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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考试]转贴:(看后只有感动和佩服)广州市2005年度通过年龄最大考生的考后感(转

秋意浓3年前 (2021-09-18)问答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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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州考区最大龄考生 张宇

  我是年近半百的大龄考生,在一群70-80年代为主体的年轻考生中显得极其另类。笨鸟后飞,我人过中年, 41岁时才误入歧途,贸然涉足法门。在痴迷中,我耗费了六年心血,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前后经历了一次律考,四次司考,四次落榜,第五次才幸运地通过司考这道神圣的门槛。我是多年媳妇熬成的婆,确实没有什么值得别人仿效和自我炫耀的经验,但失败的教训和挫折的感悟却是一言难尽。以下随笔仅供尚在为司考而努力的考友参考,尤其希望能给那些与我一样屡战屡败,且仍未过关的大龄考友以鼓励,并作为我向长期鼓励、支持我的师长和朋友们的一份思想汇报。

  在迷茫中涉足法门——为取得入场券 自考法专

  人到中年,虽在迷茫中,但仍不忍虚度光阴,我开始涉足法门,问津律考。

  做出决定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原有的非法律大专学历不能报考律师资格。没有适格的文凭,就没有资格参加司考。我不得不再一次为追求文凭而努力。

  我们这一代人确实生不逢时。在同龄人中,有正规文凭者为数极少。就读书而言,我算是曲折中也曾偶逢幸运机会。我是在四清后期至文革期间读完小学和中学。前后九年,本应的读书时间,大多在运动和劳动中度过。“四人帮”倒台后,我因搭上了“工农兵学员”的尾班车,进了广州文冲船厂技工学校。由于当时技校限制在校生参加高考,因此我没有机会参加文革后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一次高考。技校毕业后,工厂规定技校毕业生两年内不能参加高考,于是,我没机会参加文革后的第一轮赶考高潮。历史的原因造成我终生与大学无缘。那时,什么都要单位领导同意。不象现在,读书、考试大多不需要单位盖章。今天,社会毕竟进步了。我非常赞赏律考、司考不需要单位证明这一做法。否则,很多人可能无法越过这一门槛。我也有过时来运转的时候,曾有幸获单位批准,并经统一考试,于1983年至1986年参加电大学习,获得了电大经济类工业企业管理的大专文凭。虽然不是正规文凭,但在当时还算是“稀缺人才”的凭证。据了解,早期律考对学历的要求并不高,但我觉悟太晚,想到要参加律考时,“非法”的大专文凭已不能作为入场券。

  既然笨鸟已迟飞,不能再怠慢。为了参加律考,我从1999年初开始自考律师大专文凭。每次报考四门,四门都能勉强通过。一年半下来,加上免考科目,仅剩一门就能大专毕业。按当时的规定,由司法厅开具中华律函的证明,可报名律考。虽费尽周折但我终于赶上了2000年度的律考。

  首战律考——失利

  刚考完十几门自考课程,紧接着参加律考(当时还不知道是最后一次律考),考完之后,感觉不错。但由于对律考的特点和难度认识不足,又以自考的方法应付律考,加上仓促应战,结果在律考的尾班车上被挤出车外。

  初战司考——痛苦地见证了从律考到司考的演变

  因法律和政策的改变,本来应在2001年10月进行的律考被推迟,改在2002年3月进行第一次司考。这是我们十几万法专生仅有的最后一次考试机会!我因当时公事繁忙和私事缠身的原因,造成精力不足,加上应考的方法也不得当,结果再次被挤出车外。律考、司考比挤车还要残酷,十位搭车者中,有九位要被挤下来。我在挤律考的末班车和司考的头班车过程中痛苦地见证了从律考到司考的演变。

  司考门槛提高——法专入场券作废 赶考法本

  因早有提高司考门槛的传言,我在拿到律师大专文凭以前就已着手准备专本连读。2002年司考落榜后,入场券又得而复失,法专文凭变成了真正的“鸡牌”,迫使我不得不加快赶考法本的步伐。我如考自考大专一样,故伎重演,每次尽量报考四门,不求高分,只求通过,也都能门门勉强过关。由于加考机会增加,不到两年时间,我又考完了自考法本。我的专本连读,比较顺利,可能主要得益于我的社会阅历和文字表达能力。自考题中论述题和其他文字表达题占一定的比例,虽然大多数自考生对论述题有恐惧感,但恰应了我的强项,因此,我的自考经历相对司考经历来说,算是一帆风顺的“愉快自考”。

  再闯难关——持法本入场券赶考

  司考对我从无“愉快司考”的感觉。虽然某些名师极力倡导“愉快司考”,但我以为能达到如此境界而又能过关者为数极少。

  2003年4月,我在非典期间完成了法本的论文答辩。在已完成法本全部课程,但还未领得毕业证时,凭自考办的证明取得了当年的司考报名资格。2003年10月持法本入场券再次迎战司考。前两次考试(一次律考、一次司考)因循自考的方法备考,完全不能适应大题量客观题的要求。到第三次备考时才知道要走真题路线,但却犯了钻牛角尖的错误。当年我对真题答案的对错过分深究和计较,找了多个版本的真题解释反复比较,以致浪费不少时间。2003年以后,考题真题重复率明显减少, 2002年及以前真题高重复率的情况再没有重现。这一年我最大的失误是,反复翻阅了大量的资料,证明了历年真题答案的大量“错误”,还很自以为是。考试结果却是:司法部还是司法部,专家还是专家,命题者还是命题者!我仍然是个痛苦的考生!惨痛失败的教训告诉我:在司考的道路上,只能与自己较劲;千万不要与命题专家较劲,不要对司法部的偏题、怪题和变态题耿耿于怀,不要太关注真题的缺陷,多检讨自己有哪些该得的分没得到。珍惜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司考改革的大计,先让别人去操心(司考与古代的科举,当今的高考和公务员等考试一样,要完善,非一朝一夕能解决)。后来我才意识到,要重点关注的是真题的考点,而不是答案。我认为这才是正确的真题路线。对历年真题中的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不必过分在意,不要为此太费时间和精力。

  续:

  三闯难关——三考失利

  2004年(第三次司考)我误入了白皮书路线。听一位考生自述,2003年反复死背白皮书而高分过关。受其影响,我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耗费在白皮书上。由于工余时间少,到考前一个月还未过完一遍白皮书,更没时间反复死背。考完后才意识到,白皮书题量太大,绝对不适合时间少的考生。白皮书答案疑异多,也要耗费不少时间。临考前一个多月,仓促转向重点法条。突击死记硬背两千余条重点法条(连相关的司法解释实际上有四五千条),费尽心机。不料在司考进入第三年后,命题者不再局限于依法条造题的传统套路,衡者恒重的体系也开始瓦解,考点趋于分散,对综合性理解能力的要求有所提高。很多题目超出了重点法条和历年重点的内容。一成不变的考试方法已不再适用。机械的理解以前成功者的经验使我再次失败 。

  尽管我所走的白皮书路线未成功,但客观地分析,白皮书相对来说还算是一套好书(2004年后附有答案解释)。我熟悉的一些考友就是靠啃白皮书过关的。司考书籍错漏难免,只是错多或错少的问题,司法部出的也不例外。就练习题而言,比白皮书好的也不多。其实,作为考生,不必要,也不可能找到一套完美无缺司考辅导资料,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资料和应考路线。

  屡战屡败之后 才真正感觉到司考“难”字的沉重

  司考难。以前只是听别人说说而已,经历了屡战屡败之后,才有刻骨铭心的体会。司考确实很难,我想大多数参加过司考的考友都会认同此说(个别精英人才除外)。这是我误入歧途前未曾预料到的。与大部分考友比较,我的困难更多。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主要难在以下几方面:

  一、没有年龄的优势。我超出了参考人员的平均年龄近二十岁,比我小十岁的考生也算是大龄考生。我早已超过了参与竞争性考试的最佳年龄。(从41岁起开始法律自考;42岁法专毕业;45岁法本毕业;去年通过司法考试时已过47岁)。司考对记忆力和敏捷性以及体能的要求极高。时间紧、题量大的考试对大龄考生而言,尤其困难。司考其实是体力劳动,对体能的消耗极大。无论是备考还是应考,大龄考生首先要克服的是体能缺陷(备考时应保持适当的运动量)。没有体能的支撑,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其他能力都难以发挥作用。年近半百的我,好在有过多年体力劳动的经历。

  二、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优势。与大部分年轻考生比较,我的起点最低。小时候从背语录,背“老三篇”开始启蒙。一年级至今,我从未进过正规学校(文革期间的复式班小学断断续续5年,小学附设初中班2年,五七中学高中2年,广州文冲船厂技工学校工农兵学员2年,内蒙古交通学校师训班进修1年)。此后,大学文凭拿了三个(一个电大大专,一个自考大专,一个自考本科),都是在围墙外自学所得的“鸡牌”。参加司考培训班后,才有机会近距离聆听正规大学老师的讲课。我所熟悉受过正规大学教育的考生,没一个敢说司考不难,对我这样先天不足的考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三、兼顾工作和学习,备考时间少。大部分在职考生与我应有同感。我在城外上班,每天早出晚归,上下班耗费在路上的时间超过三个小时,堵车时就更难说了(2005年考前10个月,我在上下班的交通车上,听了超过800小时的录音)。司考是工作的份外事,不可能奢望单位给予14天以上的休假机会(去年考前只是断断续续地用了6.5天的干休假)。我可选择的只有缩减应酬交际、吃饭和睡眠的时间。(去年,培训班的自修课室给我很大的帮助。在课室看书、吃盒饭,使我节省了很多时间,避免了很多干扰)。

  四、考题难度大。局外的人很难理解,即使是法律人,未参加过律考或司考的也不一定理解。我认为司考题难,难在以下几方面:

  (一)内容广度大。从法学的角度看,司考深度很大的题目比重不大,但涉及的范围很广。命题者说主要考法律本科的十几门核心课程。实际上远远超出此范围。考试的难度也明显大于法律本科的考试。许多高分毕业的法本生,也曾在司考路上多次落榜。

  (二)考题的陷阱很多、干扰项很隐蔽。许多题目看似容易,答对很难。我第一次参加律考,考完之后感觉很好,分数出来却非常意外。此后对司考的难度才开始有初步认识。一次又一次的挫败,才越来越感觉到司考“难”字的沉重。

  (三)题量大,时间紧。平心而论,司考的试题在平时看,用比较充分的时间琢磨,难度不算很大,但要在一分钟多一点的时间做完一道题,确实不易,对反应相对迟钝的大龄考生而言,更是难上加难。回顾去年的第四卷,很深奥的内容并不多,文书也是应该掌握的基本内容。很多局外人都说不是很难。如果有充足的时间,确实不算难。正如一位教授所说,三个多小时的题给你九小时做,大多能及格。难主要就难在时间紧。局外人根本不理解二十余万考生在那三个半小时中的紧张、焦虑和无奈。每次考完四卷出来,我没有看到信心十足的表情,更多的是捶胸顿足或垂头丧气(有一回,我竟然在垂头丧气误入女厕……)。

  (四)考题答案争议极大,个中原因,颇为复杂(在此不作详细分析)。这是考生最无奈,而司法部和命题者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历年律考、司考考题都有几十分的争议。与通说不一致,与大纲不一致,与教材(司法部指定的)不一致,与司法实践不一致的情况屡见不鲜。与司法实践不一致的情况尤为常见。相同的真题在不同的年份重复出现时,也有不同的答案(相关法律修改时属正常)。有些答案是永远都辩不清楚的。这不仅令考生感到无所适从,司考授课专家也同样无所适从(我赞成淳于文老师的意见:扔硬币)。本以为考后公布答案,题目的缺陷和争议会减少,但从近两年来的情况看,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年都会有数以千计,仅差一至几分的考生可能因为考题的缺陷而失利。这种状况,对有一定生活阅历,有一定司法实践经验,学习很认真,喜欢过分深究的考生是很不利的。本人以前屡试不爽,与此“陋习”有很大关系。后来在培训班老师的一再点拨下,我才有了一点点感悟。对付司考要轻装上阵,不要因为自己有若干时间的所谓阅历、经验和“理论功底”而自以为是。命题者最喜欢耍弄经验主义者。考试是考试,工作经验丰富的考生切忌将自己的“宝贵经验”搬到司考答卷上(将来司考有重大改革后,可能另当别论)。客观题的答案具有唯一性的特点,试卷上不应有争议过大的内容。本来司法部也一再要求命题专家不要将争议大,且无定论的问题拼入试题,但学法律的人一般都比较主观(既是缺点,也是优点),对法律研究较深的专家更自以为是,他们总认为自己的命题方法和某一观点毋庸置疑,不论其他人怎样建议或异议,他们就是不轻易改变自己的命题思路和已定的答案,你有什么办法。被为难的永远是考生。

  我列举司考的诸多困难,决无给未过关者泼冷水的意思,只想说明一点,考友在思想上对司考的难度要充分重视。以后可能会更难。

  痛苦抉择——知难后继续前行

  在一举拿下法专入场券,准备第一次参加律考时,我并没有作第二次再考的准备。当时我和大多数局外人一样,对客观选择题颇不以为然。要死记硬背的文字表述题我都不怕,还怕选择题。但后来我屡战屡败,大多是栽在选择题上。以为不难的方面,其实最难。第三次落榜之后,对司考题,尤其是对司考的选择题才有真正的恐惧。在网上,在辅导班上有些资深名师曾劝告屡考不过的考生应主动放弃。他们认为不是任何人都能适应司考(其实,真正不能适应司考的可能是他们自己)。司考确实太残酷,经历三到四次落榜之后,心理的支撑力大多难以维持。是退出,还是再向虎山行。基于自己的目标和处境,我作了后一种抉择。我没有理会某些名师泼来的冷水,没有接受他们的劝告而放弃司考,是因为我在挫败中已感悟到司考的奇异现象和特点,感悟到并非只有“精英”才能通过司考,感悟到司考门槛并非高不可攀。司考虽然很难,而且一年比一年难,但总有一小部分人能通过。通过的人虽然是少数,但这些少数中,不全是那些名校名师造就的精英。从资料上看,名牌大学的精英中,未过的也大有人在。名份不显赫,不上档次的人,如自考生荣登光荣榜之列的也不少。司考并不特别青睐名校精英,也不特别歧视杂牌、“鸡牌”之流,因此,我认为类似我这样的非精英之流,只要有信心、有毅力,完全有可能跨越司考难关。司考除要有信心外,还要有毅力。在所有司考参考人员中,能通过的人毕竟是少数,能一次通过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大多数欲达目的考生,要有挫败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要善于夹着尾巴应对局外人形形色色的眼光(有关注,有遗憾,有不解,有轻视,有幸灾乐祸……),要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决心和勇气。我在第三次挫败后,自信心也受重挫。虽然不愿轻言放弃,也不敢誓言永不放弃,毕竟是人过中年。我曾自定了四条可能停考线:一是过关停考线,二是50岁停考线,三是老花眼停考线,四是重病停考线。可庆幸的是,我还没有触及后三条红线,而是先到达了第一条线。我本人历经多次挫败,能最终通过司考,可能主要是得益于半生磨难、挫折中煎熬而成的心理承受能力。

  对于大部份不能一次通过的考生而言,坚持才可能取得胜利。

  续:

  司考胜利——得方法者才能得天下

  方法得当,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回顾几年的司考,我之所以屡战屡败,除时间不足的原因外,更主要是因为自己的方法不得当。我虽然因文革的原因,读书不多,但却曾以教书为职业,有长达十年的教龄,曾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向学生卖弄过无数“学习方法”和“应考方法”之类的知识和个人体会,自以为对“学习方法”和“应考方法”工于心计。结果屡屡碰壁。许多名牌大学的博士也会在司考时阴沟翻船,可能也是因为太过于自信自己过去的成功经验。司考有司考的方法,决不能以高考、自考或其他考试的方法和经验来应对。

  司考圈内,有很多脍炙人口名言。民法名师说“得民法者得天下”,刑法名师说“得刑法者得天下”,也有老师说“得第一卷者得天下”。2005年司考之后,圈内惊叹:“得法理者得天下”。以上说法,事后而言,不无道理。1999年和2000的律考,弄通民法,特别是《合同法》,大多能过,但当时《合同法》问世不久,已弄通的人不多。2002年以后的司考,命题偏重法检,刑法、刑诉占了大头,但命题者岂容考生轻易得天下,刑法的分一向很难拿了。法检人员,即使工作上与刑法关系密切的考生,也很难做到“得刑法者得天下”。2005年,法理占了大头(以前从未有过),两道论述题中,后一题可算是纯法理题,前一题也有一半以上要结合法理知识才能展开。2005年未过的考生,2006年一定要重点攻一攻法理。不过也要防备司考大头的转移,不能低估命题者创造新招奇招的能力,不能机械的走去年的老路。

  我虽然2005年第一卷侥幸得了110分,但我仍然认为第一卷内容多,重点分散,靠第一卷高分得天下也不容易。也有人说,司考是“聪明者得天下”,“记忆好者得天下”,但实际情况看却不尽然。天资聪慧,记忆力好的名牌大学博士、硕士屡战屡败的也不少。

  就本人的观察和体会而言,得方法者才能真正得天下。然而司考绝对没有适用于所有人的方法。司考的方法要因人而异。某位状元的经验和其他个别人的经验都不一定适合每位考生。但我认为,对初涉司考的考生来说,有几种路线和方法还是值得摸索的:

  一、通读教材。司考辅导教材大多是围绕司考大纲而编写。通读一遍教材有利于对司考大纲要求的基本了解。我所熟悉的朋友中确有反复死啃教材,靠“一套教材得天下”的。但我不适应这条路线。我没有较长的连贯读书时间,很容易看到后面忘记了前面。

  二、啃历年真题。肖胜喜教授倡导做真题至今近十年,圈内名师只有附和,从无异议。历年律考至2002年司考,靠死抠真题得天下的考生为数不少。肖教授虽已去多年,出版商仍借其名,年年翻印以其命名的真题汇编。可见真题的重要。历年真题不单要做,还要反复做。认认真真地啃三五遍不算多。但切忌深究真题的缺陷。对有争议的答案,点到即止,以免象我过去一样浪费时间。尽管2003年之后,命题者为避免同行奚落,真题原题再现的情况已大为减少,考题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但真题涉及的重点内容仍然还是重点。因此,历年真题还是不能放过。

  三、啃重点法条。在历年过关者中,得益于重点法条者为数不少。尽管近年来命题者有摆脱依法条造题的倾向,但由于命题技术的局限,法条题仍将占一定的比重。再说法条与法理关系密切,啃重点法条有助于加深对法理的理解。法条路线仍然是司考成功的重要路线。

  四、在备考和应考时,注意减少低级错误。从司考的通过率来看,司考确实很难。但重翻历年真题研究,考到考生智商层次的试题几乎没有。司考虽难,但不考智商。司考对智商的要求远低于小学的四则运算。每年的试题中都有一些很简单的算术题,如某年一道题,说五一长假7天,工资基数多少,加班多少天,算应发多少加班工资。二年级的算术题,都是本科学历以上的考生,交卷后,十位中有九位捶胸顿足。其实大多数考生在紧张或激动时是很容易犯低级错误的。重数历年真题,撇开难题、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不论,心平气静的反思、对照,我发现自己在历年司考做题时,对细节注意不够,所犯的低级错误实在太大。尤其是第一卷的算术题,简单的加减乘除居然错多对少。分数接近的考生,只要充分注重细节,少犯低级错误,就能通过。考生栽在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上是情有可原的,但栽在送分题上实在可惜。我以前四次落榜,而2005年能荣幸过关,自以为与智商无关;与运气关系不大(特别好运的事大多轮不到我);与所谓“法学素养”关系也不是很大。(现阶段的司考题还很难精确地考出考生的“法学素养”,未过关者不必过多地怀疑自己的“法学素养”,已过关者也不要以为自己的“法学素养”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主要与犯低级错误的多少有很大关系。历年司考题中,总有一部分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以后还会有(本来考生以为实行公布答案和异议制度后,变态题会减少,但实际情况却不尽然)。对这些试题,考生不能指望有什么完美的解题办法。总有一部份分你是拿不到的。少犯不该犯的低级错误才是能否过关的关键。怎样才能少犯不该犯的低级错误。我的体会是:

  (一)查找历年真题和有关资料,找出考生容易触犯的低级错误。历年真题中有些题极为简单,没学过法律的人大多能答对,但学过法律的人却大多不能答对。法律理论学深了,想问题复杂,常常容易对简单问题想不通。

  (二)检讨自己历年司考做题的错误。列出不该失分而失分的题目,找出自身原因,反复练习。我自己对简单的加减乘除最易犯错。以前屡考不过,不一定是重点难点没弄懂,而主要是犯低级错误太多。2003年突如其来的“拍违”论述题,是当时公认的难题,但正中我下怀,我洋洋洒洒,行云流水般地写了一千多字。但如往年一样,难题没有难倒我,就是那些并不很复杂的题目,尤其是那些小学算术题最令我捶胸顿足。

  (三)认真审题。审题本来也是一个不复杂的问题,但经过几个月的埋头苦读,以疲惫的身心进入两天高度紧张的状态,大部分考生到考试时已处于精神异常的边缘状态(据有关资料介绍,为防考试作弊的无线电屏蔽设备对人的精神和身体都可能有影响)。考生在精神轻度错乱的情况下很容易审题错误,造成偏题、漏题。在第四卷出现这种情况尤为常见,失分也最多。要避免上述错漏,惟一的办法是要保持考前和考试时的身心健康。

  (四)关于避免填卡错误(这是最常见和最低级的错误)。考试时首先要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写上姓名、考场、考号、身份证号等必要项目。关于填卡还是要特别提醒考友注意几点:

  1、要规范,要快。考前练习有助于提高此项体力劳动的技能(两天的司考,其实就是超强的体力劳动)。通过练习,有可能缩短5-10分钟的填卡时间。每卷的5-10分钟,对司考的成败影响极大。

  2、 勿漏为要。按顺序填不容易漏。

  3、自己去大商店买2B铅笔。多买几支。不要托人买,别人不一定很在意你的司考,可能会随便在邻近的小商店帮你买。每次分数出来,我总觉得与估分差距极大,究竟是自己的错,还是铅笔的错,永远无法考证。未过也许不是铅笔的错,但我觉得还是自己亲自去大商店买为好。

  (五)参加考前模考,正确把握司考“题感”。我认为要重视考前模考,但并不鼓励考友通过模考题刻意去寻找和白撞考前的“内幕信息”(笔者应考多年,考前未真正遇到过“有料”的模考题),而是提前热身和训练良好的应试感觉,以利于减少考试时犯低级错误的概率。最好是能参加培训班的封闭性模考,力求全真,尤其要在意时间的把握。做题太快或太慢都难以通过,要尽量做到“适度从紧”。无数考生的经验教训证明,做题太快,留下太多时间检查、复核,弊多利少。越改越错的情况极为常见。考前模考以两场为宜,太多易造成体力和精力过分消耗,可能会适得其反,反而影响临场的发挥。考前冲刺阶段的几天时间,要背下很多东西已不可能。通过模考把握“题感”有如学车跑长途体会“路感”一样,必定有利于通过考试。去年我才在一个培训班上听某位老师提及“题感”二字,听起来有点玄。通过两场仿真模考,我虽然还不能详细解说,但终于有了一点点感悟。其实,法律职业是理性思维的职业,司法工作切忌跟着感觉走。但司考与司法工作不一样。司考只能跟着感觉走,在三小时内做100题的过程中,时间不容许我们象平常一样用脑,很多答案不是想出来的,也不是记起来的,而是凭感觉做出来的。尤其是第一卷,谁也记不了几十部法律法规的细节,大多是靠感觉得分。这种感觉就是所谓“题感”。司考要靠“题感”得分。建议考生通过仿真模考来正确把握“题感”。

  五、是否搞题海战术,要因人而异。素质教育理论最反对题海战术,但题海战术在各种层次的应考中,尤其在高考的应考中,仍多被采用。在通过司考的成功者中,也有不少人是靠题海战术而取胜。近年来流行市面上的“白皮书”题量很大。有些考生就是靠啃“白皮书”过关的。题海战术对查漏补缺、加强记忆是有好处的。但耗费时间精力大多,不一定适合在职考生。另外,考生手上的练习题粗制滥造的居多,象“白皮书”一类的练习题,其答案也颇多争议。我2004年曾试图走题海战术路线,从年初开始,到倒计时50天时,“白皮书”还有过半未触及(在答案的疑点中耗费了不少时间),只好临阵放弃题海战术。结果是计划错乱,顾此失彼,以失败告终。2005年我将主要精集中在某培训班讲座、历年真题和模考题上,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备考时间有限的考生,我不建议选择题海战术。

  经过多次挫败走过来后,我才深刻地感悟到,摸索适合自己的方法,是司考成功的关键。得方法者才能得天下。

  司考过后——要面对真正的“司考”

  我终于以年近半百的大龄过了司考!取得了法律职业的入场券。但实际上,我从现在起,要面对的才是真正的“司考”。

  司考被称为“天下第一考”,主要是从难的角度而言。司考确实很难。但从法律职业前辈的经验看,更难的“司考”还在后头。笨鸟后飞的我,面对新的“司考”,唯有继续加倍努力,并期望同行中的前辈(包括比我年轻的前辈)和一直支持与鼓励我的朋友们赐予更多的“真题”和有益的教诲,使我在新的“赶考”路上少走弯路。

  最后,衷心祝愿在“司考”路上日夜兼程的人们好运!

  2006年3月于广州

  (作者是广州市2005年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名单中年龄最大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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