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投标书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现场查勘定损公估合作服务[机动车辆保险]
投 标 书
( 副 本 )
中国 广东
广州市达道路12号金达大厦328室
2007年7月
目 录
第一卷 正文部分
1. 投标函 3
2. 法人授权书 4
3. 公司基本情况 5
4. 报价 18
5. 服务方案具体内容 19
6. 特色或附加服务 31
第二卷 正文部分
1.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 35
1.1 营业执照 35
1.2 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 36
1.3 近两年度税务报表 37
1.4 主要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38
2. 投标人需要按照格式填具的表格 39
2.1 投标人概况表 39
2.2 投标人提供服务主要人员表 41
2.3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 42
2.4 主要设备投入一览表 43
第一卷 正文部分
1. 投标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响应贵公司《现场查勘定损公估合作服务[机动车辆保险]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贵公司本次广州市区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现场查勘定损的招投标工作。
此致
投标人: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2. 法人授权书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字的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天耿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张党纪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现场查勘定损公估合作服务[机动车辆保险]招标合同》,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授权人:
代理人(被授权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路华阳街鹏福楼二楼
日期:2007年7月24日
3. 公司基本情况
3.1. 公司简介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批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专业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金RMB4,000,000.00,法人代表张天耿。
总部办公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培训中心大楼二楼之一,营业面积约1000m2;公司内部设有:总经理室、非水险业务管理部、车险业务管理部、水险业务管理部、市场拓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在全国经济发达省份设有24个营业机构。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辖区内(不含港、澳、台)。
经营范围为:对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与境外同类机构进行评估、勘验、理算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合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自2001年9月开业以来,本着“客观公正、依法执业、优质高效、诚信至上”的服务宗旨,先后与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总公司等十四家财产险保险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受理各类保险公估理赔案件三万多件,业务险种涉及财产险、建工险、船舶险、机损险、货运险、责任险、机动车辆及三责险、人意险、健康险及保险标的承保前的风险评估等,累计核损理算金额达人民币十多亿元。业务已触及到了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南、湖北、陕西、河南、山东、山西、辽宁、内蒙、北京等省市。在处理公估案件的过程中,我司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服务优势,赢得了保险双方当事人的赞誉,牢固树立了稳健专业的良好企业形象。
公司现有正式员工260多人,其中财产险公估从业人员90余人,车辆险查勘定损及人伤调查人员160余人。专业技术人才包含了建筑、电力、化工、机械、纺织、路桥、汽车、医疗、保险、金融等行业。财产险从业资格证书持证率为80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占80 %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占90%,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6人。
此外,我司在保证提高公估团队技术力量和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本着“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方针,凝聚了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实用高级专家队伍,拥有各类高级技术专家800多名,涵盖了建筑路桥、电力、船舶、核电、电子、计算机、能源、机械、自动化、化工、冶金、纺织、医药、医疗、金融、保险等多个专业。尤其对于电力、工程、机械设备、化工、医疗等行业更是进行了细分,保证专家队伍涵盖每一行业所涉及的领域。同时,公司还与国内多家高校及国家级的技术鉴定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从各企事业、医疗单位、职能部门选定一批具有丰富设备管理和维修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主任医师、律师作为专家队伍,为公司走专业化公估之路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这些专家分布在全国各个院校和各厂矿企业,保证在需要的情况下随叫随到,确保了专家的实用性、权威性、及时性,为委托人提供广泛、优质、高效的服务。
我公司2004年营业额为568万元;2005年营业额为1040万元;2006年营业额为1518万元。
根据中国保险同业公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司2004年度和2005年度的营业规模在全国已开业的219家公估公司中位居第八名,2006年公估业务收入位于全国公估公司第七名。
2006年被深圳市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领导协调小组、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共同评为“2005年度深圳市保险中介创新发展领先企业”称号。
2007年初被深圳市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06年度深圳市保险中介创新发展领先企业”称号。
3.2. 营业网点布置与业务范围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险监督管理局2007年5月23日批准设立,许可证编号0019326。主要负责广东省境内除深圳以外各地的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水险等方面的公估业务。公司内部暂设财险部、车险部,并在东莞、惠州、佛山等地设立营业部,全面开展财产险、机损险、责任险、货运险、机动车辆险、医疗险及车险三者物损代勘、疑难案调查等方面的公估业务。
财险营业部:由从事财产险理赔工作20余年的同志负责管理工作,拥有年富力强的机械、化工、电子、纺织、工程、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目前与广东省人保、平安、太保等八家财产险公司都有了业务合作。
业务一部(广州):主要负责广州、清远、韶关地区的财产险公估业务,拥有年富力强的机械、化工、电子、工程、建筑、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各类财产险、货运险公估案件1100多起,处理了某高速公路暴雨损毁案、某电厂30万千瓦机组损坏案、某天然气码头受损案、某电子厂火灾案、某船舶触礁受损案、某电厂风险评估、某日用化工厂风险评估等公估业务,公估质量和作业水平受到当地服务单位的一致认可。
业务二部(东莞):为综合性业务部,主要负责东莞市的保险公估业务,技术力量比较强,主要集中有机械、电子、纺织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曾参与处理火灾、水灾、机损险、建工险等各类案件上百余件。在现场查勘、财务核查、损失理算、协商谈判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突出表现在成功处理2003年安徽电力系统大面积水灾、2004年湖北电力系统大面积雪灾/冰凌案、2005年浙江电信台风案、2005年东莞地区暴雨水灾、2006年广东清远电站暴雨案等多个大型公估理赔案件。
业务三部(佛山):主要负责佛山市的保险公估业务,由机械、工程、医师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公估经验,可以办理财产险、医疗险等方面的公估业务。
车险营业部:主要负责广州地区及珠三角地区的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业务,目前与太平洋、永安、太平、华安、中华联合、大地、民安、都邦等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报价体系,并与40多家大型配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三年多来,已培养了一支训练有素的查勘定损队伍。在广州车险查勘理赔市场已树立了弘正达车险公估品牌,业务质量和信誉度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广州车险公估市场名列前茅。
车险一部(广州):主要负责广州市区的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业务,现有查勘车辆7台,员工25人。目前与太平洋、永安、太平、华安、中华联合、大地、民安、都邦等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采取多种合作方式进行作业:既有派人进驻保险公司作业的方式,也有指派专人跟踪作业的方式,还有承包的固定片区作业的方式。业务质量和信誉度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广州车险公估市场名列前茅。
车险二部(番禺):主要负责番禺区、南沙区的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业务,现有查勘车辆3台,员工8人。与永安、华安等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作业方式为划片包干,片内业务全做的方式。
车险三部(东莞):主要负责东莞地区的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业务,2007年5月由车险一、二、四部抽调人员重新组建,现有查勘车辆10台,员工25人。起点高,人员素质好,可办理各类机动车辆保险公估业务。目前已与太平、都邦、民安等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作业方式主要是划片包干和境内全包。
车险四部(惠州):主要负责惠州地区的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业务,现有查勘车辆5台,员工12人。由熟悉机动车辆、熟悉疑难案件调查的公估人员组成,可以办理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疑难案件调查、人伤医疗调查等业务。目前主要合作单位有太平、都邦、人保、永安、中华联合等保险公司。合作方式主要是境内包干和专业包干。
车险五部(中山):主要负责中山市区的机动车辆险查勘、定损业务,由熟悉机动车辆查勘定损的公估人员组成,主要合作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合作方式为驻点作业。
3.3. 从业人员数量与主要人员资格情况
弘正达广东分公司现有从业人员68名,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8人,公估资格持证率30%。
陈勇
广东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师,保险公估师。
毕业于广东省财贸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从事保险工作二十五年,曾任PICC广州某支公司经理,中国人寿广州某支公司经理。长期从事保险业务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保险理论知识和理赔工作经验。2005年进入公估行业以来,处理各类财产险公估业务上百件。
袁琇
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
毕业于广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曾任部队某汽车团指导员、广东省进口设备配件公司修理厂厂长、广东省物资储运工贸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从事车辆管理、配件经营和汽车修理工作30多年,熟悉广东省机动车辆维修定额及机动车辆配件价格。
2004年加入弘正达,负责广州车险业务,至今已成功主持处理车辆险查勘定损案上万件,有极丰富的车险公估管理经验。
胡正
广东分公司工程险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律师,监理工程师。
长期从事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和施工监理工作,对各类工程保险的估损、核算有丰富的经验。
参与处理过的主要公估案例有:云南李仙江某水电站塌方案、云南景洪某水电站塌方案、南昌某大桥水灾案、天汕高速公路水灾案、深圳某建筑公司塌方案、江西大余某日用制品公司火灾案、浙江某铝制品公司火灾案等近百起工程险和财产险案件,具有丰富的公估理赔实际工作经验。
叶强
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师,保险公估师。
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曾在德国工作,从事化工合成及高分子聚合、增粘的研究工作多年,对塑胶原料及其产品有深刻的认识,熟悉加工工艺及生产设备,在该领域曾发表过多篇论文。
2002年加入弘正达,处理各类公估业务上百起,参与处理的主要大案有:广东某纸业有限公司火灾案、广东汕头澄海某塑料厂火灾案、汕头某玩具厂火灾案、潮州某电子厂火灾案、广州某石油化工厂台风暴雨案、广东中山某塑料厂火灾案、广东某公司资产风险评估等。
阮爱莲
业务二部(东莞)总经理,工程师,保险公估师。
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纺织专业。毕业后曾在湖南某纺织印染厂技校任教,后在太保某分公司从事保险理赔工作,历任业务科长、业务主任职位,获得省级、市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3年加入弘正达,参与处理各类水灾、火灾、货运险等案件共上百件。对于处理大面积自然灾害所致的现场查勘、核损、谈判等方面有独特专长。成功参与了2003年安徽电力系统大面积水灾案、2004年湖北电力系统大面积雪灾/冰凌案、2005年浙江电信台风暴雨案等多个大型公估理赔案。
仵思民
业务三部(佛山)总经理,主任医师。
曾在某医院负责临床医疗九年、在某保险公司分管医疗保险七年多,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三年多。具有丰富的医疗知识,处理过数千起重大人伤保险事故,熟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在人伤调查、责任认定、医疗核损、伤残鉴定方面经验丰富,在国家级医学刊物上发表优秀论文多篇。
赖维坚
广东分公司车险部副总经理。
毕业于中国保险学院,从事保险工作7年多,2004年加盟弘正达,负责广州车险工作,先后处理车险查勘定损业务近万件,具有丰富的保险理论和车险查勘理赔实践经验。
雷桂生
车险四部(惠州)总经理,政工师。
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学院指挥系、广西师范大学物理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部队工作12年,湖南某市检察院工作9年。2002年起开始从事车险查勘及理赔工作,在车险疑难案件、责任险疑难案件的调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何彦
车险五部副总经理、政工师。
湖南公安专科学校毕业 ,历任派出所干警、所长等职。2003年开始从事车险查勘工作,对车辆的技术性能和车辆结构十分熟识,对各类车险造假案件的手段、方法及识别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多次查明假案并取得证据,帮助保险人成功拒赔。
王子娴
业务经理、保险公估师。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专业,熟悉财务会计。从事保险业务、理赔、财务、统计等工作十五年。2001年加入弘正达,先后参与处理了深圳某包装材料厂火灾案、澄海某玩具厂火灾案、汕头某天然气公司台风案、浙江电信台风案、海南某游乐场台风案、清远某电站机损案、湛江某码头台风案、台山某码头台风案、汕头台风暴雨水灾案、佛山某电厂风险评估等业务,处理各种类型公估业务数百件,具有丰富的保险理论和公估实务经验。
魏芬灵
业务经理,预算工程师、保险公估师。
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熟悉道路桥梁的施工、检验与工程概、预算。长期从事高速公路的施工管理,对工程的质量检测、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具有丰富的经验。参与处理了浙江某电信台风案件的多起大面积灾害案件的理赔工作。
杨建国
车险部稽核员、技术督导员
毕业于华南工学院机械专业,曾在广东省进口设备配件公司、汽车修理厂工作,从事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工作二十多年。2004年加入弘正达,专职从事机动车辆查勘定损工作,先后处理各类机动车辆险公估业务数千件,具有较高现场查勘、定损专业技术和丰富的保险公估经验。
张优辉
车险部业务经理
毕业于中国保险管理学院,从事车险查勘理赔工作四年,先后处理种类机动车辆公估业务数百件,并协助进行片区管理,有较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与较好的业务组织和管理能力。
3.4. 场地与设备运营状况
弘正达保险公估公司广东分公司办公地址在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12号(金达大厦)328室,其他各部在各地也有办公地点。现有查勘车辆25台,佳能复印机一台,四合一体机五台,传真机7部,电脑32台,照相机47部,扫描仪一部,打印机10部等其他设备,现有设备运转正常。
3.5. 类似项目合作经验
3.5.1 2003年,广州太平保险公司批量委托作业;
3.5.2 2004年,广州永安保险公司划片区批量委托作业;广州大地、广州中华联等保险公司小批量委托作业;
3.5.3 2005年,广州华安保险公司划片区委托包干作业;
3.5.4 2006年,广州太平洋保险公司委托“一加一”作业;中山人保委托驻点作业;惠州太平、永安、都邦等保险公司批量委托作业;
3.5.5 2007年,东莞太平保险公司划片区委托包干作业。
3.5.6 另外还有外省人保、太保、永安等保险公司批量委托异地代查勘业务。
4. 报价
4.1. 现场查勘的报价:
RMB150.00/台
(只负责现场查勘、拍照、收集资料、指引客户办理索赔手续)
4.2. 第一现场查勘定损报价:
RMB230.00/台
(对损失较小的案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进行定损)
4.3. 在招标人定损点的复核定损报价:
RMB200.00/台
(在招标人定损点,如客户要求现场查勘人员继续定损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
5. 服务方案具体内容
5.1. 2007年9月1日前可以操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流程
5.1.1 接受委托
5.1.1.1 总公司设立接报案中心,全天24小时开机值班,总值班电话0755-82921571、82921557,82917991,值班传真机0755-82913902。可受理以深圳为主的全国各地财产险、机车险、货运险、医疗险等各类业务委托,并可以进行业务咨询。
5.1.1.2 广东各地分公司、营业部均设立接报案室,全天24小时开机值班(联系电话附后),所有员工手机全天候24小时开通。
5.1.1.3 广东分公司接报案值班电话:020-22377482,传真:020-37596252
5.1.1.4 接到委托后,内勤人员应详细记录委托内容,三分钟内把委托内容完整的传达给调度员及查勘员,由调度员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查勘员做好出发准备.
5.1.1.5 如因故不能接受,调度员应立即回复委托人,并说明原因。
5.1.2 调度查勘人员
5.1.2.1 接受委托后,调度员详细核实委托内容;
5.1.2.2 二分钟内与指定的客户进行联系,初步了解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和地点,二分钟内安排查勘员出发作业,特殊情况或特大灾害现场及时报告值班总经理。
5.1.3 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作业
5.1.3.1 查勘员接到调度员的指令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限要求赶赴现场作业。
I. 片区内20分钟到达现场;
II. 市区内40分钟到达现场。
5.1.3.2 现场作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的规定向委托人报告现场查勘情况。
5.1.3.3 损失确定后,2个工作日(车损险)或5工作日(财产险)内送出公估报告。
5.1.4 弘正达车险查勘定损工作操作流程图
保 险 公 司
传真 委托 假
送 弘正达车险部
内勤 调配 案
交 查勘、定损员
(未完善案件)
联系被保险人 安全赶赴
现 场 查 勘
正常 案件 发现 假案
取证、告知
按要求操作
统计、归档
内 勤
整理赔案
赔 案 单 证
部门经理终审 可结案
业务主管审核
5.2. 服务时效承诺
5.2.1 接到委托后,迅速核实委托内容,5分钟内与指定客户进行联系;查勘人员20~40分钟内赶到现场(可根据地域大小调整);若查勘过程中遇到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情况,并保持每10分钟联系一次,直至到达现场时为止。
5.2.2 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进行现场查勘、评估工作,确保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
5.2.3 完成查勘、评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委托人联系,告之完成情况。
5.2.4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保险条款的规定作为公估定损及保险理算标准。
5.3. 查勘过程对客户的服务规范
5.3.1 服务范围:
5.3.1.1 广州市区内(郊县、开发区、萝岗除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第一现场查勘估损服务;可以快速定损的第一现场查勘定损服务;现场打击虚大、虚假案件;在招标人定损点的复核定损报价。
5.3.1.2 按要求对委托标的进行查勘、检验、取证工作;
5.3.1.3 出具委托标的的评估报告和相关照片,收集案件相关证据;
5.3.1.4 现场对客户进行相关索赔指引服务;
5.3.1.5 为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流转提供服务。
5.3.2 服务人员
5.3.2.1 如能中标,我公司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从辖内其他公司抽调骨干带领新进员工,确保双人查勘现场,保证作业质量。
5.3.2.2 严格人员管理,确保参与作业的查勘人员、审核人员品行修养好,无不良记录。
5.3.2.3 确保上述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理赔工作经验。
5.4. 配套流程中各环节人员与设备投入情况(以投标人可以正常处理的年案件量为例)
5.4.1 我公司在广州市内现有查勘车辆10台,原计划年底再增4台。本次如能中标,我公司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数量按时调配全部车辆。
5.4.2 根据不同作业区域,我公司可按一个班5台车、10名查勘员、4名内勤人员(其中接报案调度2人、数据录入2人),4台电脑,3台打印机等设备配备;或按二个班9台车、20名查勘员、6名内勤人员(其中接报案调度2人、数据录入4人),6台电脑,4台打印机等设备配备;
5.4.3 我公司查勘组均配有查勘资料包,基本装备有:电脑、数码照相机(或摄像机)、卷尺等;根据需要配备有:现场查勘牌、录音笔、照明灯、手套、雨伞、简易急救箱、现场查勘日志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物件。
5.4.4 查勘人员上岗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佩戴统一的工作牌。
5.5. 从业人员的资质核定以及内部培训、管理、考核规定。
5.5.1.1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汽车专业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汽车维修经验,必须经过弘正达公司三个月以上的保险原理、交通法规、实务操作等培训,或在相关行业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方可上岗作业。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汽车理赔工作经验。
5.5.1.2 弘正达公司确保所有员工每年至少有15天的专业知识学习时间,并建立了“每周一课”制度。各公司平时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工作组织员工学习业务,分析案情,讨论现场查勘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作业质量。
5.5.1.3 弘正达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公估人资格考试,对入司一年以上未参加公估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5.5.1.4 弘正达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廉洁自律公约》;靠制度进行管理,靠纪律进行管理;确保参与作业的查勘人员、审核人员品行修养好,无不良记录。
5.5.1.5 弘正达实行年终考核制度,薪酬与作业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指标挂钩,奖励先进、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5.6. 在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方面的监管、考核措施。
委托人可以对我公司接受其委托的查勘、评估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或直接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的给予经济奖励;如我公司在委托的业务工作中出现违背服务承诺、违反双方合作协议的现象,经调查属实,委托人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给予违约罚款、取消服务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等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5.6.1 我公司在查勘、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嫌造假或扩大责任,直接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可给予经济奖励,但最高不超过单个案件所挽回经济损失的15%。
5.6.2 如公估报告提交委托人审核后,经委托人审核及调查发现我公司未能发现所查勘案件为假案的,每单扣除RMB1,000.00罚金。
5.6.3 我公司保证出具合格的公估报告:
5.6.3.1 如我公司出具的公估报告中存在信息记录错误(包括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出险时间、出险地点、现场陈述以及损失清单等),属我公司责任,但未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每处扣罚当事人RMB50.00罚金;
5.6.3.2 公估报告中存在陈述内容、损失项目及损失金额与事实严重失真或明显错误,属我公司责任,但未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扣除2倍中介费的罚金;
5.6.3.3 凡存在问题的公估报告,我公司保证自报告退回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并负责再次提交。
5.6.3.4 凡无故不按承诺时效到达指定出险地点的,每单扣罚当事人RMB50.00罚金。
5.6.3.5 对于查勘案件损失项目检验差错率控制比例全年不超过所委托案件的3%,超过此标准后每单扣除RMB300.00罚金。
5.6.3.6 我公司保证所出具公估报告的真实性。未按双方协议要求进行公估工作而出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估报告,但未给委托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每案扣除RMB100.00罚金。
5.6.3.7 我公司在进行查勘、评估工作过程中出现故意刁难客户等违反查勘合同规定现象,或未能严格按照与委托人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进行作业的,将向委托人支付当月中介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罚金;对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将补偿委托人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可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5.6.3.8 保证向委托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全年有效投诉率应控制在3%以内,超过部分每案扣除RMB100.00罚金。
5.6.3.9 我公司出现上述违约行为,除缴纳相应罚金外,同时应按照委托人要求限时进行整改。如我公司未进行积极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委托人要求的,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作协议。
5.6.3.10 我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或者过失,每案扣除RMB1,000.00的罚金,委托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协议;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应赔偿其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I. 与不良客户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利益;
II. 协同参与制造虚假案件。
5.6.3.11 我公司在执行查勘、公估任务中,保证严格执行《弘正达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公约》:
弘正达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公约
弘正达全体员工公约如下:
(1) 案情信息就是命令。接到案情委托,迅速准备相关用具和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确保取得第一手案情相关资料和情报。
(2) 不接受案件涉及人员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馈赠。
(3) 不接受案件涉及单位和人员的红包以及所谓的辛苦费、加班费等形式的现金、证券、代购券。
(4) 不和被评估单位(或受灾单位)搞不正当交易,严禁取点数、搞回扣。
(5)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壹分钱,不多拿壹分不属于自己的钱和物,不贪污、不受贿。
(6) 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检举监督危害弘正达公司利益的人和事。
(7) 我是弘正达的一员,我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弘正达。
(8) 遵守国家法律、国家财经纪律,遵守弘正达公司规章制度。
(9) 超越自我、献身弘正达,保守公司秘密、诚信职业道德。
5.7. 现场打击虚假、虚大案件的经验与方法。
查勘人员在事故现场发现与报案事实不相符合的,要求做好详细的现场拍照取证和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要求事故当事人确认现场查勘结果。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骗保骗赔案件的,要求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协调,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要求公、检、法部门协助,不得擅做主张增加事故复杂性。
5.8. 与保险公司的资料、数据连接、移交方式。
5.8.1 现场查勘收集的所有资料应于正常结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由专人负责送交保险公司,并提供一式两联的交接单,签收完毕后各留一联存底备查。
5.8.2 公司安装ADSL宽带网(下行2M,上行512K),数据通过电信网络连接。相关资料可直接通过网络上传,也可使用移动硬盘拷贝,由专人送交保险公司。
5.9. 所管辖区域大调度方式(含查勘车辆监控方式)
5.9.1 总公司设立客服中心,全天24小时开机值班,总值班电话0755-82921571、82921557,82917991,值班传真机0755-82913902。可受理以深圳为主的全国各地财产险、机车险、货运险、医疗险等各类业务委托,并可以进行业务咨询。
5.9.2 广东各地分公司、营业部均设立接报案室,全天24小时开机值班,所有员工手机全天候24小时开通。
5.9.3 各公司每天将查勘员工作区域上报客服中心,接受委托后,客服中心直接把委托内容发送给查勘人员,同时抄送该公司业务经理。
5.9.4 遇到某区域业务超负荷时,区域组长及时反馈信息给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安排就近查勘人员支援。
5.9.5 查勘车辆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定车定人,谁使用谁负责;随时电话跟踪监控;不定时由稽查人员直接跟踪检查。
5.10. 查勘车是否具备GPS定位功能(招标人是否可以实时查询查勘车的位置)
我公司查勘车辆目前均未配备GPS定位功能,如招标人有要求,我公司可在正式合作开始前配备。
5.11. 招标人外派员工参与投标人团队工作的管理办法。
5.11.1 在合同执行期间,我公司随时接受招标人和委托人对其委托业务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5.11.2 在合同执行期间,我公司积极配合委托人对其委托业务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委托人获得高效、优质的公估服务。
5.11.3 在合同执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我公司制定的作业流程和时效执行。如发生相关错误,严格按照我公司制定的处罚标准执行。
5.12. 投标人从业人员、设备等变动时通知招标人的管理办法。
5.12.1 我公司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12.2 如需变动为招标人服务的从业人员,至少应于变动前三天与招标人沟通,以取得招标人的谅解和支持;
5.12.3 如需更换为招标人服务的设备,至少应于更换前三天通知招标人(特殊情况下及时通知),更换时应备有替代设备,不能影响招标人的工作。
6. 特色或附加服务
我公司是综合性公估公司,各业务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因此在具体业务上,根据不同的需要适当调配技术力量,可以较好的满足委托人的业务需求。
6.1. 对待检和拆检车辆可贴待、拆检标签
我公司在现场查勘时可对待检和拆检车辆受损部件加贴待检标签和拆检标签,防止不良厂家以次充好,以旧件充新件,欺骗保险公司,欺骗客户。
6.2. 要求查勘人员大力宣传招标人的实力
我公司可在查勘车上加贴保险人标志,同时要求查勘人员大力宣传保险人优势,处处维护保险人信誉;要求查勘人员在做好每一单业务同时,为保险人留住每一位客户。
6.3. 为招标人提供业务交流平台
由于我们在日常作业中接触多家保险公司,熟悉各家保险公司的特长,因此可以为招标人提供业务交流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业务分析交流会,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6.4. 可对受损车辆进行复勘工作
6.4.1 复勘工作内容
完成保险人承保的机动车辆在定损时所委托的车险复查、检验、取证工作,包括出具复勘评估报告和照片,案件证据收集,相关索赔指引以及评估报告资料流转等服务。
6.4.2 复勘工作报价:
RMB150.00+复勘核减金额15%。
6.4.3 复勘工作重点:
6.4.3.1 是否按照定损清单进行修复,有无确定更换配件而实际修理的现象;
6.4.3.2 对隐蔽件在喷漆前进行检验;
6.4.3.3 检验车辆更换的配件是否有以次充好现象;
6.4.3.4 核实实际派工项目和定损单是否一致;
6.4.3.5 对事故损失较大的车辆在出厂前进行检验,确定维修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6.4.4 复勘工作时效:
在完成标的车辆最后一次复勘检验后:
6.4.4.1 RMB5,000.00以下的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车险复勘评估报告》;
6.4.4.2 RMB5,000.00~RMB30,000.00以内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险复勘评估报告》;
6.4.4.3 RMB30,000.00元以上的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险复勘评估报告》。
6.4.4.4 凡无故延迟递交《车险复勘评估报告》的,每单案件扣除中介评估费RMB100.00。
6.5. 可进行疑难案件调查
6.5.1 疑难案件调查内容
6.5.1.1 碰撞分析及调查取证;
6.5.1.2 2分析判断事故的真实性,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6.5.1.3 是否有扩大损失,收集有利于拒赔或减赔的证据;
6.5.1.4 出具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
6.5.2 疑难案件调查报价
RMB1,800.00/案(广州市区内)。
6.5.3 疑难案件调查服务承诺
6.5.3.1 保证每次调查工作均由两名调查员进行。
总公司在车险管理部设立“疑难案件调查组”,各地的车险部至少设一名调查员,必要时协助该组的调查工作。
6.5.3.2 确保每宗调查案件的结案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保险人同意延期的除外)
6.5.3.3 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每单委托案件均由车险调度分配到调查员并规定完成任务的期限;调查组组长对办案时效负责。
6.5.3.4 严格作业流程的完成时限:分析案件疑点和制订调查方案为1天;收集资料和查(复)勘现场为1天;调查有关人员(证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车主)为3-4天;收集物证、书证为1-2天;证据检验、比对、分析为1天;集体讨论和定案为1天;撰写公估报告1-2天;审核、修改、复审共2天;机动1天。
6.5.3.5 实施办案时效预警制:案件调查员在接案的第10个工作日尚未向组长汇报案件定案定性情况或不能提交集体讨论时,由组长向案件负责人发出时效红色警告。
6.5.3.6 确保全年拒、减赔案件比例不低于15%。
第二卷 附表格式
1.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1.1. 营业执照 (总公司营业执照)
(广东分公司营业执照)
1.2. 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
1.2.1 (总公司法人许可证)
1.2.2 (广东分公司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
1.3. 近两年度税务报表
(广东分公司暂无税务报表,现提供总公司税务报表)
1.4. 主要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社保证明)
2. 投标人需要按照格式填具的表格
2.1. 投标人概况表
单位名称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
有限公司广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7-6-19
经营地址 广州市达道路12号
(金达大厦)328室 单位性质 民营
注册资金 400万
(总公司) 传 真 020-37596252
020-87603827
法定代表人 刘存良 电 话 0755-83633462
总经理 张党纪 电 话 13926416152
主管单位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信用等级
经营范围 附营业执照
单位员工概况 共有
员工68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师
1 8 13 2
单位组织架构 附: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组织架构图
下属单位情况 已在投标书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中对各分支机构的设立名称,业务特点做了介绍。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司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组织架构图
2.2.投标人提供服务主要人员表
姓名 部门 专业 职称 从业经验
张党纪 广东分公司
总经理 保险、机械 经济师
公估师 从事保险、公估专业24年
赖维坚 广分车险部
副总经理 保险专业 (车险查勘理赔) 保险学院毕业证 从事本专业7年
(其中在人保三年)
张优辉 广分车险部
业务经理 保险专业
(车险查勘理赔) 学位证书 从事本专业4年
(其中在保险公司2年)
罗 劲 广分车险部
查勘主办 查勘定损 公估人证 (7月份已考取,待发证)
从事本专业4年
薛红文 广分车险部
查勘主办 查勘定损 公估人证 (7月份已考取,待发证)
从事本专业2年
李 明 广分车险部
查勘主办 查勘定损 公估人证 (7月份已考取,待发证)
从事本专业3年
谢学全 广分车险部
查勘主办 查勘定损 公估人证 (7月份已考取,待发证)
从事本专业2年
注:
1、根据投标人的配套流程设置组别的相关负责人或专家;
2、提供有关负责人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3、声明上述情况一切属实,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2.2.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
年度 项目
单位 项目内容 中标价格描述 合作现状
2006年3月 太平 查勘定损 城区
5000元以下230元/案 目前继续合作
定损权限扩大
2004年6月 永安 查勘定损 城区
5000元以下200元/案 目前继续合作
2004年12月 大地 查勘定损 城区
5000元以下200元/案 2005年底终止合作
2005年9月 永安 查勘定损 城区5000元以下230元/案,(番禺250元/案) 目前继续合作
2005年7月 华安 查勘定损
大案复勘 分片包干,200元/案,大案复勘协商收费 2006年4月终止合作
2006年4月 都邦 查勘定损 城区
5000元以下230元/案 目前继续合作
2006年10月 民安 查勘定损 城区
5000元以下230元/案 目前继续合作
2006年10月 太平洋 查勘定损 “壹加壹”模式,8000-10000元/月/人 目前继续合作
各保险公司(人保、中华联、国寿、渤海等),
复勘案、调查案、异地委托案处理,协商收费。
注:投标人保证上述事项一切属实,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2.3. 主要设备投入一览表(车辆、计算机、数码相机、录音录象设备等)
种类 名称(车牌) 规格 购入时间 数量 使用状况
车辆 吉利 1.3L 2005-12 1 良好
福来尔 1.1L 2004-2005 8 良好
捷达 1.6L 2005-2007 8 良好
威志 1.5L 2007 8 良好
计算机 TCL 台式 2003-2007 22 良好
TCL 笔记本 2005-2007 10 良好
数码
相机 三星 400-600万相素 2003-2007 12部 良好
索尼 400-600万相素 2005-2006 20部 良好
佳能 500-700万相素 2005-2007 15部 良好
其他 录音笔 2006 10支 良好
各种设备根据案量可随时增置,福来尔已计划逐步淘汰
注:(本表可另续)
投标人保证上述事项一切属实,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