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制,尺寸数值怎样注写?
GB/T 4458.4-2003
GB/T 16675.2-1996
尺寸注法(GB/T 4458.4-2003、GB/T 16675.2-1996)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它说明)的尺寸,以mm为单位时,不需标注单位符号或名称,如果采用其它单位,则必须标明相应的单位符号(如m、kg等)。
(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尺寸组成
一个完整的尺寸一般应包括尺寸数字、尺寸线、尺寸界线和表示尺寸线终端的箭头或斜线。
图1-7 尺寸的组成及标注示例
注意:标注两平行的尺寸应遵循“小尺寸在里,大尺寸在外”的原则。
(1)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应按国标要求书写,且同一张图纸上字高要一致。线性尺寸的尺寸数字一般应注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当地位不够时也可以引出标注。
图1-8 线性尺寸的标注示例
标注参考尺寸时,应将尺寸数字加上圆括弧。
注意: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一般应按图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其右图的形式标注。
(2)尺寸线
a.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有箭头和斜线两种形式。同一图样中,一般只能采用一种终端形式。
(ⅰ)箭头终端;(ⅱ)斜线终端
图1-9 尺寸线终端的两种形式
b.尺寸线必须单独画出,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c.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图1-10 尺寸线标注示例
(3)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如下图a图。
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必须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如下图b图。
(a) (b)
图1-11 尺寸界线标注示例
(4)圆与圆弧尺寸
a. 标注圆或大于半圆的圆弧时,尺寸线通过圆心,以圆周为尺寸界线,并在尺寸
数字前加注直径符号“φ ”。 如下图a图。
b. 标注小于或等于半圆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半径符号“R ”。 如下图c图。
(a) (b) (c) (d)
图1-12 圆与圆弧的尺寸标注
c. 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采用折线的形式标注。若不需要标出圆弧的圆心位置时,可只画靠近箭头的一段。如下图d图。
(5)球面尺寸
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符号“φ” 或“R”前再加注符号“S”。如右图。
(6)角度尺寸
图1-13 球面和角度的尺寸标注
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注在尺寸线中断处,必要时可写在尺寸线上方或外边,也可引出标注。
(7)狭小部位标注
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注写尺寸数字时,可将箭头或尺寸数字布置在外面。当位置更小时,箭头和数字都可以布置在外面。
(a) (b) (c) (d)
图1-14 小尺寸注法
几个小尺寸连续标注时,中间的箭头可用圆点或斜线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