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经营不善欲“跑路” 执行法官找准突破口护“腰包”
通讯员:苏航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数十份健身爱好者请求本辖区内某健身公司返还费用的执行申请书。
这些健身爱好者均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并缴纳会员服务费、私教费等相关费用,但健身房在合同履行期内因经营不善便以重新装修为由停业,未能向会员提供健身服务,会员们几经沟通退款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健身房因自身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健身,已经构成违约,故支持原告多位会员解除合同的诉请,依法判决健身房退回会员剩余期限的会员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健身房迟迟没有履行判决书判决的义务,原告遂向净月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立即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被执行人除健身设备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到现场对被执行人的大量健身设备进行了查封,并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正当法官准备启动对被查封财产的处置程序时,法官发现,被查封的健身设备属于专业设备,价值较大,潜在的买受人基本为同行业经营者,但是此类经营者一般批量购买健身器材,折扣力度远远超过司法拍卖降价幅度,因此流拍可能性极大。另外,对此类专业健身设备无论以当事人议价方式还是以网络询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都比较困难,而在采取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而财产又流拍的情况下,只会让申请执行人继续损失评估费用。此类案件中每个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数额较小,处置财产的评估费可能已经超过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数额,采用一般的司法拍卖程序办理此批案件就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立即转变办案思路,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作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多次前往公司现场和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终于找到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办法官立即向该实际控制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妨碍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是仍拖延履行相应义务,承办法官见此便想方设法找到实际控制人行踪,并立即依照相关法律依据准备对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表示愿意履行被执行人的相关义务,并将款项转入了法院执行款账户。
至此,数十位健身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护,虽然每一位申请执行人被欠费金额不大,但是净月法院强大的执行力与法官办案的灵活和执着让群众在这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拿到退还的会员费后,申请执行人代表向净月法院法官送来了表示感谢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