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印制需要哪些步骤?
(一)编辑发稿的要求和程序
编辑发稿要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齐”是指书稿的文字、图片、封面设计、扉页、版权页等必须齐全,不能有缺页缺项,否则,出版社和印刷厂无法正常安排后续工作。
“清”是指书稿的文字、图片及其技术规格批注都要清楚。如果存在勾画涂改描绘不清楚、批注不清楚的地方,出版社和印刷厂操作中就会因为不清楚、出现错误而进行不下去,影响生产进度和质量。
“定”是指书稿的内容已明确改定,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做大的改动了,否则,只会增加返工成本,增加工作难度和影响进度。
(二)检核书稿
责任编辑将整理好的书稿连同发稿单一并拿到出版社办理发稿手续,首先要会同出版社业务人员对书稿一一进行检查核对,对照发稿单逐项检查和审核,做到书稿、文字、图片齐全,无缺页、漏页,文图清楚,图稿质量符合制版要求,封面设计等辅页辅文齐全、内容清楚,全书的印装秩序清楚,技术批注无误。
在此基础上,出版社业务人员还要根据本书的质量要求,对书稿整体设计方案、工艺制作要求、纸张和装帧材料的选用进行审视,选择确定本书需要采用的印制工艺、印后加工工艺,进行印刷工艺设计,对纸张、材料的选用做出明确的安排。重点图书的印制工艺安排、纸张材料的选用必须与主管社领导共同商定,然后通过印制施工单的方式一一加以注明,作为出版社对印刷厂发印的凭证依据。
(三)图文的发排制作
出版社发排的书稿,一般都由文字稿、图片稿、封面设计稿等组成。
文字稿需要经过电脑排版、印刷厂初校和出版社的“三校一读”、定稿、发出清样的制作过程。而图片稿和封面稿一般则需要通过扫描输入、电子分色以及与文字清样的内容图文合一输出彩样的过程。
清样是为编辑、出版社提供的最终审定样,是检验制版质量特别是彩色制版质量,为下一步印刷工序提供标准样张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出版社提供最终印刷质量和批准付印的凭据。出版社责任编辑、业务人员和主管社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批样工作,对清样的文字质量和图片制作质量再做一次认真的检查,完全无误后才能签字。许多时候往往还会存在一些小的文字、版式上的错误,批样时要一一准确地指出,并在批注上签写“改后可以付印”的字样。当然,如果又发现了新的错误包括制作质量的问题(如套印不准、色彩偏色等),则应退回印刷厂要求重新打样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