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做伪证的警员莫非是“临时工”?职能部门力挺情何以堪?(转载)
泌阳县做伪证的警员莫非是“临时工”?职能部门力挺情何以堪?
最近,笔者一直关注河南省泌阳县公安局两名警察执法犯法,做伪证等事件,在天涯杂谈发
表了名为《河南泌阳县警察伪造证据的胆量从哪来?执法犯法背后影藏的制度缺失值得深思!》
的评论。很快,帖子就被大量转载。为此,也得到了河南省高院的重视,案卷现在已经由河南省
高院退回到驻马店中院,再由驻马店检察院退回到泌阳县公安局重新调查。
目前,河南省高院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处理了这件原本就不该发生的事情。这样受
害者家属也看到了到是曙光。而驻马店中院在处理这件事情上,也是态度比较积极。并且,驻马
店公安局也积极调查案件中的伪证工作。这些让受害者家属感到一丝欣慰。
然而,案子到了泌阳县公安局那里的处理,无疑再让受害者家属感到失望。案子进展也让
人费解,为什么泌阳县公安局面对实名举报伪证,证据确凿却迟迟拖延,不肯处理。很显然,泌
阳县在包庇。难道是为哪两个做伪证的警员力挺?那么,这样力挺的背后,究竟隐藏怎样的猫腻
?换而言之,泌阳县原本就知道伪证,从头到尾,原本就是串通好的。或者说,泌阳县原本就是
执法犯法的保护伞!
如此以来,作为涉嫌违规的职能部门,理应回避,但是驻马店检察院却对此并没有处理,
而是让涉嫌的泌阳县自己调查自己?难道这样的猫腻他们看不出来?这等于让做伪证的人自己调
查自己,这样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法律,难道要让法律公信力再一次为泌阳县所蒙羞吗?
为此,作为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涉案人员一律回避,泌阳县究竟还在力挺什么呢?除了蒙羞
之外,难道还要继续包庇下去吗?要知道,如今此案已经被微博万人转载,媒体关注。那么,有
关职能部门咋就不能顺乎法律公信力,让案子大白于天下,阳光下审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而作为涉嫌的泌阳县,莫非到了最后,那两个涉案的警员,再一次被披上“临时工”的外
衣,简单开除了事?笔者相信,群众的眼睛是很亮的,如今不是考验网友智商的时候。这样高压
的舆论压力下,只有阳光操作,才能让网友信服。否则,只能在一次让泌阳县感觉到丢脸
转载自天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