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业的春天
美国投资大师沃伦#8226;巴菲特曾经有一句名言:如果你痴等知更鸟的叫声,那么春天将会过去。其实他的言论不仅适用于股市,对于其他产业同样具有启迪价值。据媒体报道,截至2008年12月,我国数字出版业的整体收入达到**0亿元,比200*年增长了46.42%。200*年数字出版业的整体收入预计将超过**0亿元。上述一系列令人振奋的数字,不禁让我们想到,中国数字出版业是不是已经响起了“知更鸟的叫声”了呢?最近还有另一则消息值得我们关注,即“老外书商看好中国数字出版”:曾引进过《达#8226;芬奇密码》、《谁动了我的奶酪》等作品的知名图书版权代理商大苹果公司总裁吕光东,日前在接受20余家中外媒体采访时断言,中国将在未来引领数字出版。
对于国内大多数图书出版机构而言,虽然数字出版已经不太陌生,但真正在这一领域实施行动并掘到金矿的还不很多。媒体披露的2008年数字出版整体收入的**0亿元中,我相信绝大部分为门户网站、网络游戏开放商和运营商,以及一些专业数字出版服务企业等创造的;至于传统出版社能分食的部分恐怕会少得可怜的。毫无疑问,数字出版业中最核心的要素是内容,内容为王,没有内容,数字技术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那么为什么真正具有内容研发与生产能力的传统出版企业不能在数字出版“篮海”竞争中胜出呢?我看原因是不是可以归纳这么一些?
首先是我们传统出版业中缺乏既懂得数字技术又熟悉出版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在高级管理者中这样的人才就更为稀缺。柳斌杰署长前不久撰文特别指出,“加强复合型出版人才培养,是数字出版发展的当务之急。”他同时认为,“在未来的跨媒体竞争中,传统出版的优势不在于拥有资金和技术,而在于拥有千百年的出版历史留给出版人对于文化的洞察和理解,这也是出版人才的永恒价值。数字出版产业对于人才的要求更高、更全面、更专业。加强数字出版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建设,是培养复合型出版人才的基础工作。”可以相信,随着我国出版社全面转企改制工作的推进,出版市场特别是数字出版市场将会吸纳更多复合型人才的加盟。
其次是我们传统出版业的体制与运营机制还没有与数字出版这个新兴事业全面接轨。我知道已经有一些出版集团或者出版机构近年来成立了数字出版公司(部门),但是构建一个清晰化的商业模式似乎还处于起步阶段。更何况还有大量的传统出版机构,依然是数字出版的旁观者,至今没有实际参与的动作。
再有是我们的版权保护制度还需要完善。近来平面媒体不断对网络媒体无偿转载自己的原创资讯表达了不同意见,甚至有的已经要上法院对簿公堂了。这反映出我们还没有形成一种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的良好社会氛围。事实上,在数字出版领域,版权保护的问题同样十分突出:曾经有个别数字出版服务商不经授权使用作品,被多家出版社和作家集体起诉;另外还有一些数字出版服务商肆意违规向第三方转让版权谋利,却对于真正的内容提供商(出版社)与著作权人(作者)权益不闻不问。我们无法设想,数字出版的繁荣可以建立在一个缺乏对原创知识产权尊重与保护的环境下。
最后是内容研发的问题。我认为出版社应该成为数字出版内容研发的主体,这是由我们出版社在整个产业中居于的特殊地位决定的。这一点目前似还没有形成业界的共识。现在业界有不少机构都存在着“摘桃子”的心理,总期待着别人去“种树”,去花精力、财力、物力开发内容,而自己则坐等享用“数字化”的成果。这样显然不利于数字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我理想的模式是:由传统出版机构来组织内容研发;数字出版机构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人才与市场推广的优势,先期对于自己看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参股。这样可以形成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利益共同体,共同耕耘、共同“植树”、共享收获。
无论如何,我还是坚定地相信:中国数字出版业的春天已经来临了。(刘明清写于20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