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东省公安厅:为何要庇护如此黑恶势力诈骗集团?
尊敬的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各级领导:
我今天要举报的则是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黄垓乡一帮黑恶势力,长期垄断网络资源,利用"国家补贴养殖项目”这一名头,诱惑不明真相的客商前来交易,在客商到达他们的窝点之后,强买强卖,报案之后,当地公安却极力为这帮黑恶势力的诈骗团伙狡辩,罔顾事实。拒不立案,经过如下:
我叫陈天乐,身份证号*408261***0*0**21*,手机号码:1*40***2626.因为在网上看到山东那边有大量优质牛羊出售,价格也很实在,于是,我就找了发布者联系,经过多次沟通,他说让我实地考察,然后现场挑牛,可以货到付款,所有检疫的证明和手续都可以帮我们办好。此人只用一个手机号182*4*6*800跟我联系,自报家门姓李,让我到了之后不要走,他安排人来接我。
我于11月22日晚从九江坐火车于2*日凌晨*:*0左右到达菏泽,下火车之后,有一个电话号码1**6*6681*1的人接我,车牌号:鲁R.T0610,这个人还有另外一个手机号1**6*66*80*,下了火车,我迷迷糊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过菏泽到达了他嘴里所说的“养殖基地”(一个院子前面,我们没有进去),他给我开了1*0元的收据,说等下买好牛羊之后公司可以报销,然后又换了一个说是公司经理的人开车过来跟我接头,这个人自称姓丁,手机号1*2*4*0****,开着一辆江淮商务车带我四处转四处看,我觉得他不像是养殖户,就问了一些问题,他恶狠狠的说:这些牛很好,不要想那么多。就又把我带回刚开始我下车来到的那个院子,院子里有一栋建筑,他们在第一层办公,我整个人当时很模糊,心里只想早点采购好牛,他那个自称姓丁的人按免提打了一个电话,称呼对方为“李局长”,还跟我说是畜牧局的领导,跟他汇报了我的情况,对方让我必须交10000块钱的畜牧检疫的前期费用,款项从牛羊款里扣除,我当时不想交钱,可那个自称姓丁的人与另一个姓黄的把我堵在一个房间,恶狠狠的称必须交检疫费,我万般无奈,只得用微信转账*000,刷信用卡2000给他们了,然后他们就把我丢在一个房间,吩咐我不能乱跑,然后他们自己出去了,我人生地不熟,因为已经被逼交了*000块钱,那地方看起来非常偏僻,我只能又累又渴的一直在那间房里等他们回来,等了差不多2个多小时,他们回来之后带了一瓶热水过来给我喝,我是又渴又累心里还很担心,只想早点把牛买好装车,他们一点不着急,几个人在那里优哉游哉的斗地主,期间还来了几个自称是河南的客户,后来由别人接待了。
就这样过了中午一点半,他们仍然没有一点带我去看牛的意思,后来说带我去吃饭,吃饭的时候连我一起有6个人,那个自称姓丁的接了一个电话说是客户来了就匆匆走了,留下*个年轻力壮的的小伙子和一个据说以前是当兵(野战军)的老大爷,自称68岁,内穿一件警服,那个警察标志下面有个括号(司法),老大爷说他退伍以后在司法局上班,后来又调到畜牧局,看牛羊一看一个准,上下不超过10斤,在那期间,我想上个厕所那几个小伙子都会安排一个人跟着,其实就是监视我怕我跑掉,其实,在那种地方想跑都跑不掉,第一路线不熟,第二没有出租车,客户完全就是菜板上的肉,只能任由他们宰割。简单的吃了一点饭后,我们回到了那个院子,老大爷说带我去看牛,车子出门转一个弯到了一个所谓的养殖场,那位自称姓丁的老大爷跟我说这牛很好,他不会看走眼,每头牛都有八九百斤,让我放心购买,出于对解放军的尊敬和崇拜(他自称野战军出身),以及对他这个所谓畜牧局专家的信赖,老大爷帮我选了10头牛,说每头牛都在800斤以上,然后他和另外一个年轻人装模作样的跟那个养殖场老板讨价还价,最终按照他们报的价格一共8万元成交,我要求按照此前协商好的货到付款,他们就各种威逼、恐吓,让我先付一半,我只能用信用卡刷了2*000(广发银行)+10000(浦发银行),哪知道接下来就是那个所谓的货主不管怎么样都要我把钱付清,否则就要把牛卸下来,钱也不退给我,甚至说不付完钱就不能走人。万般无奈,为了安全脱身,我只好用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给了所谓的养殖户:刘汉民(身份证号**082*1*620228***8),信用卡收款单位:郓城县万隆畜牧养殖吉印通,然后骗子给我签了所谓的协议,协议上的公章模糊不清,涉嫌私刻假印章,因为没有当时给我开检疫证,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对方在协议上写上了:安全送到乙方目的地,提供检疫证(附复印件),并且在拿到检疫证后付清剩下的一万元,让我写下欠条,他们安排了2个司机,交代了司机:如果在拿到检疫证之后不付那一万元,司机负责把牛拉回,并且前面的七万元算违约金。万般无奈之下,为了安全脱身,我只能完全按照他们这样的要求去付款。最后他们又要我出了*00元的消毒费,提供司机的伙食费、烟钱,令人惊讶的是检疫证不是由嘉祥县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而是由司机开车带着我去聊城市去拿,所谓的检疫证是由聊城市莘县违法跨市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附复印件),想想可笑也很可悲,国家机关都可以为这种诈骗集团黑恶势力而出卖公权力,轻车熟路,这绝对不是第一次。共产党的法律、党的尊严、人民的权益 在这帮人眼里都只能是儿戏和利益,让人震惊而又无可奈何......
这批牛(10头)到达湖北黄梅之后,经过测重,平均每头只有*00斤左右,完全就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据我事后在网上搜索“山东 卖牛 骗局”,方才得知济宁市嘉祥县黄垓乡早就是臭名昭著的骗子窝,全国各地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那里被迫购买牛羊,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而又无法解决(这个可以查询为我开检疫证的单位,他们以前开具的检疫证应该也有很多受害者)。
在当前党和国家打黑除恶的政策之下,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这帮黑恶势力在此盘踞多年,人员众多(我有他们内部通讯录),顶风作案,大行其道,当地公安机关罔顾事实,得知受害人拉回的牛羊被处理或者有死亡的信息后,知道死无对证,不去追究这帮黑恶势力的犯罪经过,而是轻描淡写的把案子推给没有执法权力的工商部门,致使受害人报案无门。
请问:
1 这帮黑恶势力说是政府补贴的项目,嘉祥县委县人民政府是不是真的是这帮人的幕后老板?
2 冒充国家退役人员、国家警务人员(身穿警服)、国家公务人员(畜牧局局长)
算不算违法犯罪?
*.威吓客商交所谓的“检疫费”,开具的票据却写明“定金”,因为“定金“就是必须要买,不买也不会退还”,这算不算是强迫交易?强迫交易属不属于国家再三强调的“扫黑除恶”里面的一种? 收据上面的公章涉嫌私刻,这算不算违法的证据?
4 对客商近距离监视、跟踪(上厕所都有人跟着)算不算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
*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一人扮演所谓的养殖户,几人扮演所谓的内行,虚估货物重量,虚抬价格,客商提出按照之前约定“货到付款”后,其中一人出来装好人,诱惑客商“先交一半钱”,等一般的资金付完后,由所谓的“养殖户” 出来反对,必须交他们所说的全款 ,否则交完的所有钱款不予退还,这算不算强迫交易?
6.非法异地指挥聊城市莘县检疫部门跨市开具检疫证?这算不算违法犯罪的证据?
我在回到湖北黄梅后当天立即拨打了0***12*4*和0***110报警,嘉祥县公安机关做不到秉公执法,嘉祥县政府以及济宁市政府做不到公正处理,时至今日,这帮黑恶势力任然每天在各大网站发布信息,招摇撞骗,带动当地所谓“养殖业”蓬勃发展,大力拉升GDP,这样的案子比比皆是,受害人往往因为嘉祥县政府和公安机关 的这种处理方式而心灰意冷,告状无门之后就慢慢的不了了之 。
基于以上事实,我请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农业厅吉印通办案,彻查此事,还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还革命老区一个清白的名声,不要让这种黑恶势力、诈骗集团玷污了山东这块浸透了革命先烈鲜血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