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正文内容

代表党委作报告和受党委委托作报告有什么区别?

云南不干胶印刷5年前 (2019-09-17)问答122
印刷厂直印●彩页1000张只需要69元●名片5元每盒-更多报价➦联系电话:138-1621-1622(微信同号)

  党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可见,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名、不足*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吉印通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收藏0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