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印刷证怎么办?
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流程 一、凡申请办理“三印”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局提交有关材料: 1、设立“三印”(打印、复印、影印)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企业章程; 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住宿用途场所内; ⑷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含购买设备资金); ⑸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机等设备,不允许有八开轻印刷设备。 2、办理“三印”企业《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两份): ⑴申请开办包装印刷企业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 1、 申请理由 2、 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 3、 经营范围 4、 企业性质 5、 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籍贯、现在住址, 6、 注册资本 7、 现有设备名称及净值 8、 经营场所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9、 计划从业人数 10、业务来源。
注:报告名称要写“申请开办包装印刷企业报告”,申请人要用钢笔签名; ⑵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通知; ⑶包装印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应写明“XX店内部管理制度”); ⑷企业章程(应写明“XX公司章程”); ⑸填写两份《印刷企业经营申请表》(在每份表指定位置粘贴法定代表(申请人)1吋黑白或彩色照片,表内应填栏目要如实填写、填完); ⑹注册资金或资金数额证明(附验资报告或银行存期半年以上的存款证明); ⑺设备名录(应写明“XX公司设备名录”,设备名录含设备名称、型号、购买时间、单价、设备总值等项目),并附经核准原件后的购货正式发票复印件,“出货单”不能作发票; ⑻电脑所使用的用于主要工作的正版软件授权许可序列号,并附经核准原件后的购货正式发票复印件,“出货单”不能作发票; ⑼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或租赁合同必须标明租用面积); ⑽经营场所具体位置图(应写明“XX公司经营场所位置图”,位置图要标明所在街道门牌号及前后左右相邻店铺或参照物); ⑾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⑿其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二、办证室接到申请办理“三印”企业材料,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有关科室按照证件审批承诺时限完成证件办理工作。 三、申请办证人于办证时限期满后可向办证室查询办理情况。 四、办理单位: 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