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互相掩护配合 两苹果店iPhone样机连遭窃(转载)
印刷厂直印●彩页1000张只需要69元●名片5元每盒-更多报价➦联系电话:138-1621-1622(微信同号)
电子产品专卖店将样品真机开架展示方便顾客选购,不料正中蟊贼下怀。三小偷在上海“苹果”专卖店轻而易举地窃得*部手机。日前,黄浦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其中两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和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1*00元。
今年28岁的江某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00*年刑满释放后没有找到正当工作。去年8月11日,江某找到同样因盗窃罪刑满释放的小超和不满18岁的小鹏(另案处理),三人商量后决定到上海两家“苹果”专卖店实施作案。
当天下午1点多,三人先是来到了浦东世纪大道国金中心地下一层的“苹果”专卖店内,由小超和小鹏负责望风、掩护,江某则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先后撬开展示台上陈列的样机的后盖,窃得两部iPhone手机。随后,一伙人又在淮海中路苹果香港广场专卖店,以相同手法窃得iPhone手机一部。之后,江某将三部手机低价倾销给他人,赃款被三人分用。
被害单位在发现手机被盗后遂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在火车站附近将江某和小超抓获,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鉴定*部手机合计价值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和小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都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江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小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两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