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优雅译人缪氏哲
好书没秘密
作者:缪哲
我见别人谈读书的经历,多从四大名著的某著开始。这让我很羡慕。但我不生于读书人家,小时见的书,全套的毛选外,只有一本那时的“经外典”《鲁迅选集》。我本来的理想,是当一名泥瓦匠的,平生的大愿,不过砌墙砌得溜直而已。但读了书中《论秦理斋夫人事》后,深以为这叫鲁迅的人,似比我崇拜的张师傅高明。这一转念,就让人间多了个蹩脚的写者,少了名垒墙的大师。具体地说,我读这书的收获有四:一、懂了识字才是硬道理(书中有十成一的字,我当时是不认识的);二、知道了鲁迅是共产党;三、还认识了个叫梁实秋的人,是蒋匪一帮的;四、作文要善用词,造句子得铿锵有节奏。这四个收获,于我后来的影响都很大。第一个收获,是让我把开蒙以来的光阴,多用于识字了。第二、三个收获,后来则让我因而想,这做人没有信仰,终归要受骗的。文献不足征,信息有屏蔽,人的智力,也有未及者,倘不先有一套关于好坏、是非的信仰,想单凭着“事实的真相”断真假,则不当傻子者几稀。这样我就有了信仰。这个信仰,我称作我的“奥卡姆的剃刀”,迄目前为止,我每回操刀一割,未尝不是豁然而解的,很灵验。至于作文善用词,造句有节奏,则总也做不到,故有“王式轻来”之悔。但学砌墙已晚,已无“潘岳遂初”之志了。
于我有大影响的第二本书,是韬奋的《经历》。其前半部写的,是作者苦学的生涯,后半的内容,是他如何做记者,以影响蒋朝的政治与人心的。这一本书,我当了我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励志书读,结果这害苦了我。大学毕业后,我沉浮于新闻坛里多年,不成一事,直到某报当权的诸公夺了我的五斗米,这一段少年的情结,才算有个了。我恨我当时学浅,只知韬奋有《经历》,不知韩非有 “说难”。
高中不是读书的年龄,所以不谈了。
大学里占用我时间最多的,是经部类书。经书不好读,那时的教授们,又多宗汉学,析词论义,卑之无甚高论。如今喧阗于人口的“今文”啦,“公羊”啦,我那时只知其名目而已,故这一段读经的经历,就成了小学识字课的延续。我识了不少字,也知道了如今的“轻唇”(辅音发f的音),古代概读为“重唇”(读p)。至于说这鸡零狗碎的知识外,我于经书还有什么心得,那就是“没有”。我智力差,经书里的字,每有不识者;又生于这七荤八素的时代,想问题的方式,总凿枘于孔教的大义;故活剥刘文典教授的话说,“这经书是不可能读得懂了”。至于偏有人读得通,而且有心得,又能用于修齐、治平、起世运之衰、开童子之蒙,则我除了佩服,没别的话讲。
我得于中学“文史课”的思维之训练,是“胡批乱侃带吓唬”式的。每读一段文章,不是找它的“可批点”,就是找它的“可捧点”。这一套读书的办法,当我遇到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时,就彻底不灵了:我简直一句也读不懂。所幸我当时学了点《老子》,明白些“上善若水”的道理,于是我想,这路上的岩障,我既砸不成碎石头,用作我批侃的基础,那就索性让我的思维,像水一样曲顺它吧。这顿悟式的一刹,是我一生读书的转机。我后来能读一点西方的经典,并略解其意,功劳要都归于索绪尔。至于书的内容,则我读完就忘光了。正所谓思维如刀,书籍如砥,想磨刀的人,是不必太计较砥的材质的。软硬、滑糙适度就好。
还有本于我关系很大的书,就是杨周翰先生的《十七世纪英国文学》。这是杨先生为研究生授课的讲义,后由北大出版。读此书不读彼书,多是偶然的,故读这书的因由我忘了。然而这一本书,却激起了我对十七世纪英国的好奇,后又波连于十八世纪。先是文学性的书,后及于历史。英国人谈政治,总是“利”字当头,不大“修辞以立其伪”的。故政治与社会的运转之逻辑,往往不着一丝地裸在你眼前,不是白痴就能看懂了。我智不过泥瓦匠,故这一段历史,恰可作我政治观、社会观的蒙书。我用我读书的心得,去想我见于、或闻于现实中的事,以前不懂的,如今大体上懂了,或自以为懂了。至于柏克说,论政治的智慧,自由社会的杂匠,每胜于专制社会的大臣,则我既未侧身于前,也未忝列于后,说傻话轮不到我,智慧的话我不会,就恕我不讲这一段读书的心得了吧?
从识字以来,我读书的经历有*0多年。好书读了不少,坏书也见了很多。我所谓好书,是谁都希望自己读了、又谁都不想读的书。故我上面只谈了谈是哪些书,引起了我读好书的兴趣,或领我上了读书的路的。至于什么书好,则每个人都清楚,并希望自己读了,或真的读了。坏书有秘密,好书没秘密。至于说这好书,你是怎么读成的?那我倒是有个独得之秘:我多年做一名小编辑,每天的工作,不过对着纸面,改一改错字、医一医病句而已。即便学了一口学问的“时样语”,能用高深的词,会谈玄虚的理,我也没地方去显摆。无奈之下,才读了读好书。假如用得上,我又何尝不想读坏书呢?
北岛的“世界诗学”
□缪哲
北岛的《时间的玫瑰》,是一本分裂了读者的书,说好的说坏的,都争得很激烈。一本书的成功,如今也莫过于此了:“人皆好之”是不可求的,有争议是一切。
这书里的文章,是评论欧美诗的汉译本的,原载于《收获》。体例是胪列以前诸家的译本,各摘其瑕疵;最后殿以自家的译稿,明其妙处。近代诗人、画家钱名山有一绝句,是不满杜甫、欲改削其诗的,叫:
正当痛快忽支离,玉石纷陈未可师。
安得数年天假我,闭门编改少陵诗。
略可概括北岛的自负。
我对诗是外行,年少不懂事,曾学着写过;但非本色人,很早就洗了手,所以北岛指摘的,我懵然不知坏,北岛自负的,也愧不能赞一辞。但书里有几篇文章,谈的是德语、俄语的诗。北岛说以前的译文,都称不上好,乃至坏,又说看里尔克的诗,实在不知其伟大。读后就忽然想起1*年前宇文所安(Stephen Owen)的一篇文字(记得载于The New Republic,1**0年的某期),是评北岛一诗集的英译本的,似可为北岛“谈德论俄”的注脚。
Owen的文字优雅,但有杀气,比如说北岛的诗,1*岁的少年都写过,但14岁就扯了,又说北岛滥情,作态。但与我的话题有关者,是Owen称的“世界诗”(world poetry)。他说当今有一种诗,叫“世界诗”,第三世界国家的诗人,最是精擅。诗人意想的读者,不是与自己同文的人,是全球人,如说瑞典语的诺贝尔奖评委会成员,说英语的美国诗评家等。世界诗要有地域色彩,要申明自己的族籍(nationality),但不能是“民族的诗”(national poetry),只能是“种族诗”(ethnic)。能逗起民族自豪的名字、意象和传统,一定要用,这就好比语言的国旗,国际的读者,望而知其族属;传统诗之复杂、精微的部分,如语言、学养等,则要禁用,——这太深奥,国际读者不懂。
为国际人写作,诗得能兑换。语言不能兑换;故诗意的有无、浓淡,就不靠语言,要靠观念、形象的设计。这玩意和美元一样,是硬通货,哪儿都好使。北岛就是一个“世界诗”人;他写诗是供翻译的,不是给同族人读的。他意象设计得好,译者(Bonnie S.McDougall)的英文,碰巧也好。阴不差,阳不错,北岛欲不成美国最杰出的中国诗人,不可得也。
这是Owen文章的大意。
文章发表后,读者就来信说,Owen的观点,颇见白人的傲慢与偏见。我也不爽于Owen,但又不以来信为然。北岛的诗意,不出自汉语的精微,Owen以为憾,来信为喝彩,则论“白人的傲慢与偏见”,在此不在彼也。但Owen说的,不论真还是假,北岛为其支持者的脸面计,也不该“谈德论俄”了:Owen做了指控,别人也做了辩护,1*年后,怎么自己招了?
里尔克伟大不伟大,我不清楚,因我不懂德文。就是弥尔顿,我也不觉得伟大,尽管《失乐园》的原文我是读过的。可我英文太差,弥尔顿的英文又太好。曹植说“有南威之容,乃可论于淑媛;有龙渊之利,乃可议于断割。”我“才不逮于作者”,却“诋呵文章,掎摭利病”,说弥尔顿不伟大,岂不让人笑话?北岛也不自称不通德文的,说里尔克不伟大,一定是从译本得的印象。而诗翻译了之后,剩的只有观念、意象而已。则知Owen说的,实在也不错:在北岛眼里,诗不在语言,而在观念与形象的设计。《时间的玫瑰》指评诸家的译本,虽也考文校词,但它们通通加起来,也不及这对里尔克的评论更能透露北岛的“世界诗学”。
似乎是画家德加吧,有一回向瓦雷里请教说,我有很多好观念,怎么就写不好诗!瓦雷里说:亲爱的德加呀,诗是用语言写的,干观念什么事?
在瓦雷里眼里,德加的诗学,是错误的诗学,在Owen看来,北岛的诗学不仅错,还不正派。记得Owen文章的结尾,有一段皮里阳秋的话,是加重这说法的:国际读者会想象说,哇塞,译文都这样好了,北岛原诗该多好!国内的读者会说:国际上都承认了,咱有什么理由不说好!
Owen说得对吗?
论陈丹青教授辞职事
缪哲/文
研究生与博士生的外语考试,受诟病有多年了,近日终于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乱子,这就是陈丹青教授辞了清华的职。原因据报刊称,是数年以来,他想招的学生,总考不过外语,学校又不肯“不拘一格”,死卡这外语线。无英才可教,这博导或硕导,也就很无谓。于是一半是无奈,一半是“愤而”,职就这么辞了。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僵化的考研制度”的声讨,和“外语成绩灵活化”的呼吁。
这所谓的“灵活”,我不懂作什么解。但我想,一个人既要考硕、或博,目的总该是教书、或做一点学问。而如今的学问,有哪门不需要外语,我眼界窄,举不上来。比如说,与中国有关的学问,该最不需要外语吧?却又不然。比如我手边有个谈“国画”的小话题,应参考的资料中,英、法、德文的就很多。无奈我年轻时贪玩,只学了点英语,故话题虽小得如“豆”(古代盛食物的小盘子),在我却有“举鼎”之感,脚脖子筋都要断了。“国粹”如此,别的门类,也尽可以推之。再说学风之坏,如今得未曾有,书与文章,多辗转抄贩;倒是用外文出版的文字,犹多守着“家法”。“礼失而求诸野”,所以这外语,就尤不可不知了。
这声讨或呼吁的合奏里,最嘹亮的声音,是“考生有才气,外语却不过关”,持其所短,衡其所长,岂止不公平,简直是“TMD”(这是网上一个“拥陈派”的用语)。我不清楚讲这话的人,是怎么定义这“才气”的。外语不是费马大定理,非天才学不来。通顺地读,简单地写,学生里的“中才”,四、五年也该会了。至于说如今的外语教学,是“孙子”却无“兵法”,那我们就再搭上四、五年,这总该行了吧?奈何从小学到大学,花10年多工夫,还粗通不了外语,导师竟然称之“有才分”呢?就算有“才分”,至少读书是不认真的。这一点,尤非做学问者该有的性格。陈丹青教授的专业(美术学),或略有点特殊。这所谓的美术学,想来是很怪的科目。照常理推,“美术”而有“学”,该如“文学”而有“学”一样,应指“史”与“论”。至于写作或绘画,则非“学”的范畴。“学”讲套数,讲家法,即如今提倡的“学术规范”,不好天马行空,像石涛那样,“我自有我法”。因而我们要求于考生的,应是求真的热诚、敏锐,和必要的学术之功底。他们将受的学术之训练,要教会他们自觉地受制于“事实”和“理”。而一个想当艺术家或作家的人,似很难、也不该受这个辖制。因此学问与创作,往往“合则两伤”。虽说人间自有天才,在“创作”和“学问”之间,能出入无碍,但这种人,是世不一出的,作为适应“人之常”而建立的学术教育性机构,不好悬他们为鹄的,作为考生去取的标准。它只能重一头,那就是学问。所以我们大学中文系里,从来不设培养作家的“硕”“博”点,我本人也从未听说过哪个中文系的硕、博导,有因学生会写诗、却外语被卡住而辞职的事。这还总算知体,有常识,晓得这“学”与“术”,是不好同笼的兔与鸡。
拿中文与美术作比,对陈丹青教授也许不公平。因为我们的美术系里,这“学”与“术”,自来是不分的。但这个问题过于复杂,我不细谈。我只是觉得,像清华这样的综合类大学美术系,是不该以培养画家为目标的。这不是“大学”的所长,也不合清华之为学术性大学的性质。虽说清华的美院,是老的“中央工艺”,本以培养实用人才为目的,学术非其长;并入清华的日子,也不很久,一时之间,自难有蝉蜕之变,但这鸡兔同笼的事,终归不是个正经。至少学问与创作的不分,应限制于本科的阶段,过此以往,就该做学问(即美术史、论)的要求了。既是学问,则必要的学术功底,求真的热忱与敏锐,就不可不要求于考生;语言(包括外语)作为学问的工具之一,也不可不重。至于说考生有绘画的才分,那又怎么样呢?“善画者不鉴,善鉴者不画”,“眼中有神,腕下有鬼”,是传了古的话,事情虽不尽一律,但大体还如此。所以这才分,我颇不以为是重于外语的。考不过关,就让他画画去,这冲冠一怒,又所为何来?
教育部设“美术学”科目的本意,是培养学者或教师,不是培养艺术家。陈丹青教授既有培养画家之心,那职辞就再好不过。清华虽未必自省,来个蝉蜕之变,但在陈教授本人,总归是得其所了。开个文艺复兴式的画坊,培养几个达芬奇,或米开朗琪罗,比起冠一顶硕、博导的头衔,却教不出半个沃尔夫林或贡布里希,意义岂不更大?
乡绅的自然史
缪哲/文
那时候的时间,还不是金钱,而是享受,修养,和自我发展的机会。怀特正是怀着尊严和不枉度生命的感觉,这样花去他的时间的。而在我们狼奔豕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日子,已散如烟云
我国的介绍《塞耳彭自然史》,或始于李广田1**4年揭载于《大公报》的一篇短文,而吹捧最力的,却是周作人与叶灵凤,除有专文的介绍外,两人在谈其他的话题时,又多次牵连而及之,深致倾倒之意。叶60年代举列“当译而未译的书”时,也把《塞耳彭自然史》列为其中的一种,可知他的眷恋之深。但我不解的是,以叶的博物学知识,对英语的精熟,和汉语的笔力,为什么不操刀一割,却要等后来的“翻译好手与学贯中外的自然学家的合作”呢?说谦虚是可以的,若说后来人的学养与笔力,会胜过老一代人,故有“托末契于后生”的想法,那就是叶的不懂世故。文章之道,总是日趋于没落,后生是不可托的。
所以花城的秦颖先生约我译这一本书时,我很徨惑。盖译文的质量,早有叶灵凤悬下的尺度,比才量力,我不能符合。而退念太阳不出,不妨燃爝火,黄钟毁弃,自当鼓瓦釜;或用鲁迅先生谈翻译的话说,没有好苹果,就拿坏苹果救救急吧。于是就这么应承了下来。——这是译此书的缘起,下面说书。
自然史是西方一种书的门类,略与我国乡土志里记博物的部分相当,最早取这名目的,或是古罗马的普林尼吧。而名气最大者,乃是这一本《塞耳彭自然史》。它的作者名吉尔伯特·怀特,生活于18世纪的英国,是一个安静、恬淡的人。在牛津受完古典教育后,便落户于老家——一个名叫“塞耳彭”的小村里,做了一名闲散的乡绅。照当时的诗人达斯廷·道伯逊的描述,乡绅的生活,大体是这样的:
他喜欢水车轮的吱吱叫,
他喜欢驻足歌唱的画眉,
他喜欢嗡嗡的蝇子
飞舞于他的桃树间,
他爱看落日的余辉
返照于爬满长春藤的果园的墙,
或歇一霎神,谛听远方
榉树林的布谷声。
也就是说,像是“羲皇上人”的生活。怀特专家、1*世纪的格兰特·艾仑,是这一逝去的时代的钟情者,他在《塞耳彭自然史》的序言里写道:
“那时候的时间,还不是金钱,而是享受,修养,和自我发展的机会。怀特正是怀着尊严和不枉度生命的感觉,这样花去他的时间的。而在我们狼奔豕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日子,已散如烟云。”这种话,我们读来,会感慨尤深的。
1*6*年,怀特闲来去伦敦,遇见了当时的一位有名的博物学家,托玛斯·本南德。在本南德的请求下,怀特将他对家乡虫鸟的目验之所得,以定期的通信的形式,报告给本南德。1*68年,另一位兴趣芜杂的博物学家,即名“丹尼斯·巴云顿”的,也请怀特与他展开类似的通信。他与两人间的通信,计有10多年,但开始时,他是无心为文,“拉杂书来”的。但到了1*84年,因别人的怂恿,他渐有了“刻一部稿”的意思(但“娶一个小”的绮念,是从未有过的;他甚而是终身未娶)。从此便整理他的书信,条贯,润色,补充;1*8*年,这两组信(约百余封)即以《塞耳彭自然史》的名字,付之“梨枣”了。
自那以来,《塞耳彭自然史》已印刷了数百版,是英国文学中最受欢迎的书之一。它记虫,记鸟,记兽,都准确而详明,又栩栩然有性格。以前的自然史——如普林尼的——中的动物,也大都有“性格”,如鳄鱼吃人,总掉几颗伪善的眼泪等,但这一类事,是失于迂怪的,多少受过科学之淬砺的现代的读者,自不惬于这样的书。18世纪之后的自然史作家,记事又失于偏枯,以科学的名义,牺牲了趣味。怀特则不同。他生活于科学发轫的时代,重目验,不听耳食,信常识,不做玄谈;又因性格与文学的教养,能看出事实里的趣味;图鸟兽之形,状草木之态,他的笔力,也足以胜之。结果就是这本自然史的名著了。用周作人的话说,是“出版1*0年来流传不绝,收入各种从书中,老老小小,爱读不厌”。
周作人等读这一本书,只是读《尔雅》之“释鸟”“释虫”等篇的遗意,出于好奇和趣味而已,周虽称之为“科学小品”,但他所重的,恐怕如我一样,是“小品”,而不是“科学”;上世纪中叶以前,英美人读这书,也多取这样的态度。但下半叶后,生态运动发了迹,修家谱,攀祖宗,这一本闲人做的闲书,即不虞得了个“生态运动的先驱”之称,入了生态运动的“宗庙”。美国许多大学的生态研究的课程,又把它列为必读的经典。1**6年,OUTSIDE杂志评选“影响世界的10本书”(从生态的角度),《塞耳彭自然史》列其一。但这些自封的后代,却是有忝乃祖的。所谓生态运动,以我的理解,无非是以人的利益出发,以为不善待虫鱼草木,人就该如何如何,这与当初的坑鱼害鸟以取利,在五十步与百步之间,都是私心的作祟而已。怀特的态度,乃是18世纪一个受过启蒙的基督徒的:动植物中,留有上帝经天纬地的手迹,博物家的本业,是从中发现他的智慧与完满。这态度是科学的,艺术的,也是宗教的。所谓科学的,是求得自然物中的上帝之真迹;所谓艺术的,是玩味上帝经纬万物的手段之巧;所谓宗教的,是因这“巧”而生的崇拜之情。这与功利的生态意识,既有道德不道德的区别,也有情趣不情趣的区别。
最后说“自然史”(natural history)这个名目。“史”者,是依年代的次序,记人事的变迁、制度之因革的。记天文、地理、动植等自然现象的书,汉语不称“史”,而称“志”、或“记”,如《汉书》的“地理志”、“天文志”,《益州方物记》等。英语的“史”(history),也有“对自然现象之系统的记录”的义项,故“自然史”(natural history)的名目,当初译作“自然志”就好了。但语言这东西,愿无所谓对错的,习惯就是一切。
周作人介绍《塞耳彭自然史》,开篇说:“《塞耳彭自然史》——这个名字一看有点生硬。”怎么个生硬呢?盖“史”者,是依年代的次序,记人事的变迁,制度之因革的。但翻开普林尼以来的每一本“自然史”,其中所记的,却无非鸟兽、虫鱼、草木等,略似乡土志里讲博物的部分。那所谓的“史”,又何所取义呢?
简介:
缪哲,1*6*年生,1*86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曾谋食于河北电台、河北省社科院、杂文报等单位。现学习中国美术史。译有《瓮葬》、《钓客清话》、《塞耳彭自然史》、《美洲三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