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转载)警惕图书出版新陷阱:刘浩锋申告钟淼淼和石油工业出版社严重知识产权侵权(转载)
警惕图书出版新陷阱:
——自由作家刘浩锋申告钟淼淼和石油工业出版社严重知识产权侵权
“古怪”的合同:蓄谋2年多的图书出版陷阱
200*年*月,沉默了一年多的《原则》一书作者刘浩锋在给予侵权方钟淼淼和石油工业出版社足够思考空间无果之后,毅然将作者手到严重侵权的非法行为公开给予曝光,希冀得到社会和媒体朋友的关注。
2004年,《原则:人生立世创业必须遵循的6个黄金法则》(简称《原则》)一书作者刘浩锋,受朋友吕陈君先生中间的介绍,把该书文稿由钟淼淼个人代理出版。钟淼淼何许人也?一个脸上长满粉刺,据说从事儿童文学创作的年轻女性。钟淼淼对作者刘浩锋称,自己的姐姐是从事图书出版的文化公司老板,和石油工业出版社等保持良好的合作。因此,她准备代理此书稿交由相关出版社出版。
根据第一份于200*年*月24日在西直门国务院二招大厅签订的已作废了的协议,钟淼淼由于未能按照协议中的时间要求,即当年的年底前正式出版,于2006年春节后不久,钟淼淼一再央求刘浩锋重新签订一份出版合同。第一份出版合同有个怪异的地方,就是第一张纸是全部的合同内容,而第二张纸只有甲乙双方的签字和日期。作者刘浩锋虽然惊讶于为何这样“奇异”的排版,但也没有多想。
事隔一年,在征得作者刘浩锋的同意下,于2006年2月份,在北京海淀区香山的雕刻时光咖啡屋里,钟淼淼和刘浩锋又签订了同样古怪样式的《图书出版合同》。和第一份协议一样,古怪是由于第一张合同纸版式故意排的异常宽松和不合理,而第二张纸却又刚好没有任何具体内容,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署名、订日期的*行字。当时,作者刘浩锋根本没有想到这里面藏着的陷阱。因为第一份合同已经当众撕毁。
后来,作者刘浩锋发现,原来钟淼淼就拿着2006年签署的图书协议内容和200*年签订有双方署名的图书协议第二张纸合订在一起,构成了一份新的完整合同。
从两份合同的融合成一份新合同来看,这是一种蓄谋已久的图书出版陷阱。
钟淼淼:署错你的名算是尊重你
尊敬的淼淼女士:
对于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一直心怀希望您客观尊重创作者权益的态度。200*年,我是多么希望您能够按照彼此第二次在西直门国务院二招签订的合同办事,当初你给我预付了800元,信誓旦旦十一月前出版。我查看了我和你的邮件记录,我一共反复修改多次,最后,我因外出十天,你就说我误你时间,好像我必须整天为这部书稿的修改而专门等待你的通知,这显然是荒唐的借口。因为,我对稿子已经按照你所要求改好了。这事情过去后,在天津书会上,你给我电话,说是书的目录要我整理出来。我是搬家频繁缘故,目录遗失,后来总算逐字检阅,整理出了书目,你说过年前会出版。可是年底了,还是没有出版。第二份协议的时间已经过期,自动作废了。为此,我还在安慰问候你。2006年,我们在香山雕刻时光见面,你又要和我签协议,并拿走我再次修改后的序言。约好一周后再支付我*00元稿费。可是,一周后不见你联系。你的违约,使得我对你放弃了应有的信任。这书稿是前年给你的,可是你拖拉至今。于是,我不得不再次按照协议日期规定,提醒你……书稿到*月*日,按照协议我们合作自行中止。无需协商。请不谅之谅。”你学习过《合同法》没有呢?后面我一再给你发邮件,你未给我回复。我一直犯闷。现在到了2006年的10月份了,我突然发现网上我的作品出来了,你都不给我联系,而且,名字都不是我的。内容也未经我同意作了部分处理。这些作法完全超于了一个文明人尤其是文人应该具有的道德操守。当然,对你的这种作法,香山文艺圈已有人对你比我更为抱怨。你已经习惯这样对待作者。
最叫我遗憾的是,昨日鼎好大厦星巴克咖啡馆,你当着你公司的发行助手和我朋友冠君的面,说本来也不想在书上署名刘浩峰的。可是,我是刘浩锋,不是刘浩峰,你说呢?我不知道你是法盲还是利令智昏啊。我为你痛心,而你竟然叫我拿走十本样书走人。我一再告诫自己,人都有错误,给别人改正的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我的要求仅仅是落实按照出版应赋予作者的合法权益,至于你把我著作权稿子搞成非著作权的编类稿子,对我的知识产权构成严重侵犯,如果你能够通过我的这个事情深刻反省,并作出改正行动,我完全会乐意帮助你;而如果你至今都执迷不悟,那么,你肯定还会去伤害文艺界的其他作者,这是我无法忽视的。……我希望你如果能够秉持公正处理问题。那么,我肯定会拥护你理智的决定。因为,当你作出公正处理问题的决定之时,我发现,正义之心和道德之美已经回归你身边,这才是我所企盼的结果。
我真不希望,你执迷不悟,完全忽视作者合法权益的存在。一个作者打出二十万字的作品,要花多少心血,而你竟然以为在触犯法律之后,不仅不给予稿费的合理支付与适当补偿,却想了结这事,肯定是不真诚的。我请求你三思,法律的裁决虽是公正,但我希望你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我还是保持我们能够友好对话的方式。我相信,只有出版商或出版社重视作者的权益,作者才会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作品,这将是一个双赢充满和谐之美的格局。此致 刘浩锋 2006年10月2*日
这是作者刘浩锋2006年10月2*日写给钟淼淼的电子信件。原来2006年的10月份,作者刘浩锋从网上搜索出,发现自己的书稿已经出版。但是书名的副标题已经修改,作者的刘浩锋的名字也被改成了“刘浩峰”,著作权稿件也被改成了主编类稿件。并且,刘浩锋和中间人吕陈君的联系方式都未改变的情况下,钟淼淼未支付刘浩锋一分稿费。
于是,作者刘浩锋给钟淼淼打电话,钟淼淼在电话里表示一副无辜的样子,因为是联系不上作者,所以没有和作者刘浩锋联系。可作者的诸多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包括中间介绍认识的吕陈君的联系方式都一直未变。由于作者刘浩锋电话告知钟淼淼,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钟淼淼立刻提出见面商定和解的事情。
2006年的10月26日中午,作者刘浩锋和自由作家吴冠君一道在海淀区的鼎好大厦星巴克咖啡馆和钟淼淼约见。钟淼淼告诉作者刘浩锋,图书印刷只有8000本。首次向作者刘浩锋透露自己就是投资商,而不是中间代理人。也就是说,以往借口是中间商,要求把稿酬一降再降,最后定位*0元一千字的廉价程度。
更让刘浩锋惊讶的是,没想到钟淼淼还当着她的助手和吴冠君的面表露说:“本来也不想在书上署名刘浩峰的,署错名算是给你面子了”。由于钟淼淼这样恶劣的态度,刘浩锋立马走人,她的助手又拦住,随即钟淼淼提出答应拿一千元钱和十本书作为了解。这样毫无诚意、荒唐的、利令智昏的举措,当然令作者刘浩锋和吴冠君一走了之。
出版社:前后矛盾的说辞
当作者刘浩锋亲自跑到位于安定门外安华里小区的石油工业出版社,向出版社策划编辑郎东晓反映情况时,郎东晓除了对此事感到惊讶之外,就是答应调节作者刘浩锋和钟淼淼关于稿酬未支付的问题。郎东晓协调的结果,就是答应按照第二份协议,给作者补还*000元稿费。至于对作者构成的知识产权伤害,没有作出一个学者或者责编应有的良知之举。当作者问书的印刷量时,郎东晓告诉刘浩锋,该书只印刷了1万册。对于这种出版社和钟淼淼前后不一的说法,刘浩锋提出质疑:为何书不按照出版法规要求,打上图书印刷量呢?是否存在漏税还是别的考虑?郎东晓不置可否,没有作出明确的答复。
当作者第二次就该书的侵权问题,找到石油工业出版社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