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杂谈]传统的历史文化对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影响兼谈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律师业发展
一、前言
人的三个基本欲望,权力的最大化、利益的最大化、交配权的最大化,外加一部《礼记》奠定了中吉印通明的基础,从此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无不被深深地打上“食色性也”以及保障“食色”权力烙印,《礼记》就是维护这个权利的圣经。以《周礼》这核心的礼教文化经过孔子、孟子等不遗余力的推崇,而成为了儒教,整整影响了中国数千多年历史,直至今日依然无处不在。
以礼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表现为:
1、王者天下,也就是《诗经#8226;小雅#8226;北山篇》中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普天下的土地与百姓都属于王者所有,王者对天下的人和物都有绝对的控制权。
2、王者之下,权力与利益的分配采用分封制和井田制。分封制即:“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
井田制的典型概括:“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国语#8226;晋语四》)通过分封制授予同盟者以对土地、人的控制权,井田制则是统治阶级对普通百姓的利益控制方式,通过人身控制达到利益控制的目的。以后的郡县制、科举制,逐步把以血缘关系以核心的分封的主体扩大到社会的精英阶层,借助社会精英的力量来完成对百臣民的控制。奴隶社会以人身控制为主、封建社会以财产控制为主,但是人身依附关系的主线依然不变。
*、王者之下,均有等级,庶人与女人无权。
中国古代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二:
其一是“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礼记#8226;丧服小记》),按照宗法制原则,周王嫡长子有继承权,其他诸子有的受封为诸侯,有的在畿内分得采邑,称为别子。他们分别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宗庙和相应的政权机构,分成若干新的别宗,受封的别子实际上成为这些别宗的始祖,他们的封地和爵位也由嫡长子继承,成为别宗的宗子,相对周天子而言,他们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宗族内则为族长,是“大宗”。
其二为“尊祖敬宗”。尊祖:历代祖先以始祖为中心,按昭穆制排列,都有一定地位。敬宗:“宗子维翰(榦),宗子维城。”(《诗经#8226;大雅#8226;板》)
按照宗法制度的组织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又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得到全体宗族的敬仰和支持,故可以巩固统治。
宗法制的特征有:等级森严;族权与政权、财权的结合;以血缘关系维护政治关系;适用于同姓范围。
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带来的结果:庶人无权、女人无权,前者为食、后者为色。“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就是最集中的体现。一切都是围绕着人对人的控制,君对臣的控制、上对下的控制、长对幼的控制、官对民的控制。
4、高度的集权与专制,无论是来自政权还是族权,都是以强制、控制、专制、甚至捆绑式的奴役为基本形式,自上而下对社会每一个成员进行无所不在的人身控制。
所以说礼教首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先河,经过以孔子、孟子等代表人物二千多年的演绎,成就了浩瀚繁杂的中吉印通明,以礼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既是专制文化也是捆绑文化,施绑者与被绑者的一次又一次的相互强暴与反强暴斗争,导致政权的一次又一次地不断更迭,也终究是换汤不换汤不换药,直到近代才有所改变,但其影响一直源远流长。中国传统文化就像一台巨大的软件刻录机,把其文化中各种成分与元素深深地刻录到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大脑里,每一个历史中的中国人和现实中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好像是经过同一个软件刻录过的电脑,中国人的复杂、中国特色的不可捉摸、中国式管理的迷茫、中国律师业的困惑,无一不是因其强大的影响告成的。
每一个中国人对权力的一味的追求、对利益的分封的强烈渴求和事实上处于井田中的利益分配的强烈的不满,森严的等级制下人对人捆绑式的奴役和控制,人对人的人身控制、精神控制来实现利益控制,构成了中国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石,这也构成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
*、熟人文化,有关中国人的熟人文化,是让外国人或海外归来的人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熟人文化不是礼教文化的产物,而是部落文化的产物,可以追溯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那时陌生人往往都被由于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农耕为基础的,“百里不贩樵(木炭)、千里不贩籴(粮食),人的活动空间非常有限,知道的人都是在生产生活中经常交往的人,而对陌生人则往往当作敌人杀了或当奴隶对待。”当然“面子文化”是则是熟人文化的延伸物,在一个封闭的熟人圈里生活,面子自然就不可能小事,轻则荣誉地位、重则身家性命。
当进入等级社会以后,“熟人”的概念则发生了变化,熟人是指宗法体系某一个阶层中的人,宗法体系以外的或特定的阶层以下的人,往往都被视为陌生人。也就是说原来的熟人也会因地位的变化,而把原来的熟人当作陌生人。熟人文化在中国由来已久,这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固有产物,根深蒂固到了几乎不可动摇的地步。
文化就是赋予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及过程特殊的含义,最早来自于图腾,以后逐步由迷信、宗教、科学。吉印通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传统文化的雏形在有文字记载前已经完成,《周礼》也不是应时之作,而是更久远的历史的产物,以后的确中国传统文化只是以其为基础得以发扬光大,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在不同的地域传统文化都呈现出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尤其是在地域文化表现,更是经纬分明,以下笔者结合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不同的地域文化来深入地探究三地律师业发展进行比较。
二、皇城文化下北京的律师业
一、北京的地域历史、文化特征
北京是吉印通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它位于中国华北大平原的北端。城市西边和北边是连绵不断的群山,属于太行山脉和燕山山脉,东边和南边是缓缓倾向渤海的大平原。
北京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它作为城市的经历可以追朔到*000年前。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0年-公元前221年)燕国就在北京地区建立都城,名称叫“蓟”。
秦、汉和三国时期北京地区是中国北方的重镇。西汉末年王莽在北京地区建立了大燕国,北京的别称“燕京”由此而来。南宋时期的辽在北京地区建立了陪都,金正式建都于北京。
从此以后的元朝、明朝和清朝的都城均建立在北京,共有*4位皇帝在此发号施令统治全国。
1*4*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北京作为吉印通人民共和国的首都而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
从北京的历史可以看出:
1、北京成为城市、成为国都,首先是北方游牧民族向中原中发的过程中的产物,也是游牧文化产物。对游牧文化借用毛泽东的诗词来形容“只识弯弓射大雕”,追求的不仅一箭一雕,而是一箭双雕、一箭多雕,胡服骑射、一箭多雕是北方游牧民族的主要生产与生活方式,也是北方文化的主要特征。目标很大,但却追求的却是坐享其成或一蹴而就的效果,往往都寄希望于一挥而就,一举成名、一炮打响。
2、北京作为历史上的皇城,政治和权力中心,在严格的封建等级特权社会里,人们凭借特权、地位、身份、出生等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社会财富和资源。
*、外地(所谓的圈外)最优秀、最杰出的人和物才有资格入围京城,并要经过严格的层层选拔与考评,等闲之辈不可轻易入京;相反如果在京城内无论在任何场合,只要取得一席之位,这种影响就业很快会借助北京的中心地位优势传遍全国,成为全国上下皆知的名人、红人、牛人。
4、北京作为历史上的皇城,,聚集的都是天下优秀的人和物、最有权威、最有气垫的场面与场景,所以北京人有的看,自然也就有的说,所以北京爱侃、擅侃、会侃、能侃,就成为了北京人的一大特点。
这种侃文化在清兵入关后,由八旗子弟把这种文化推向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坐享其成的八旗子弟,得意时要侃,而且一定要侃得好、侃得有气垫,否则不能显得其显贵的身份;不如意时更要侃,否则连一点点面子都没有了,有钱时有侃没钱时更要侃。
*、在传统文化的作用下,北京的人熟人文化表现为“圈文化”,这个圈就是典型的围城,只有在某一行、某一业集大成者方可入内,在北京如果不入圈、不入围,想成名成家几乎比登天还难。现在北京谋事者,借圈入围与借名入围共存,或者通过特殊的关系入围或者通过打造自己的知名度以至在全国能取得数一数二的地位,即可入围。
以上的这些特点无一不体现在北京的律师业的发展与现状中。
二、北京律师业的现状与特征
根据最新的统计资料,截至200*年底,全市执业律师已达11***人,居省级行政单位第二位,约占全国执业律师总数的10.*%,约占全市总人口的0.*8‰。
作为全国律师业最发达的地区,近年来北京还吸引了大量外地法律专业人员进京从事律师工作。200*年,外地进京执业律师占全市律师总数的2*%,2004年达到28%。200*年新增外地进京执业人员*1*名,占新增律师的**.2%。目前,外地进京执业律师已经接近全市律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全市共有各类国内律师执业机构86*家,约占全国总数的8.4%。其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家;现有个人律师事务所2*家,外地省市在京的分所达到62家。此外,北京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遍布全国26个城市,200*年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达到*2家,还有*家律师事务所在北美和欧洲的*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200*年,经市司法局审核批准。设立国内律师事务所108家,同比2004年增长12.*%。全市86*家律师事务所中,执业律师人数超过*0人的有21家,过百人的大所达到*家。
200*年国内律师执业机构的总收入达4*.2亿元,收入超过亿元大关的有五家,分别是:2.*1亿元、1.8*亿元、1.*1亿元、1.2*亿元、1.0*亿元;另据不完全统计,外国及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代表处的总收入达11亿元,律师行业的总收入达到60亿,位居全国之首。
根据笔者前不久对北京律师业的实地考察,北京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他为五大类:
一、资源型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这类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凭借其在成长或发展过程中获得的或积累起来的某种特殊的社会资源,而成就了律师个人或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在北京取得霸主地位,其实也就是全国的霸主地位。
二、学者、专家型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这类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依靠其在某领导领域或专业内取得的成就,获得了学者、专家地位,并以此为基础成就了自己在律师业界和社会上的地位,而为其律师业务获得源源不断的资源。这类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往往学术或专业著作颇丰。
三、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这类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依靠其特殊的专业背景、社会背景、资源背景,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知名的地位,而成就了个人的知名度与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四、社交型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经常以各种面貌出现在各种高层次的社交场合,各种会议、论坛、联谊会、学术会、专家会、座谈、演讲等等,并在其中不断展现其头角,如此可以入围各种交际圈,并获得圈内人士一致好评或认可,如此依然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社会资源或案件,这类律师往往都是大侃家。
五、播种型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上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往往没有社会关系和社会背景的依托,只能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耕耘来慢慢积累起自己的社会关系和资源,由于上述四类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已经获得最大部分的有效资源,这关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只能在上述四类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留下的空间中进行耕作,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刚刚入行的律师或从外地转来的律师,发展之艰难更是可想而知。
从上述分类不难看出,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及北京的地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只有顺应了传统地域的文化特点的,才能得到更好甚至是最好的发展,否则永远都在圈外辛苦地转悠,很难成就律师个人的知名度或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另外从北京律师事务所的体制与利益分配机制来看,合伙所是大部分,占*0%,合作所、个人所其它类型的所占少数,只有10%。律师的利益分配机制提成制、授薪制、计点制,提成制是普遍的形式,计点制是特殊的形式。
提成制则合伙人或律师根据其业务收费,按比例提取个人收入;授薪制则是介于二者之间一种形式,对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往往由合伙人或律师个人对其聘用的律师授薪,而非律师事务所授薪;对企业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则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授薪。计点制则按照律师的学历、资力、能力、律龄、创造价值的数量和质量、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进行全面考评,根据点数计发工资和收入。
总的来说可以分成四类:
1、分封制,合伙人地位与利益的分封制,包括大型所的一级合伙人二级合伙人的分级管理,提成制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律师,这种模式都来源于传统文化中“分封制”,只是前者注入等级文化的模式,后者没有注入等级模式,人人平等使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管理显得有些无政府状态的特征。
2、井田制,上级律师对下级律师或聘用律师,往往采用“井田制”式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模式,计点制是最集中的体现,表现为上一级的合伙人或律师自上而下的对下级律师或助理进行剥削。被聘用的律师往往就像被扔在深井中一样,几乎完全与外部资源环境割裂开来。
*、商业合作型或雇佣型,这是一种现代的模式,根据律师的付出和业绩,或者按工作量、时间计发工资或者按比例分配收益,这是基于律师与律师之间平等关系为基础的模式。
4、无偿占有型,北京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对年轻的实业律师是不发工资的,完全无偿占有他们的劳动,在北京实习的律师,必须承受自己的劳动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无偿占有的现实,这其实是专权文化与奴役文化的产物。
从上不难看出,北京的律师业是受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影响非常深重,北京的历史和现实环境决定了一名律师或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有所作为,必须遵循那些古老的法则,但是细想起来,如此除了成就少部分人“王者天下”心理动因外,对中国律师业和北京的律师业未来的发展其实是弊大于利,尤其是对后来者的资源封锁或封闭,是现代文明下成长起来的律师无法承受的,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最大的冲突在于,人是不是平等的,律师与律师之间是不是平等的,观念的冲突往往导致很多的变局。
曾经有一位在北京有授薪律师经历的年轻律师告诉我:“什么授薪,那就是剥削。”
有一位正在享受计点制的年轻律师在笔者的《律师事务所职业经理人制度探微》一文后面是这样留言的:“笔者身处……,深感分年级(计点制)的弊端。目前律师事务所律师极高的人员流动性就是最好的证明,连续在本所工作三年以上的律师少之又少,两年以上的都是资格很老的,经常是一年左右就大规模的跳槽。”就在前不久,北京某所发生数十人大逃亡的事件,这不能不令人沉思和反思。
虽然北京的律师业是以传统的文化甚至远古的文化为基础建立发展起来的,但是北京的律师是强大的、北京的律师业是强大的,这一点勿用置疑,但是北京的模式仅仅就适合北京,无法在全国推而广之。但是在资源型、专家型、专业型、社交型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模式值得外地律师学习和借鉴的。
二、江南文化与西洋文化融合下上海律师业
在完成了北京律师事务所的考察后,笔者又马不停蹄地到了上海进行实地考察,并写了《对上海律师业体验性考察报告》,现对其作简要的归纳。
一、上海的地域历史文化特征:
考古的发现表明早在6000年前,上海地区的先民们已在这里劳动、生息。 春秋战国时期,上海地区先是吴越之地,后又属楚,楚考烈王时为春申君黄歇封地。相传黄歇开凿黄浦江,黄浦江因而又名春吉印通,上海别称“申”由此而来。吴淞江下游两岸居民多以捕鱼为生,渔民创制一种用以捕鱼捉蟹的工具“扈”,后“扈”演变为“沪”;古时又称独流入海的江河为“渎”,故上海被称为“沪渎”,简称“沪”。中唐以后,上海与海内外的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扩大,唐天宝十年(**1年),从昆山、嘉兴、海盐三县划出地区设立华亭县,华亭县东北境内的华亭海,即现在上海市区的所在地。
随后,由于河道变迁和海岸线向外延伸,距海日远,青龙镇逐渐变为内港,其地位遂为北宋熙宁年间兴起的上海所取代。南宋咸淳三年(12*6年),设上海镇治,属华亭县管辖。当时上海作为新的贸易港口,已是风樯浪舶,商贾糜集之地。
元至元十四年(12**年),在上海镇设立市舶司,继而又设都漕运万户府。其时,上海镇已为“华亭东北一巨镇”。至元二十八年,将华亭县东北的五个乡划出,定名上海县。上海建县后,经济得到很大发展。植棉业日趋兴盛,棉纺织业亦渐渐兴起。松江乌泥泾人黄道婆,从海南带回先进的纺织技术,并改革纺织工具,织品量多质优,促进了手工棉纺织业的发展。明代中叶,上海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棉纺织业中心,布匹行销全国,远销海外,有“木棉文绫,衣被天下”之称。上海县经济的另一支柱是航运业。明永乐十年(1412年),在今川沙高桥镇北临海处构筑土山,设有烽堠,以利船舶进出长江,时称“宝山”。当时上海成为海运贮粮的集散点。沙船是航运中的主要运输工具。
清康熙二十三年(1648年),开放海禁,次年又设立江海关,由此上海的航运业得到空前发展。上海逐步形成内河航运、长江航运、南北洋航运和国际航运等多条航线,成为棉布进出口量最大的吞吐港,也成为海上贸易的中转站,聚集在上海港的船舶有时多达*000多艘。清乾隆、嘉庆年间,上海逐渐成为全国贸易大港和漕粮运输中心,被称为“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
鸦片战争后,上海的命运由此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一切都是南京条约开始,从184*年11月1*日开埠后,才使上海成为了十里洋场。
说到鸦片战争,不能不说鸦片战争的原因。顽固的地主经济、坚韧的小农经济、单一的农业经济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行主要的组成部分,一切都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无论是自耕农、佃农、依附农民其生产方式都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由于生产规模小,收入低,小农经济很难进行扩大再生产,对土地进行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为此小农只能把家庭手工业作为争取生存保障的门路,实行“男耕女织”、“以织助耕”,衣食之类的生活必须品尽可能自给。这种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是中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重要特征。
农民从事纺织、编织,充分利用一切空隙时间,男女老少一齐承担,夜以继日,直到十九世纪“世界上最先进的工厂生产出来布匹的价格竟不能比最原始的织机上用手工织成的更便宜”。(《马恩选集》第二卷**页),这就是鸦片战争暴发的真正原因。
当英国人用珍妮发明的纺织机和瓦特发明的蒸汽机生产出来的洋布,进入中国市场后,遭到了小农经济的顽强的抵抗,英国人始终无法打开中国的市场,为此恼羞成怒的英国人终于想到了鸦片,用鸦片贸易一步步打开了中国的大门,终于在1842年8月2*日中英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后,“八国联军”名正言顺地占据了上海。184*年,英国在上海设立租界。接着,美租界、法租界相继设立。以后英租界和美租界合并,成立公共租界。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面积达*2.82平方公里。租界成为中国土地上的“国中之国”。
开埠后的上海,成为外国殖民主义者在中国倾销商品、搜刮原料的主要口岸。外国资本控制了上海海关的关税行政大权,垄断了绝大部分金融外汇和进出口业务,攫取了中国沿海南北洋和长江航运权。先后在航运、银行、洋行、加工、印刷、制药、建筑、公用事业等领域开办了一批近代企业。一批批外国冒险家先后来到上海,投机买卖,牟取暴利。
同一时期,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清政府陆续在上海创办了一批近代企业,如江南制造局、招商局、电报分局、机器织布局等。民族工商业也得到相当发展,其中棉纺织、面粉、缫丝、卷烟等行业发展尤为迅速。20世纪20年代后期到*0年代初期,上海近代工业在企业数量、技术装备、工厂管理等方面都在全国确立了优势地位,同时,新的工业门类不断开拓。上海成为中国近代工业的重要基地。伴随着经济发展,上海一度成为远东的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
对上海人的评价,借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同行的观点,
1、与上海本地律师在文化下理念上很难兼容。
2、上海本地律师在品牌营销缺乏远见,不舍得投入成本。
*、上海本地律师在细节上过于计较,缺乏合作精神,无法形成团队合力。
4、小富即安,缺乏创新与风险意识,缺乏投资意识和开拓精神,在成本上分毫必争,是上海本地律师的一大特点。
上海的律师缺乏远见、缺乏投资和风险意识,缺乏开拓精神。上海人只做有面子、有派头的事,至于要投资、投智,有风险、要吃苦的事上海人是不大愿意干的,简单地说出钱太多的不愿意干、动脑子太多的不愿意干、出力太多的不愿意干、有风险的事不愿意干。
这不仅仅是上海律师的特点,也是上海人的特点。
上海人的文化基础与特征:
1、上海的文化是江南的水乡为基础,并在西洋文化入侵中,与其并存与融合中发展形成而来。
2、保守、自顾、自怜、自大,缺乏冒险和创新精神,以守为本是上海文化的主要特征。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江南河道与水田一样,经纬分明,尤其是在利益关系上更是要“拎得清”才是。
4、商业文化比较发达,注重礼节与对等的交换。由于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上的经纬分明,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上就不能不借助复杂的礼节,否则人与人之间很难进行交往,这也是江南文化中商业文化较为发达的原因,由于物产丰富,江南人自古好商,好事者必好商,历史上起码不是重农抑商的重灾区。
*、上海人自大来自于江南的文化以及开埠后建立起来的经济中心地位,江南人虽然自大,还不敢称外地人为乡下人,但是借助的西方国家对华强大的贸易带来的繁荣和繁华,上海人方有资本敢称外地人为乡下人。
6、每一个保守、自顾、自怜、自大的上海人都是羊,但上海却是一头大象,强大外来的文化和力量的渗透把上海变成了大象。
上海是世界的上海、中国的上海,但首先是江南的上海,这纯粹因为地理和地域的关系造成的,在这个城市里的一切最初都来自于江南,来自于江南水乡那点点滴滴。很多外地人对上海人不理解,当然首先是因为不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上海人以及上海人的文化和习俗。大家不妨跟着我去一个地方,去一个江南水乡遍地都能找到场景。就是一亩方塘或一汪水田边,江南人的故事就从这儿开始。
江南这块地方,四季分明、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这一切都得益于水,没有水就没有江南人的一切。江南的水都是通的,塘与塘之间、田与田间,鳝、蟹、蛇、虫、蚁、蝼随时都可能让农民的辛苦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江南的水再多,真正要用还是用引、灌、车、滔才能注入水田或水塘,所以江南人对水呵护就要从蚁穴蝼巢开始,在稻秧种植季节,哪怕深更半夜每家每户都要有人扛上铁锹巡查一遍,尤其是刚刚下了逐肥料与农药的时候,水是不流走的,既要保证肥水不流外人田,也不能流进大河里。如果水一走一切都带走了,一切都得重新再来一次。如果雨大了,还要出去水塘引水,否则塘里的鱼都会因水而获得自由,跳到大河里去了,到过年餐桌上就无鱼可餐了。 因为水江南人能心不细乎?
再把历史往前稍稍移动几十年,想象一个农民面对一亩方塘或一汪水田,能怎么样?一年的期盼皆在水中,守住水就守住了一切。根本不用去冒风险,再作任何的投资,因为水能给他带来一切。如此优越的地理环境和生态条件,江南人只要守住江南这一方水土,也就四季衣食无忧,从来就不需要也根本没想过要游走他乡。江南人的一切都是从此开始的。
江南人的富裕是因为水,上海人的优越得益于物,物流的繁华与水流的丰富使上海人与江南人的优越感同出一辙,一切仅仅流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归根到底都凝结到一个字,“守”上。
总之上海的文化是以江南水乡文化为基础,在外来文化的影响和作用下,逐步成就了今天年上海人的文化,并把上海造就成了一头东方的、世界的经济大象。
二、上海律师业的现状与特征
据来自今年*月2*日召开的上海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资料,上海目前有*00多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近*12*名,*-*人的律师事务所有4*2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6*.*4%,其中*人所最多有**家;10-1*人的律师事务所有1*6家,占总数的2*.81%;拥有超过*0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有*2家,占总数的4.6*%。其中前三甲为:锦天城(146名)、中信正义(8*名)、国浩(**名),被称为是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三驾马车。
200*年上海律师业总收费达到28亿元,比2004年的22.4亿增加了2*.1%
根据上海律师协会网站上的资料吉印通行统计,目前上海有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所86家,律师总人数为:*44人,无论是律师事务所数量还是律师人数都占到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人数10%强,其中北京:40家,律师人数446名;江苏省:11家,律师人数62人;广东省:10家,律师人数:*0人;浙江省:*家,48人;福建省:4家,律师人数,18人。无论律师事务所分所数量还是律师人数都占总数的80%以上。其中北京律师事务所分所占分所总量的4*%,人数却占分所律师总人数的60%。笔者在上海的几天中接触到律师有:山东、河南、河北、北京、东北、西安、内蒙、新疆等北方地区的律师,另外有大量的北方地区来的律师渗透到上海本地的律师事务所中,人数暂时无法统计。在上海律师以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为主力,正以强劲的势头横扫上海律师金融、证券、上市、投资、兼并等高端业务领域,在传统的诉讼业务中也打得难解难分,上海本土的律师正北方律师军团的严重挑战。
上海律师业和基本特征:
一、大象级与羊群级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并存,除了锦在城、国浩、金茂、建纬、中信正义等少数几家所的品牌能在全国叫得响以外,其余的所都和羊群一样默默无闻,很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沦为了弄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大象级的律师事务所也是综合所多、专业所少,大部所都是以诉讼为基本业务,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上海良好的司法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屏障重重,外地律师在传统业务的市场份额上占有上,也是频频得手,显得特别轻松。
二、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律师军团以强大的攻势进驻上海,并大量地渗透到上海本地的律师事务所中。
三、外地所以强大的张势占据了上海律师的专业市场和资源,上海本地的律师还只是以守为攻,在专业化的道路上亦步亦趋。
四、在律师事务所体制与管理模式上,合伙所、合作所、个人所并存,在机制上以提成制为主,由于某种原因过于强调律师个人与律师事务所“拎得清”的利益关系,不注重公共资源的投资与培养,忽视律师事务所品牌与律师个人知名度的打造与培养,不注重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人才积累,在外来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前显得后劲不足。
五、上海的地区企业或公司对法务人才的重视,大量吸收法律人才,对上海地区职业律师的人数的增加,产生一定的影响。
上海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现状是上海地域文化作用的产儿,文化的作用无处不在,由于律师事务所本身的没有强有力的个性文化来支撑,就只能完全地被地域文化并容、同化和吸收,地域文化的正面与负面的作用和影响同在。提成制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最简单的商业合作模式形式,虽然没受传统等级文化、专制文化影响较小,但由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整体上没有精神支柱,没有共同的目标、没有共同认同的文化和价值观,所以缺乏团队精神和整体的战斗和竞争力,这也是中国律师业面临的共性的问题。
上海律师普遍地缺乏合作、牺牲、创新和冒险精神,使上海的律师业发展正经受着来自国内和国外同行竞争的重大压力,这值得上海律师业界同行的重视和反思。
三、多元文化杂居并生中的深圳律师业
一、深圳的历史与文化特征
深圳就这个地方而言,其历史可以上溯到五、六千年前,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在这块雨量充沛、四 季如春、滨临南海的土地上生息、劳动、繁衍,他们留下的足迹遍布深圳地区,他们所从事的农耕、狩猎、捕渔活动写下了深圳人早期的创业史话。
深圳在周朝、春秋战国时,是百越族人生长、栖息之地,战国晚期,人们才学会冶炼和使用铁器,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相对中原地地区的发展要落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发动了三次平定岭南的战争,公元前214年统一岭南,分设三个郡:南海、桂林、象郡,深圳属南海郡的番禺,此后其发展就完全归之于在中吉印通化的版图了。
深圳位于广东南部,东濒大亚湾、西临珠江口、南接香港的深圳,八十年代初还到处是一片荒凉落后的景象。现在市内的老城区,就是当年宝安县城所在地。所谓县城,不过是有条十字街的小镇。由于紧靠边境,从建国至八十年代,这里一直是对敌的重点防范地区,国家从未在这里投资搞过任何建设,因经济长期落后,群众生活十分困难。1*80年,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成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从此,这片土地迎来了沧桑巨变。
深圳的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从1*80年到1*8*年,是开创性的改革试验阶段,其主要特点是以基建体制和价格体制为突破口,大胆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局部改革。这个阶段的改革,冲破了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初步形成了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从1*86年到1**1年,是系统的综合改革阶段,其基本特点是有目标、有系统、有措施的改革全方位展开,旧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被打破,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框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一阶段,深圳的企业股份制、金融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及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最具有启示意义,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深圳还在企业的产权转让与破产、税收、外贸、外汇、住房制度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形成了系统综合的改革格局,通过这些改革,使深圳的经济体制朝着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商品经济体制迈出了较大步伐。
三、从1**2年至今,是改革的纵深发展阶段。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深圳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整个改革工程向纵深发展。在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特点是以率先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为目标,始终坚持制度创新,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深圳的具体情况,大胆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深圳经济特区创业之初,利用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抓住亚洲"四小龙"特别是香港经济转型的时机,大量引进外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短短数年就打破以往单一的农业结构,建成了以电子工业为主的外向型工业体系,完成了工业化的第一次飞跃。但这时,小型项目居多,"三来一补"居多,*0%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与香港形成"前店后厂"的格局,处于被动和辅助地位,竞争力不强。
现在深圳正处于产业结构大调整阶段。
深圳是典型的“移民城市”。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飞速发展,带来外来人口的急骤增加,据深圳市公安局的统计数据,目前深圳市暂住人口达10**万,户籍人口仅1*1万,这样每天活动在深圳的实际人口超过1200万。深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唐杰指出,深圳的流动人口占人口总量的80%以上,在我国国内各大城市中,深圳市暂住人口规模最大、密度最高、流动最频繁。
深圳的人口结构有四种:一是原住民*1万人;二是户籍人口16*万人;三是常住人口4*2万人;四是打工、保姆等滞留人员约600多万人。
人人口比例也严重失调,男多女少成家难的情况,在深圳的中年人中,已经成为事实。在2*到64岁的成熟人口中,男性远远多于女性,其中*0到*4岁的人口中,女性与男性的比例是100:1*6。最突出的是40到44岁,100名女性要对应166名男性。曾经一度传言,深圳的男女人口比例为1:*。当然这也并不是空穴来风,1*88年,深圳在册外来工80多万人,其中女工60多万;1**0年,深圳特区外的宝安县在册工厂外来工*6万人,其中女工*1万人; 1*88年,深圳宝安县一家拥有20*人的塑料手袋厂,只有4名男性员工;1**0的,深圳宝安县城建公司下属2*个工厂8000多员工,有*栋集体宿舍,其中8栋住满女工,共有*000多姑娘。以上情况反映了一个问题,深圳人口性别结构的严重失调。
另根据2002年的统计,深圳每10万人中具大专以上学历者1.1万人,学历人口的比例仅为:11%,深圳人人才结构比例严重倒挂。
深圳的人口的复杂性带来深圳文化的复杂性,多元化文化的杂居并生,大际可分为以下几类:
1、以原住民、潮汕、客家人带来的广东本地文化。广东文化确切地讲是岭南文化,笔者从广东人的好吃与迷信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岭南文化是以渔民(村)文化为基础的文化,由于每次出海打鱼都是凶险莫测、生死未卜,所以出海前要寄希望于神灵的保佑,归来与出海间隙的生与死之间及时享乐。这种文化酝酿出来的特征是冒险精神和各自为战。积极的一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都以公平交易为基础,渔民用冒着生命换来的网来的鱼产品换取自己所需要的生活品,所以商品经济自古就特别发达;消极的一面这种文化明显带有“淘金”的痕迹,属于只会分蛋糕而不会做蛋糕的文化;在广东眼里一切都可以交易正如广东人什么都可以拿来吃一样。珠三角地区经济中心不明显,广州、珠海、深圳、佛山个个都想称老大,实际走的都是同样的路,经济的格局也都是老面孔,以简单的加工贸易为基础产业。在现有的国际大环境下,广东人的小舢板经济也快走到了极限,即使是深圳也不例外。
广东人爱冒险、会交易、但是迷信与缺乏远见,也是广东人的特点,也是广东地域文化的特点。
2、来大陆投资工作的香港人以及建国后三次大逃港事件中偷渡到香港后,在改革开放后又返回深圳的人居住生活的人带来的已经西化的香港文化,确切地说这是改良过的广东文化,法制、秩序、守信、勤勉,是广东文化经过改良后的特点。
*、海外投资者和务工人员带来的海外文化,崇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等,从“AA”在深圳的普遍性上就能看出,海外文化对深圳人的影响。
4、国内全国各地东南西北来深圳投资、工作的人带来的其所在地的地域文化,由于人的层次与素质差异,又都是来自四面八方,在文化上很难求同存异,一切都只能回到对利益的追求上。
深圳典型的一个人口大杂烩也是文化的大杂烩,有人说深圳是文化沙漠,其实是对深圳的误解,深圳是文化太多,主次不明。深圳的文化就好比大海的水,水很多但是不能用来解渴。由于深圳作为城市才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太年轻了,这四大类文化交相辉映,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战胜不了谁,要形成具有自己地域特色的文化,显然还需要时间来积淀。
由于没有属于自己的地域文化和明显的地形文化特征,深圳的人可以放下一切文化的约束和包袱,甚至是放下传统文化中道德和伦理纲常,回归到人性的自由和原始的状态,就回归到一种特殊的社会状态,利益的追求变成了所有的共同的目标与联系,这也就是古典经济学派所说的“经济人假定”状态。
经济人概念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种对复杂事物的简单化抽象。经济人假设可归纳为下面三个命题:
第一个命题是“自利”,亦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驱策人的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这种动机和由此而产生的行为有其内在于人本身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根据。人是由经济利益诱因来引发工作动机的,其目的在于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个命题是“理性行为”。经济人是理性的,他能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处境和自身利益之所在作出判断,并使自己的经济行为适应于从经验中学到的东西,从而使所追求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
第三个是经济人假设(假说)的核心命题,亦即:只要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的保证,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识地、卓有成效地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是经济人假设中是有意义的问题,也被称为“经济人的灵魂”。
如果不能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尤其是第三个条件不具备,那就会陷于另外一种状态,“即群氓现象”,根据赛奇#8226;莫斯科维奇在其著作《群氓时代》的定义,“群氓行为”是指投资者无法对投资价值和市场影响因素作出无偏决策的非理性行为。换言之,由这样一群氓民进行的投资行为与其说基于价值投资,不如说是在心理互动和情绪传染过程中形成的群体共识和集体无意识。
群氓假设是李嘉图关于“经济人”提出的假设。他认为:(1)社会是由一群一群无组织的个人所组成;(2)每个人以一种计算利弊的方式为了个人保存和个人利益而行动;(*)每个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尽可能合乎理性地思考和行事。从这个“群氓假设”只能用绝对的、集中的权力来统治和管理。
深圳从无开始, 一切都是边实践边摸索边规范,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行进,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的假定”与“群氓现象”的假定,在深圳的发展历程中得到了就验。
“经济人现象”与“群氓现象”是深圳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律师业的基本特征。
二、深圳律师业的发展现状和特征
根据最新的数据,截止2006年6月*0日,深圳全市共有218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所20*家,合作所1*家,国资所2家,平均每所执业律师为18人。律师总人数*8*6人,与200*年同期相比,净增加6*6人,增长20%,当然外来律师占有绝对多数。深圳现在外地分所**家,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收入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一。目前尚没有国外律师所在深圳设立代表机构。
在律师事务所的分布上,特区内有律师事务所18*家,特区外*1家律师事务所,律师**2人,占全市律师人数的8%。福田区有律师事务所120家,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盐田区至今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
200*年全市律师总收入为1*.*亿元,比2004年的10.8亿元增加了26.*%。
其中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有44家,人均创收6*万元,收入不足1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有4*家,人均创收*.8万元。经过统计分析发现,*0%的收入由20%的律师事务所实现,80%的律师事务所的收入仅占全市律师总收入的*0%。
主要特征:
一、律师业务市场无论是传统的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都为一些资历老、时间久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垄断,后来的律师只能在一些中低端业务市场进行开发和打拼。
二、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案件都来自于交易,所以律师业务的中间成本相对于其它地域要高,20%的中间费是行业的基本惯例,个别案件中间成本达到*0%以上,总的来说,收费越高成本越大,中低端业务的中间成本较低甚至没有。
三、律师事务所的体制与利益分配机制比较特殊,合伙制律师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挂名合伙人现象非常普遍。利益分配机制,往往是以包干为主,通称为“卖台位”,律师向律师事务所交纳一定台位费或管理费,少的一个位置五、六千元一年,多的一个房间五六万、十余万元一年,除此费用和必要的办公成本外,其余收入全归自己所有,律师事务所的盈亏由真正合伙人负担或分担。
四、由于律师基本是以单兵作战为基本形式,律师事务所以出卖台位来获得收益,对律师的个人的业务既没有指导也没有管理,所以深圳的律师事务所是有大所无强所,很难形成品牌的规模效应。
五、民间资本投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团队化、专业化的模式和体制的创新上,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六、由于律师普遍没有团队依托和资源共享,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复杂多变,律师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稳定的熟人圈,因而缺乏案源的保障,年轻律师在成长与发展过程处于一种“群氓”状态。
深圳的律师是典型的古曲经济学中的假定的“经济人”,律师的起步也往往处于群氓状态,这就是由深圳独特的多元文化杂居并存的结果,深圳的律师业如果在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市场开拓、专业化与国际化上不能有所突破,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现状将很难有所改观。
四、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律师业的比较
一、北京、上海、深圳律师业的共性的问题
综观北京、上海、深圳的律师的发展与现状,反映出共性的问题是:
1、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律师业的发展都得益于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法律服务市场巨大的需求。
2、由于律师事务所缺乏强大的企业文化(为了表述方便借用这个名词),偏重于律师个人的个性张扬,其结果使律师业又回归于传统的文化的怀抱中,传统文化中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两面都毫无阻拦地在产生作用和影响。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或归于分封制或归于井田制或归于群氓状态,成败两俱,从个案来看,律师事务所成也一个人、败也一个人,成也一群人、败也一群人。一个独大要称王,限制多了要造反,这就是传统文化中负面的病毒基因在作怪的结果。
*、从各地律师收费来看,基本符合20/80定律,20%的律师创造80%的价值,80%的律师分占20%的市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中国的律师业仍处于自在的状态,无论是律师个人的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与发展都处于一种原始的发展状态,中国的律师业不是一个成熟的行业,一切都有待于创新和发展。20/80定律是以金字塔结构为基础的,反映出来的问题,金字塔顶部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就会不顾下层律师和后来者的死活,导致一个行业发展上的断层,也就是律师业强者与弱者的游戏,还停留在丛林状态,为“丛林法则”所左右;而健康有序的模式应该是“木梭式”,收入特别好的与特别差的各占10%到20%,中间状态的要占60%到80%。比如100名律师中,*-10万元以下的占10%-20%,10-100万元的占60%-80%,100万元以上的,10%-20%,无论人数还是收费比例都应该是维持在这个比例上。
4、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的普遍低下,律师事务所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尚停留在空想阶段,缺乏实践。200*年,一批美国企业管理专家教授来中国,对中国几个省份的几十家民营企业进行了一番考察后得出结论:“2002年的中国民营企业平均管理水平相当于美国企业18*2年的平均管理水平。”也就是说,中美两国企业的平均管理水平相关整整110年。也就是说中国的企业管理水平仍停留在一百多年前泰勒(18*6-1*1*)的“科学管理”的前身,他的《科学管理管理》发表于1*12年。“科学管理”的前身,诞生的基础是:手工作坊式管理、奴役式(类似包身工的)、掠夺式(商品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掠夺殖民地财富的符号)、专制式的管理。这就是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准。在深圳,去关外随便挑几个工厂看一下,前“科学管理”时代管理的四大特点,都或多或少地真实地存在于中国的企业管理实践中。虽然笔者写过一篇《爱因斯坦相对论告诉我们:中国企业的管理只落后美国20年》为中国的企业家打气,但中国企业管理水准低落是不争的事实。
律师业界由于整体上缺乏对管理的学习、探讨与实践,所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比中国的企业界还要落后。
*、提成制是普遍的形式,授薪制、计点制为补充,提成制没有能很好发挥作用并不是提成本身有问题,而是提成制必须要有强大的文化作为支撑,必须要有强大的团队来支撑;授薪制与计点制能成功,由于其不是以先进的文化为依托,所以并不代表其就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大生命力,这仅仅是律师业和律师个人成长过程中的过度形式。
6、虽然非诉业务的比例与比重在加大,但是律师业务创新能力明显不够,很多本由律师参与的事务,都被专业的中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等占领。最明显的公司设立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度明显不够,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与手续的不完整、不规范,正是中国律师企业短寿的一个主要成因。
*、由于传统的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的严重脱离,而律师事务所没有能承担起培养后来人的责任与使命,所以使得中国律师业缺乏实用型律师后备力量,这也严重阻碍了律师业的发展。
8、律师业没有能真正承担起利用规则的力量来创造、调整、协调社会关系的使命和责任,律师要用其高超的职业智慧来创造特定的社会关系,来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规范而有效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
*、从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律师发展来看,中国律师业对环境现成的依赖度偏高,缺乏资源的开发和创新能力,整体上都缺乏战略眼光,也没有高瞻远瞩的长远发展战备和规划。
10、综观律师业的现状,律师仅仅是传统文化或区域文化的奴隶,而没有能真正成为文化的主人,这与律师充满智慧的职业称号是不相符的。
律师大都停留在知识与技能初级阶段,真正有思想和智慧的,能为社会提供精神财富和思想财富的律师是凤毛麟角。因为整个行业缺乏思想性,律师的行业文化尚处于孕育阶段。
北京、上海、深圳的律师业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差异仅仅在于量的区别而非质的不同。
二、北京、上海、深圳律师业的差异表现在:
1、从思想观念的与现代文明的对比来看,北京律师思想观念最落后,缺乏创新和突破,但却最强大;深圳最先进的,但在全国人民都陌生的一方年轻城市中,一切都处于开发阶段,用最先进的思想与观念也未必能取得最好的效果;上海处于中间地位,所以一切都处于平平的状态,既不落后也不创新与突破。
2、在律师事务所的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上,北京是逆历史的进步而动趋向倒退,利用地位和资源优势,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倒退到数千年以前的历史中;深圳在不断突破与创新,但由于深圳是个新建城市,一切都在剧烈的变化与发展中,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雏型已经初见端倪,但是成熟的模式尚未形成;上海的律师在一等二看一通过,处于既不前进也不倒退的中间状态。
*、在律师与律师的关系处理上,北京更看重出生、地位、学历等背景,深圳律师看重的是利益关系,上海的二者兼而有之。
4、在与市场的关系上,北京律师像只大雕,坐收渔利之优势;上海律师更像一只羊,水草丰厚的环境,稍稍努力就会有温饱有余;深圳的律师则更像一只狼,要饿着肚子四处觅食,律师在资源的竞争中几乎到了无所不用极的阶段。
*、在从事律师业务过程中,北京的律师成本最低、回报高,上海次之,深圳成本最高、收益最低。成本主要是指市场开发成本与中间环节费用。
6、熟人文化的影响与作用,北京的“圈文化”把熟人推向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上海次之,甚至打官司都不爱找熟悉的律师,深圳的熟人文化影响很小,彼此看重的是效果与利益的回报。
*、等级制、人对人的控制文化基因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和作用,北京最高、上海次之、深圳最小。
8、在业务的国际化程度上,北京、上海、深圳各有千秋。北京律师注重海外市场的拓展,上海的律师由于经济上中心地位,不自然有国际化的业务找上门来,深圳的律师由于紧邻香港,在业务的操作上国际化水平较高。
*、在品牌、专业与专家形象上,北京律师做的最好,注重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形象、品牌的影响力的培养,上海次之,深圳最差,到目前为止深圳还没有一家能在全国叫得响的律师事务所。
10、律师对社会的精神财富的贡献,包括出书、发表论文、参加各种论坛、会议、学术性研讨会、演讲等等,北京律师最高,上海律师次之、深圳律师最差。
五、总结
北京、上海、深圳的律师业代表了中国律师业最高发展水平和状态,已经取得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表明,中国的律师业还是一个年轻的行业,还需要在不断的创新中探索前进和发展。
二十多年来中国律师业最大的成就,就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律师为社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服务,这也是律师对国家的最大的贡献。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忽视对文化的建设,没有能打造成一个有别于传统的历史文化与地域文化的,既吸收了现代世界上先进的文化又保存了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的行业文化,没有创新了的文化,就只能回归历史的陈迹中,一切追求人对人的控制,人对人如果不能相互控制,就各自为政。如此导致整个行业成了一个松散的利益共同体,一个没有灵魂的组织,一个没有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形式联盟。对此需要中国律师界现有的全体同仁和和后来者们共同努力,首先是从观念上更新,把法律的精神与法制中人与人之间自由、平等、共存、和谐的文化输入到律师文化中来来,为创造中国律师业美好的明天作出贡献,奉献出自己最宝贵聪明才智。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一句话应该是全体律师的共同的心声和行动,在此我们共同祝愿中国律师业更美好的明天。
邱旭瑜律师
2006年*月28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