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蓝”成常态
1月*日,省环保厅发布201*年全省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情况,济宁市PM2.*平均浓度和空气综合指数改善均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改善近年来最好。PM2.*平均浓度*6微克/立方米,紧跟青岛、威海、烟台、日照之后,位居全省第*位,比2016年同期下降2*.*%,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1位,全面完成国家大气考核下达的6*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同比改善11.*%,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1位。“济宁蓝”成为常态,201*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2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211天,位居全省第*位,蓝天白云已成为济宁的民心工程。
如今,“济宁科学治污模式”正在全国推广:建立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了《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划分24条工作线分线作战,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治污攻坚机构,将治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镇街、村居、企业;构建精准施策的导则治污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了11项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行业导则,并配套出台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作为行业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强力推行,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污染源分类纳入技术导则体系进行监管,打造成了全国的治污样板。
尤为特色的是建设科学治污的智慧环保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与中兴通讯、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投入资金2.4亿元,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在全国首创“城市大气环保管家”决策支撑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放清单云平台管理系统,按照“一网、两线、三面、多点”的基本架构,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管有机融合,201*年以来,网格员上报各类环保事件6*4*6件,通过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转办查处环保违规事件621件。
与此同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环保执法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启动地方环保立法工作,《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年1月1日起施行。先后组织开展了“百日集中攻坚”、“地毯式”环保执法系列集中攻坚行动,制订实施部门联动、异地执法、错时执法、夜间执法等具体办法,对违法排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环保检查*2万家次,查处违法企业1.*万家,共处罚款*426万元。在环保部前六轮大气强化督查活动中,济宁市督办问题最少、占全省*.*%,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在中央环保督察活动中,济宁接到的交办案件、问责处理的人数全省较少。
2018年,济宁环保将继续打好蓝天白云保卫战,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工程,推进济宁主城区电厂“煤改气”工作,加快化工、发酵、医药等恶臭气体污染严重企业搬迁改造步伐;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提升工程,按照集中供暖、“电代煤、气代煤”和清洁型煤取暖三个圈,划定济宁市辖区清洁能源利用范围,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加强散煤治理,未实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地区,实施清洁煤炭替代,禁止销售劣质散煤;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程,对焦化、建材、铸造等行业实施提标改造,对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除味(VOCs)综合整治;实施扬尘污染治理提升工程,进一步加严各项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实施物料堆场封闭式改造;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提升工程,制定重点区域机动车分流方案,实施机动车限行分流,外地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辆实施劝返,加快推进港铁联运能力,降低城区运输柴油车辆排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