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集团登封三元东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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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集团登封三元东煤矿2010年8月2日22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使在井下作业的16名矿工不幸遇难。
郑煤集团登封三元东煤矿是一家整合矿,位于郑州登封境内,事故发生地距郑州约60公里。据郑煤集团负责人介绍,事发时,大量突出的瓦斯把井口巷道的煤冲了出来,致使该矿1109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遇难矿工达16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局、河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当地政府及郑煤集团进行全力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并进一步核清人数,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郑煤集团登封三元东矿难事故经调查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关责任人已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2010年7至8月期间,郑煤集团登封三元东煤矿有限公司胡某、朱某、常某、闫某、杨某、高某、王某等分别身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登封三元东煤矿有限公司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在该矿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钻孔深度和数量达不到要求,未进行局部防突效果检查、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情况下,组织人员上岗、下井作业,致使该矿11901下副巷掘进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井下16人不幸遇难。
上述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该案已于2011年8月31日依法向登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