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问答笔记分享(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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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01】问:出口没有退税率的货物必须要征税吗?
答:按照文件:财税【2012-39号】第七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注:自2017.1.1起海洋工程结构物取消退税改为征税(销售或融资租赁给中外合作油气田企业的继续执行退税政策)
政策说的是明确取消退税的货物,也就是以前这货物出口后是可以退税的,即原来有退税率的,后来由于政策调整把退税率取消了的才需要征税。
在实务操作中遇到没有退税率的货物出口时,一定要注意判断,不能全都按视同内销征税处理。那么退税率为0%的货物出口如何判断是适用免税还是征税政策呢?
1、该货物原来能退税,后来取消的,需要视同内销征税(蔬菜除外)
2、该货物一直就不享受退税,即原来就没退税率的,除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原油、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享受免税
另外需要注意几类特殊出口:
1、来料加工复出口:不论复出口的成品有无退税率,都享受免税
2、中标机电产品:有一些虽然取消了退税,但只要符合中标机电业务模式(财税2012 39号附件2),仍按适用征税率退税
3、列明原材料:财税【2012-39号】附件6所列示的原材料,虽然已经取消了退税,但如果是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且该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出的商品是用来出口时,该列明原材料仍旧享受退税。但如果是直接出口或采购该原材料的特殊区域内企业用于其他用途,则视同内销征税
【出口退税02】问:出口企业的会计在实务操作中如何简单快捷的判断物所出口的没有退税率的货物是需要免税或征税呢?
答:直接进退税申报系统中,进“系统维护”菜单中的“代码维护”,选择“海关商品码”,查
询出所出口的商品后,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为1,则需要征税,如果为2,则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