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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思考 曲线救国! 能给自己一条生存路!

凸凸曼凸凸3年前 (2022-02-27)印刷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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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位思考 曲线救国! 能给自己一条生存路!

   很多事情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很复杂,而很多看起来很复杂的事情其实很简单。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则在于换位思考,学会曲线救国。对于曲线救国这个词我并不是很喜欢,也许是那一段历史的缘故,我总是觉得曲线是一种逃避的借口,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浪费了很多的资源、时间还有精力。

   我一贯喜欢直接的看待问题,用最直接的方式解决属于我的问题,而别人怎么样,想得过多有事则显得有干涉内政,多管闲事的意思。似乎有意要标榜自己是多么的伟大能干,这一项是我所不齿的事情,虽然很多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帮助别人,但是作为前提我要确定别人也需要我的帮助。如此一来就不会产生多此一举的麻烦,不过这样的直接有时候反而会反其道而行之,出力不讨好或者指别人与尴尬之地。

   换位思考这个词我知道已经很久了,但是究竟如何做到却不在我的范畴之内,很久一段时间我自以为自己看透世间百态,人性本质。总会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言论出来,自豪的把自私当作一件光明磊落的事情来标榜,却不知道如何进行转换位置多思考一些别人的感受。不得不承认,这种自私依然存在于我的观念意识之中。我是一个椅子我为中心的人,不太懂得如何进行换位思考,总是去抱怨别人的自私。现在想想,真有些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悲凉。我自己浑浑噩噩却不自知,而我的人生也就这样在一条直线上前行。

   人生之所以会丰富多彩是因为大家都在思考,用心生活,变换不同的方式解决存在于生活或者工作中的问题。用另一种方式,却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而不是总是想着自己得到了什么,或者失去了什么。不要去嘲笑讲换位思考的人多么的虚伪的伟大,那只是我们必须做到的,己不所欲勿施于人,很简单的道理。我们都知道,只是没有把自己当作君子,却总说别人是小人。

   换一个角度,绕开最想得到的做对的起良心的事情,那么你就会得到你所想要的。要想别人回报你,请你先付你所拥有的。舍得舍得,没有舍便无所谓得。

   我们发贴是为了什么?回贴又是为了什么?

   发贴是为了什么?

   一是为了能得到爆光,

  二重要的是学习经验,能结交更多的同道中人

  三是为了把痛苦与快乐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来争取大家的安慰与意见!让更多的人对这个社会了解!这是个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好平台!我们在生活中往往拿不定主意的事情,来这里发贴写出来,寻求大家的帮助~和意见,让我们知道怎样做才是最好的!不是这样的吗?

   回贴是什么?

  一是为了给痛苦的人一此安慰和理解,因为我们也会有痛苦与难过的一天,也需要别人的安慰与理解不是吗?你付出一点就会回报一点不是吗?

   二是有些东西就是条件反射,看到人家都说咯,自己也想说一句.还有就是为了留下痕迹,好让自己将来回忆时有迹可寻.

   三是发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但是回贴也是很重要的。如果每个人都去发贴,别人的贴子都不去看,也不回,这样的发贴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篇贴: 一是真实性,二是合法性,三是宣传性,四是教育性, 五是警告性,六是真对性,七是另一面的真实经历过程控告性!

   2010年 8月 24日当事人的我被此案枉法裁判者易上,从深圳骗到省高院她自己枉法裁判触犯《刑法》没有受到任何处置,反而纠缠当事人不放,把当事人骗到省高院,当事人本不认识这枉法裁判者的害人精,她自我介绍她是易上,芦淞区案子是她驳回的,听后当事人火冒三仗非杀她不可,杀了一个害人精为国为民除害,留下这害人精还要害多少百姓,这是当事人当着大家面对着害人精诉骂没动手,手中没有枪,问她为什么要枉法裁判,不够法官资格为什么还要坐在省高院,无非是金钱与权力交换,也不知这害人精要害多少人才摆休.,她还追着当事走真恶心,当事人找到纪检部门反映、控诉检纪部门早知她们枉法裁定的行为也正在监督,不知康为民院长办公室在那一层写了 给他告诉今天的情况,我手中有枪真的会 枪毙了她这害人精,为国为民除掉一个枉法裁判者!

   面对省高院立案庭这个无赖、无血、无耻恶心的易上枉法裁判者,我想起了永州法院的枪杀和长沙税务局的爆炸今天上午把我骗到湖南高院立案庭,目的是用一句成语概括她“当婊子立牌坊”自己枉法裁判还要无 赖、无血、无耻的纠缠当事人,做人在这世上都没有这个道理,我想起了永州法院的枪声,或许那还真是正义的枪声。我想起了长沙税务局的爆炸,据公安机关说:是施爆者刘赘衡因为······而性格扭曲,遂行施爆;我想,一个正常的人如果成天的要面对像高院立案庭这个无赖、无血、无耻恶心的易上枉法裁判者,又岂能不扭曲。我也在想,迟早会有人把这帮司法败类消灭······注体事项如下:

   请求检察院履行法定职责!一起经过多部们监督的案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这起民事案件的事实与法律关系都谈不上复杂,而案件的诉讼程序却是复杂之极。案件回放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法官伪造、涂改、制造证据违法违纪腐败枉法制假案裁判,证据:判决书[2007]芦法民二初字笫112号全案卷,审判长张训贵、审判员何雅辉;上诉株洲市中院维持原判,见,[2008]株中法民二终字笫22号查全案卷,审判长段郴雯、审判员陈蓉、审判员梁雄文;.......2008年6月18日依法向省高院申诉,省高院信访办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7、178、179、180条之规定,审查证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受理。通知双方当事人2009年2月16日拿到受理通知书(2009) 湘高法民申字第0047号。却被邪压正的腐败枉法违法再审立案庭陈辉、刘程、易上法官将一审法院伪造和银谷市场伪造的证据,毅然在(2009)湘高法民申字第0047号民事裁定书上做认定事实的依据,不经任何程序审问审查作出违背事实违反法律的裁定书,触犯《刑法》驳回(2009) 湘高法民申字第0047号依法受理的再审案卷。根据我国《刑法》若干条之规定:"违反法律的文书",不是"法律文书",更不能称:"生效法律文书"。而且,是腐败枉法刑事违法份子违法的有力证据做生效法律裁判文书。可想而知…多乱…!多猖獗…!

   上访、申诉、举报从区、市检察院收到证据后不受理不处理,向省检察院举报不受理;从区、市、省人大、政法委、纪委、法院院长不管此案。省高院一次依法受理再审通知书,却被邪压正的省高院立案庭触犯《刑法》若干条之规定,未经任何程序将再审受理的案件一年多是当事人以快信向立案庭庭长邮递要答复,才收到违法作出的驳回依法受理的再审案件的裁定书;从基层法院打到省高级法院康为民院长过目,快信邮递证据与二次判决书,高院受理通知书、裁定书共300多页相关资料反映、控诉,直接向各部门各位为头的领导寄去;从基层检察院到最高检察院到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过目,又转交回株洲市检察院民行处。从基层政法委到省政法委李江书记过目。从基层人大到省人大周强省长过目。2010年6月8号上午接到一个电话,这个主人告诉我,他是省检察的工作人员,同时还告诉我省政法委把我的案子转到省检察院来了,并由省检察院转入株洲市检察院,我现在一直在等株洲市检察院的答复是否;2010年4月份我平信向省检察院龚佳禾检察长上访邮寄3天收到由省检察院一名女士警官来电话告之将资料证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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