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公务员复检不合格,我的情况是违反了体检标准的哪一条?
最后,却败在了体检上。第一次体检,由于心跳不争气,突破了110心率值。第一次体检失败心服口服。2014年8月29日,公务员局组织我们在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大对面)复检。心率109(低于110)伴随T波XXXX(字没看懂)。做心电图过程中,检查人员曾说:“这个人可能需要复查一下,一会儿去楼下找主任看一下”。但是我未曾被允许做进一步检查(如心脏彩超和24小时心电图等)和接触医生。最后,医院直接给我判了体检不合格的结论,代表我4个月的努力付之东流。
对此,我很疑惑。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结论出来后,我曾去体检中心询问为什么不合格,中心主任叫我找公务员局。带着我为啥不合格(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疑问,我去市公务员局询问,得到此结论是医生做出,他们不会医学的答复。那么,我心脏真的有病么,是心脏病还是病理性改变?我于9月1日到海南医院龙华门诊做心脏彩超,结果显示心脏健康。那么,海口市人民医院医院凭什么给我下不合格结论?
发这个帖子,不是我认为公务员体检有问题黑幕,相反,我觉得带我们去检查的人都挺好的。我只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淘汰。希望各位懂医学或有类似情况的人给我出出注意!我活了22年心脏从来不痛不痒,若是真的有病,我就去治。若是没问题,我为什么不合格?体检结果在海口市公务员局,我拿不到,不可以复印,可以看看,因此也无法拿着去问医生。公务员我已被判不合格,那就是取消资格了,在同学们开心的工作中,在亲戚邻居询问我何时去上班,去哪里政府上班时,我只好尴尬的回答自己还没找到工作!
呵呵,我只是想死个明白!若大家有好主意,可以联系我,帮我解除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