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容易(转载)
他无意中提到罢免村主任一事,1300位选民中有1085人签名赞同,上年12月28日交镇长。这事立即引起我的注意,我告诉他,罢免书应送村委,由村委组织罢免。问他手头是否有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回答没有,我允诺复印一份给他,他显得很高兴。
1月21日晚,我将《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交给他,问他是否已经补做遗漏工作,回答办理完毕。他将我引到楼上,查看账目的复印件,将它们归类,发现如下问题:
账中有账。1、三联单中,第二联与第一、三联不同一编号,原第二联不知去向,在第一联上写有“作废”二字,票据仍不统一。2、编号为“000079”的收款收据,第一联和第三联不用复写纸,内容不完全一致,做过手脚。3、有张发票将“食品”2字划去,改为“日用品”,偷梁换柱,报销家庭物品。
虚付钱款。编号“0000224”的收款收据,应当付给一位村民2400.80元,另一位3000元,作为新建街道拆迁的补偿款,但两人未尝收到此款。
不用收据。3张收据为复印件,编号为“0012435”、“0012431”和“0012138”,物品为“港口煤”,时间在1990年7月13日至8月23日。复印件入账,极易浑水摸鱼。
账目不符。裕余村149人“农转非”,入账143人,第一批少3人,每人1万元,第二批少3人,每人9000元,共少57000元。
没有入账。一辆推土机在1990年被卖,账目上不见分文,村官解释说是老书记所卖,但他死于1988年,不能复活,死无对证。
挪用出借。1、石油公司叶某在1994年向村借款2万元,账目上逾期2年归还,但借条仍在裕余村,应是未还。2、潘某借款100万元,借据上有村主任的签字。某村经济合作社在2004年5月29日借款150万元,利息6厘,村书记和村主任签字同意,57天后归还,应付利息17100元,实付9000元,少6100元。3、本村4位村民因诉讼借款2万元,时间在2002年1月10日,村书记签字同意,至今尚有5000元未还。
低价售屋。原下放“知识青年”8间房子,当时价值8万元,仅以19480元出售,其中隐情无人知晓。
虚报土方。一条长约200米的村道,路面高出水田1米,因涨水而淹没,加高路面,两侧砌石埂,各约1米左右宽。计算工程填土量时,将原路实体和两侧石埂包括在内,不计较此数,仍多出1900多立方米,每立方米13元,仅此虚数,占用集体资金24700元。
空发奖金。裕余村一无企业,二无经营项目,三无利民工程,干部却要坐享奖金。1998年向邻村借5万元,1999年向另一村借5万元,超支发放奖金。一位误工不足50天的干部却每年领取3万元奖金,不劳而受奖。
看完这账目,我说问题很多,查而不解决,村民会失望。他感到为难,他有修车业务在身,无法花大量的时间去解决账目,要有结果,需时间和精力,决不能低估。他真正意识到开头容易,收场难。
以上选自《失地农民调查》第169-170页,由新华出版社在2006年8月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