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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工信部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多名官员

数码画册3年前 (2021-10-11)礼品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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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艾煜松,曾用名艾国友、艾国有,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主任科员,2004年至今在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工作(简历附后)。 本人举报工信部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乌力吉局长、刘宝均副局长及王振兴处长、梁鸿英处长、鞠成栋副处长、陈立秋经理,如实反映局内相关财务、人事和其它事宜。所叙述的事情都是真实的,本人以一个党员的名义来保证。而且,我只谈本人亲身经历的事,绝不谈捕风捉影的事,避免人们胡乱猜疑。所叙述事件一定能够指出涉及的具体人物。 说来话长,时间指针先回到2008年元月。本人因王振兴处长、梁鸿英及鞠成栋二位财务人员的问题向局领导乌力吉局长、刘宝均副局长、耿丽君书记反映情况(见附件1),但没有回音。再次递交相关材料时,是下班后,我让打扫卫生的人员将材料放到分管领导刘宝均副局长办公室,却被告知:刘副局通知了,不许小艾来递交资料。所以本人不得已只能将材料整理后,亲自到工信部递交。

  时间指针回到2008年3月。工信部部长办公厅一位女同志接待了本人,并将材料送到监察处。本人去了监察处见赵处长,赵处长说“这是你局的内部矛盾”,让我回来等信儿,结果到了今天,快5年了,仍未见任何回音。只是梁鸿英及鞠成栋都提了

  副处长了,而我却被一步步迫害,以至于没了具体工作事项,无人问津了。 时间指针回到2012年10月。今年中秋节,一位朋友问起我这些年不得提拔,究竟何因,我为他作了一首诗:

  《壬辰中秋答xx》 问余何似李广难,请君停箸听我言,犹见桓灵张刚哂,满局荒唐贪妄篇,大厦将倾安可宿,树抖猢狲认同塬, 良女能工焉敢怨,末法真灵不复还。

  解释:所发感慨皆剑指本人单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请勿辐射

  其它空间。“李广难”由“冯唐易老,李广难提”化来;“张刚哂"见易中天“评三国”,这里指乌力吉局长在科学发展观的局内学习的全局大会上公开辱骂胡锦涛 、鄙视科学发展、对全局人说现在各个厅局谁还听这些,都是各干各的,俨然一个张刚似的;良女,善良纯洁之女;能工,有能力的或懂技术的专业人才;末法,佛教称今日世界为末法时代;真灵,见“原人的BLOG”。

  但十八大的春风温暖了我, 书记的大力治贪深得民心。最近 书记指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摆在面前的贪官甚至是贪腐集团-------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的贪官难道能够逃脱党的制裁么?

  综合2008年的信访材料,结合5年来我局的一些怪事儿,现分金钱、人事、工伤、学历、先进共五个方面举报如下:

  金钱 1、小金库 1、1 2008年反映的内蒙古泰尔新事通公司在当时的副局长乌力吉的指挥下,贪污56万元规划费的材料(见附件2)千真万确。因为本人就是负责规划项目的工作人员,56万是经本人下文从各通信公司收取的,可以查询局发文。规划制作费也可查,制作者是内蒙古泰尔新事通公司聘用吉林大学长春邮电学院的两位教授。必要时,我可以告知姓名。56万作一个十一五规划,估计最少贪污了50万。当时举报的是十一五规划费用问题,到十二五规划制作时,乌力吉已经是局长了,如法炮制,内蒙古泰尔新事通公司又承担了重大任务,这次是请部规划院作的,费用还是有问题,请审查。

  由小见大,当然其他同志反映的几个百万级的贪腐,本人不便转述,请中央派人详细调查、检查、监察!

  1、2 2009年,由于严厉打击小金库,乌力吉怕内蒙古泰尔新事通公司这个小金库被查出,就把这个公司搬出了单位,搬到了新城区开发区----鸿盛工业园区。而小金库随后又增加了一个更保险的,就是单位的职工食堂。职工食堂的经理是办公室梁鸿英秘书(后提为处长)的亲哥哥。食堂针对管理局职工和楼内的电信公司员工,主要收入却是非法对外营业,雅间的名字就叫“移动”、“联通”、“铁通”、“电信”,方便外来就餐者包桌,更方便通信运营公司来包桌。但,怎么就能贪污呢?从一个真实事件来分析。2011年春,一位朋友告诉我这样一件事-------她请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工商管理局的一位管理人员吃饭,这位管理员YBY先生讲起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的一个案例:工商局接某人举报,去该食堂检查,查封了大批就餐流水单,每个都是1万以上的消费,估计有几十个。这么小的食堂,消费却都如此巨大,必定有问题!请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和领导去工商局汇报。起初,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的领导刘宝均和办事人员梁鸿英非常无礼,不配合工作,说这是税务管的,跟工商局没关系。工商局告知,既然这样,就上报到检察院了。结果刘宝均和梁鸿英都汗流满面,急忙送了几条中华烟和部分现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所以,本人请求我党相关部门认真查处此事,事关贪腐,不能“化了”,我知道具体人员名字,我会全力配合党来检查。认真查处该食堂,是个多大的小金库?这些上万的消费究竟贪污了多少?给了谁?让我和那位不知名的举报者,让全国人民都清清楚楚。 我也是2012年春天才知道这件事,但乌力吉、刘宝均、梁鸿英等可能认为是我举报到工商局的,一直对我冷眼相对,连我到办公室取A4打印纸都只给一点,用个圆珠笔都不行,用个胶棒都不行,我成了她们的敌人了。我开始一直不理解,后来才猜到原来如此!

  2、假账 本人于2008年元月递交工信部的举报材料中明确记述了财务处梁鸿英、鞠成栋多年来作假账,涉嫌贪污一事(见附件2),即:2005年和2006年梁、鞠制作假会议账目,为领导们(当时的局长为敖大明,副局长为乌力吉)贪污提供便利。梁某是敖大明局长夫人的小学同学,基本代替了敖大明的夫人来处理各种事务,连吃药都是梁给弄好甚至把水端到嘴边。这样的关系,就说明账目一定有问题,请我党认真查处。当然,关键是如何检查。来人吃喝玩乐一通,然后简单过目账本,看有无发票,就说没问题,这样的检查,我们见多了。但我要问的是:可不可以按照我建议的方法来查?方法是:一查会议地点,酒店或宾馆的账目,看局会议是否在这里召开。二查参会人员,如电信公司或移动通信公司是谁参加会议了,参会人员的路费餐费会议费的报销记录。三查会议通知,看局是否下发了会议通知,要正式的红头文件,并且要看内蒙古各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了没有。其实,一查就真相大白。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这些年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的账目,又有什么新花样,应该认真检查一下了。这里可以作为全国反腐的一个典型:假账、小金库,都有特色,而且领导们会及时反侦,及时调整策略,真是个聪明的贪污小集团。如需要本人加入该反腐机构,甚至是检查全国各省市通信管理局的财务账目,本人义不容辞。

  3、拖欠费用 本人于2008年元月递交内蒙古通信管理局领导的材料中明确记述了当时本人所在处室的王振兴副处长拖欠本人邮册和乒乓球羽毛球拍等两笔费用计6871元(见附件1)的事例,王振兴已经调离网络处,欠款至今未还。事情是这样的:2006年春节,我垫资为王振兴处长购买了3本邮册总价558元;2005年初为王振兴副处长垫资购买了乒乓球羽毛球拍,总价6313元,王答应日后找机会为我报销,但至今未报。我有当时的收据和王振兴的签名,请我党监察人员来为本人主持公道。

  二、人事 本人在2003年10月借调到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直到2006年11月遭受严重工伤,一直是局内骨干,一个人完成了局网络管理处的几乎所有工作----包括通信建设、电信统计、网络安全、电信规划、码号资源、村通工程、应急通信、通信学会网络分会等各项管理。曾辅佐原局长出台重要的通信建设管理文件(简称138号文---《内蒙古自治区通信建设暂行规定》),该文件推动了当时信息产业部在通信建设方面的管理,该文件是本人起草修改数次后交原局长定稿的;本人还与信息产业部负责码号资源管理的部分领导协商出台12119、12122等号码,解决了短号码的一些功能扩展问题;本人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工作认真负责、所领导的通信系统上报数据详实准确,被内蒙古统计局提名报国务院,被国务院表彰为“国家级先进个人";本人在协助原局长处理黄菊副总理批转来的文件中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出谋划策,妥善解决了涉及的纠纷,得到原局长的认可。这说明本人在受工伤前的工作能力、业绩等条件已经足胜任一个网络处副处长了。但2006年底的工伤后,新任局长乌力吉便把我的工作全部移交给他招聘的亲友团,到2012年已经利用各种办法提拔了他的亲信多人,同时将他不满意的人,不管你工作做的多好,都找借口开除或退回原单位。本来本人是应该被局领导和人事处考虑提拔的,乌力吉却将我置于他要清理的人的序列。乌力吉曾当面对我说过“在我退休前一定把你开除”。

  在这里,乌力吉就是一个皇上,连专用车都是空军牌照( ),在市内更是随意鸣笛,近年来,直到到今天,他的多处房产、受贿、小金库、为子女承包通信工程、买官卖官、奢侈享乐等贪腐问题一直在继续,而且愈演愈烈,请派人细查。

  2007年以来,本人受到了太多侮辱、虐待和迫害,乌力吉感觉自己是皇上,想怎么闹,只要摆平身边的几个领导就行了,这叫封建主义扩张,根本是背离我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路线的。 本人在通信建设管理初期的混乱形势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全身心投入,为我局甚至部分信息产业部的工作作出巨大贡献,难道在局长更换后,就一笔勾销了么?甚至可以黑白颠倒、空受侮辱和践踏了么? 现在的信访工作已经优于2007年了,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已经尽量全面调查、处理了。本人还是相信党会认真调查我局在人事任免、干部提拔中的不正之风,会还本人一个公道。 至于乌力吉带领其他干部共同参与小金库、任人唯亲、做假账、从运营企业为女婿承包工程和其它违法行为,本人实名举报给党,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也许,就在明天,各大报纸的显赫位置会是内蒙古通信乃至全国通信业又出来一个千万级的贪官,甚至是贪污集团!!!

  仍旧没有消息也不怕,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要我们持之以恒的与贪污团伙作斗争,胜利最终是我们的!

  本人主要是从党性和能力业绩上自荐担任内蒙古通信局或其它通信管理局网络处(或互联互通处)处长。我党考察和培养提拔干部的标准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本人从这几个方面来论述本人的贡献和与其他局内干部的比较。

  德是最重要的标准,作为一名党员应该时刻把党的利益、系统和单位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公而忘私,兼顾全局。2003年10月,本人被借调到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当时是通信分营、政企分开的开局阶段,人力少、工作复杂,本人由于一心致力于搞好全区的通信管理,一个人承担了网络管理处的几乎所有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连出差之前都是一直工作到凌晨,为的是各电信运营企业所涉及的工作能够尽早安排和实施。直到2006年11月本人工伤,本人劳累的几乎快崩溃了。经常头痛、胸痛、失眠,但为了工作,本人还是坚持下来了。这应该是德美的表现。应该满足提拔干部的德的要求。 因为网络管理处的工作涉及通信建设的诸多方面,专业技术能力、处理事务的能力、文笔及语言能力、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等都是应该具备的,不是谁都能做的,当时选择我这样的人才,就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而且是等我近两个月,本人才答应借调。和其他人不同,我去管理局,是管理局选我、等我。本人在3年的工作中能够顺利和很好地完成任务,在能力上,放眼整个信息产业部各个省市通信管理局,都是相当好的。在很多部组织的会议上经常提出合适的处理办法。本人还喜欢文学,诗集《天道酬真-----华夏童生活诗歌》正在审批阶段,不久就会出版发行了。 本人是长春邮电学院毕业生,在内蒙古邮电设计院工作多年,熟悉通信设计、施工、运维、电信规划等各项技术,所以,本人的能力是党可以放心的。

  由于一个人承担一个处的工作,天天加班,勤是必须的。

  在起草和修改“138号文”直到最后定稿,都是本人协助原局长完成的,这个文件就是对全国通信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具有合理、及时解决办法的指导性文件,受到部相关领导的重视和首肯。在与信息产业部协商出台12119、12122等短号码工作上,本人也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本人3年间在全局的发文几乎占到全局总发文的一半还多。本人被国务院授予“国家级先进个人”,就绩来评,本人应该是全国通信管理战线上的好兵。

  由于本人不是处级干部,廉更是最好的。

  综上,本人早在2006年就具备干部提拔的条件,故本人特向党组织提出自荐,愿担任某管理局通信建设方面的干部。出于实名举报和反映情况的安全考虑,请异地安排。请党组织考察。

  同时,看看乌力吉近年提拔的人,在能力、业绩、廉政等方面,都是什么样子的。看学历,最高是中专学历,现在已经都是小学学历和无学历的人了。最近几年提拔的人中,梁鸿英为小学学历,但是原局长敖大明的爱人的小学同学;鞠成栋为中专学历,但是原内蒙古邮电管理局财务处长的女儿;张延峰无学历,但是敖大明局长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时带来的司机。新提拔的另一个人也无学历。因为这些人会溜须、会送礼。这些人也不会有什么业绩,顶多是靠局会议上吹嘘一番而已。廉是谈不到的,他们廉了,乌力吉是不会照顾他们的。请考察是否够条件。

  德,更是谈不上了。所谓缺德,就是指这些靠钻营来生活的人的行为。乌力吉尚且在全局会议上大骂胡锦涛,这些拍马屁的人会是好人么?实际上科学发展的主要保证是人力,包括有能力的干部的使用。是年轻化、专业化的干部!!!!不是乌力吉通过关系、买官卖官来强行提拔的干部!

  2、1 时间指针回到2011年10月。本人将信访和举报材料特快专递寄给工信部苗部长、监察处和人事教育司(见附件4、5、6)。反映和举报关于人事方面的具体事情是:在本人遭受工伤后,王振兴处长可能是受局长、副局长的指派,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共七项,一步步全部移交。另外对局长的人事提拔本人也提出质疑。对新招聘的人员更提出质疑。

  疑问一是网络处招聘的人中一人为刘宝均副局长的妻子的表弟张宇,一位是局长乌力吉的亲外甥那顺孟和。二是提拔副处长的程序和条件,其实就是指定了某人,其他人都不够条件。乔伟处长宣布一下,大家一举手,就定了。要不就连续三年评谁是局内先进,然后组织人们去举手表决。三是乌力吉局长在全局会议上公开辱骂胡 和科学发展观,并解释说各厅局谁还听这一套,都在各干各的。请我党相关监察部门前来监察,看网络处招聘的人是否是局领导的亲戚,是否可以招聘?局长是否可以骂 ? 2、2 时间指针回到2011年9月。上面提到的两位领导的亲戚张宇和那顺孟和,在网络处干了一年,就进入了事业编制准备,今年就要参加部公务员考试了。乌力吉的亲外甥还在全局党员学习活动中被评为模范,在办公桌上放了“模范党员示范岗”的标牌。 请认真查处进入事业编制,是否具备应聘和考试条件;党员模范的称呼是谁发给的?这岂不成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么!!!中国有句话: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这难道是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施么?那顺孟和,一个假学历、只会点蒙语的年轻人,就可以一夜之间成了全局的学习榜样了么?全局的人,包括领导层,在交易什么?他们得到了什么才会这样恬不知耻地拍乌力吉的马屁,甚至拍他外甥的马屁? 2、3尊敬的党组织,本人长春邮电学院毕业,参加全国在职研究生考试,正式进入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学习获得专业硕士学位。在内蒙古邮电设计院工作过,2003年底至2006年底,一个人承担了网络处的几乎所有工作,技术和能力均可信任,却始终得不到提拔。局里连一个司机都提成副处长了,我却为什么不能被重用?难道泱泱大国竟要使用小人么?竟要使用不懂技术、没有专业,只会送礼的人么?竟必须要使用亲人么?如此,国家怎样才能强大,民族何时才能复兴?

  毫不客气地说,我可以同我局的任何一位局长、处长来PK,更可以与乌力吉提拔的小学文化的原局长的把子梁鸿英、把某sp单位的申请材料扔到走廊且破口大骂的司机出身的张延峰、懂点蒙语的局长的外甥那顺孟和、局里谁都知道是个草包的王振兴来PK。只要是别比抽烟、喝酒、泡妞、打高尔夫,咱们比比技术、比比长远规划方案、比比与当地党政搞好关系、比比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共同发展,等等等等。

  得不到乌力吉的提拔,我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但始终得不到党的关怀,我会非常痛心的,难道我必须忍辱一生吗?难道党的阳光永远照不到有专业学历、工伤致伤残、受迫害的真正的基层党员么? 2、4一个没有后备培养程序的单位,全凭局长点头的人事安排,在现在的中国,是不是太可笑了?人们高考、再教育,还有什么用呢?国家行政机关这样用人,何谈发展、何谈强大呢? 请我党相关组织严查工信部在各个省市区管理局的人事提拔的漏洞!进入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的漏洞!是否可以全部起立,重新PK来选拔,难道贪污腐败造成的恶果,就没办法更改了么?

  三、工伤 3、1在本人遭受工伤前,在我局,人们都知道我是个绩优股,人们喜欢和我交流。但,工伤后,我成了垃圾股,人们都恨不得落井下石,好让局领导给他们一些好处。这是千真万确的。 2004年到2006年,本人在局办公网上的发文占全局发文的60%还多,被国务院表彰过“国家级先进个人”。在信息产业部关于12119、12122号码的出台以及在我局“138号文”的定稿上,本人都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各通信公司的人,几乎都认可本人的技术、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本人的一些发文甚至被运营企业当作范本来使用。对于我一直不得提升,很多通信运营企业的领导至今仍不理解。

  难道我是一个求真务实、积极向上的改革者的结局悲惨的写照吗?难道不与乌力吉等同流合污,就只能被迫害吗?

  3、2本人受工伤,涉及诸多问题。

  先说造成车祸的司机。 他是办公室梁鸿英的朋友。在某单位开车,出了车祸后,被原单位开除,经梁鸿英介绍给敖大明局长,来我局重新就业了。当发生我局这次车祸后,梁鸿英将车辆按照保险处理后,这位司机转身溜了。由于公出中,单位差旅费不足,本人借给当时的带队李玉清副处长3000元,并全部给了司机来加油。但司机离开我局前,只还我1000元,尚欠本人2000元。人不见了,李玉清也不理会了。党啊,我的2000元至今无人归还,我应该向谁要呢?

  再说工伤中本人的医疗费问题。 本人工伤后,在内蒙古医院住院治疗。由王振兴处长和李玉清副处长以及质监站沙娜分别从局财务借款,据说是4万多元。但,放入内蒙古医院,用于本人治疗的医疗费只有11000元。出院时,本人垫付了900元。

  时间指针回到2007年1月。王振兴在本人出院后即多次催要借款,甚至在办公室与我拍桌子。但我告诉王,住院发票已经交财务梁鸿英,工伤的医疗费应该由单位来处理。况且,本人住院医疗费用为12000元(其中尚有我垫付的900元),我为什么要还你的4万元借款呢?那王振兴为什么借了4万多元呢?原来,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修车。王和梁想从我的手中强行拿走4万元,这是什么,是强抢!是欺负人!当然,我没有给他们,但得罪了处长和财务,特别是局长的红人梁鸿英,接下来的事会可想而知了。 时间指针回到2008年12月22日。本人在结算差旅费时,鞠成栋和梁鸿英将2007年沙娜为本人住院看病的一次借款计在内,一次性结算(见附件3)。该差旅费应付本人4573.46元,扣除4000元借款,应返还本人573.46元。但鞠成栋和梁鸿英返还本人22.46元。询问鞠成栋,其理由是2007年沙娜为本人住院看病的一次借款551元已扣除。请问,工伤医疗费就是这样可以由单位来决定么?本人几次向乌力吉局长、刘宝均副局长申请指定专人或部门来处理工伤医疗费用,但至今仍无人问津。请党组织为本人处理工伤费用。这551元,谁来退给我呢?这样的单位难道不是地方势力么?这样的领导难道不是封疆大吏么? 某日,本人于天涯论坛的天天315上见到了一篇关于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的评论(见附件8,今日查看,此文仍在,已有2090点击),忽发感慨,作诗一首。

  封疆大吏写真 鄙夫得志跖人权,求真务实比登天,国家先进惜唾晒,专业硕士惨弃贬,处长狂催医疗费,领导完拒工伤案,此山爱党惟一死,我以我血溅贪关。 解释:2009年冬,偶见天涯论坛上有一篇《蒙通信局十大怪》的记者新闻评论,读来竟十有七八知晓,感而作之。诗中所描述的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局长,俨然是一位封疆大吏也!这首诗的大意是:在这里,鄙夫得志就会践踏人权,想求真务实,比登天还难呀,像我这样的国家先进,被领导晾晒,被拍马屁者唾骂,像我这样的专业人才,工程硕士,却被弃而不用,甚至被悲惨地谪贬呐,王振兴处长疯狂地催要工伤住院借款,且是多要,局领导们至今完全拒绝处理这次工伤事件,难道在这个山头,爱党人士只能被迫害至死么?如果这样的话,我也要用我的鲜血溅到这些贪官们的身上!

  四、学历 据我了解,这个单位有专业学历的人中,刘宝均为北京邮电学院毕业;本人为长春邮电学院毕业,后取得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高飚为某交通大学毕业;其他人员最高位学历为内蒙古邮电学校中专学历。很多人初中文化。最近几年提拔的人中,梁鸿英为小学学历,但是原局长敖大明的爱人的小学同学;鞠成栋为中专学历,但是原内蒙古邮电管理局财务处长的女儿;张延峰无学历,但是敖大明局长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时带来的司机。如果人们拿出各种学历,请鉴别真假。看是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还是花钱买来的? 这里有一个真实事例。2004年,本人在北京出差,内蒙古泰尔新事通公司经理陈立秋(注:是乌力吉的把子)电话请我去他们在北京学习的一个地方,原来是上海复旦大学在那里招收研究生。很简单,大家共同答卷,然后逐个面试,全通过了,都是复旦大学的在读研究生了。据说,我的面试分数最高。但本人考虑到没有经过全国正式的考试,便回绝了复旦大学的邀请。最后,本人经参加全国GCT考试,进入大连理工大学就读工程硕士。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班是当时的副局长乌力吉的女儿联系复旦大学举办的,副局长乌力吉的女儿就是校长。她们收取入学费每人4万元,每次去北京考试,要交考试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一个人念下来得6万元。而本人在大连理工大学就读,总费用为1万元。内蒙古泰尔新事通公司经理陈立秋伙同副局长乌力吉的女儿赚了多少黑心钱。当然,这是愿打愿挨,大多数人能回单位报销,揩公家的油水,必要时再叙。

  五、先进 本人一直看重国家先进的表彰。因为这不是单位的那种很普通的有惯例的表彰,而是通过本人的努力取得的,是其它系统申报国务院的。 时间指针回到2005年7月。由于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本人领导的电信统计小组的移动通信、电信、联通、网通、铁通、卫通公司的上报数据准确率全区最高、工作认真负责,内蒙古统计局将本人列入统计序列中,报国务院,请求表彰奖励。本人于是得到了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级先进个人”的证书,本人一直视为最高荣誉。此消息后在《内蒙古通信》上公布。 六、问责 此举报信访材料中涉及本人医疗费和差旅费及欠款为900+551+2000+6871=10322元人民币。请党组织帮助索要。是否应对局领导、财务处、王振兴、李玉清以及聘用肇事司机的敖大明和梁红英问责?涉及本人工伤事件至今未处理,是否应对局领导乌力吉、刘宝均以及局党组耿丽君问责?这个领导小组是不是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本人认为,与近年提拔的一些副处级干部(如梁鸿英、鞠成栋、张延峰等)相比,本人具备更好的专业性、德能绩廉优秀,理应被提拔。是否应对乌力吉局长、人事处乔伟处长问责?是否应对工信部监察处赵处长问责?这样的贪污腐败怎么可以定性为内部矛盾?难道他拿了什么好处不成?

  结束语 有人说“你这些年收不到任何处理意见,是因为你在告领导,你不可能告倒他们,你的钱也要不回来”。但我始终坚信党组织,坚信我的事情会被党组织关注。最简单的道理是欠债还钱,难道他们欠钱不还,都没人管了不成。十八大后关于反腐的新闻很多,看了让我更相信我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我的问题虽然与那些上千万上亿的巨贪案例相比微不足道,但以小见大,我所反映的只是我亲身经历的千真万确的案例,那些诸如房产、高消费、色情、扶植女婿承包通信工程等等的事件,我只是听说,没有证据。如是真的,也许,这也是一个上千万的大案。就像我今天从天涯论坛下载的《蒙通信局十大怪》也只是几年前的记者文章,现在到了什么猖狂程度,不去认真检查,是无法确定的。一句话,我永远相信党会重视一个真正党员的心声的!我党会惩罚这些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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