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学历虚假,但入职7年了还能解雇吗?
如果我们讲法律,员工学历造假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者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其第6款规定,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学历造假毫无疑问是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当时招的是本科学历,而你没有相应的学历,就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了。所以学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问题。而且,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据《劳动合同法》16条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
不过,相关法律条文同时规定,如果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该有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者法院进行确认。
解除有理,但是追加惩罚无依据。有的用人单位是在劳动用工之后几个月又调查出了劳动者学历造假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会采用扣押工资、停缴保险或者收取惩罚金的方式,要劳动者对学历造假事情承担责任。这样的操作是毫无道理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依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要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以说决定职工工资的还是岗位,跟职工的学历没有关系,这也是《就业促进法》公平就业的体现。
职工工资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所以,扣押职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职工缴纳社保也是这样,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企业和职工的共同义务,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就是违法行为。
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工资,不仅应当补发,而且还应当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相对而言,我们在一个工作岗位工作满7年的话,基本也是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这7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用人单位爱惜人才,一般也不会以学历造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毕竟换人也非常麻烦。
综上所述,一般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很少会出现对7年前学历造假人员的追究处理。毕竟机关事业单位为了招考公平,一定要保障学历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