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钟阿四因曾吸毒戏份被删,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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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视剧《狂飙》大热,而剧中人物,无论大小,同时大火的现象,实有罕见,不光是主演级别的,更有仅仅出境几集的小人物,都被热情的观众们深挖出来,仔细把玩。但有喜有忧,有的终于被大家看到了,奋斗多年的努力,有的则被人挖出黑料。
比如剧中钟阿四的扮演者-含笑,被爆料曾因吸毒被抓。因为违法了广电总局的“劣质艺人条款”,《狂飙》受到影响,好在“钟阿四”戏份极少,后期人员紧急删减镜头,修改演职员表,不影响该剧继续大热。幸亏不是主演,不然该剧就成绝版了。
由此又要说说广电总局这个“行规”了。从实施以来,着实打击了不少艺人,各种大牌小牌,一线N线,隔三差五地给热搜提供素材,种类从吸毒到嫖娼、从打人到道德败坏。
感谢它净化业内环境,警示了世人。但它的出现,是否合理。也有的一聊。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个行规那势必属于“家规”的范畴。
然后我国的《禁毒法》第52条规定:“已戒毒人员就业不受歧视、并应得到帮助”,这确确实实是属于国法,广电行业规定,与法律条款冲突时,孰轻孰重。
以此类推,其它行业也可以通过制定行规,来抵制曾吸毒贩毒人员准入,那这些人岂不是再无生计空间,被逼得走投无路,破罐破摔,再次犯罪。吸毒人员改造后,如果还永远被贴标签,不利于其人生未来,也不利于整个社会和谐。
广电的行规其实可以更人性化,比如第一次犯错后,XX年后可付出,二次犯错则再无机会,就像惩戒醉酒驾车的司机一样,至少给人家一次机会。这才是人性化管理。
希望大家留言谈谈各自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