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要尊重“法治”,切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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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城际”高铁依据“国务院”《批复》文件,其“安全距离”是30米,现“城际高铁”距我住宅楼前围墙不到9米,距离我住宅楼仅17米,并且没有安装“法定”的(防辐射、防噪音)“声屏障”普陀区印刷。我住宅楼全体居民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只能全靠围墙边存在20多年的水杉树。这些水杉树事实成了我们住宅楼群体居民的“生命树”。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要以“迁移”名义“砍伐”所有这些水杉树,依据“法律”应该先向我“利害关系人”召开“听证会”,怎么可以派人前来、爬树即砍呢? 现“高铁高压线”完全裸露在外,其“电磁辐射”直接“照射”在我群体居民的肉体上还谈何“民生”?一再、一再、一再要求“对话沟通”解决问题也遭该“桃浦镇人民政府”拒绝理睬。“人民政府”处事怎可如此“强势、霸道”呢? 上海市“法治社会”,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怎么可以如此“践踏”《法律》“恶化”我“民生”呢? 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以“迁移”为名,行“砍伐”之实真把我们群体居民对党的信任都“迁移”了。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无事惹事,有事怕事”的作风应该好好改改了,为官一日需有勇气“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