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工程即可作为某类工程效仿的样板,满足一定规模,得到一定标准要项目工程,各国和各地区界定样板工程和标准有所不同。
(一)民用建筑工程
1. 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 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工程
省内城市规划区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防洪、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交通工程
1. 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2. 新建、改建的全长400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3. 长60米、500吨级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长80米、1000吨级以上的沿海码头工程。
4. 通航能力在100吨以上的船闸。
(五)电力工程
1. 发电厂(站),单机容量135MW以上。
2. 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MW以上。
3. 变电站,电压等级220KV以上。
4. 输电线路,电压等级500KV以上,线路长15KM以上,造价1亿元以上。
(六)铁路工程
1. 编组站、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车站或25公里及以上的线路综合工程。
2. 长度在1公里及以上的双线隧道或长度在2公里及以上的单线隧道。
3. 全桥长在800米及以上或投资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
(七)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总库容量在25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的主体工程或造价在30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
(八)其他工程
1. 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发展国民经济有重大意义的工程。
2. 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优良,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特别纪念意义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