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资国寺“弥陀村”公益养老实践与探索
□ 中国改革报记者 陆天然 夏品松
众所周知,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应对老龄社会的基本国情,解决好养老问题,是全社会需要面对的重要难题。当前不容忽视的现状是,传统的“养儿防老”式家庭养老功能因为现实社会冲击而逐渐被削弱,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多种问题。基于这样的背景,举各方之力形成多方共建之局面,形成多种养老保障方式,对国家、社会、老龄人群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福建省福鼎市资国寺,就依托“弥陀村”在助力社会养老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创建出寺庙养老的福建样本。
“弥陀村”是个什么村
始建于唐代的千年古刹资国寺,位于福建省福鼎市郊的莲峰山顶。“弥陀村”就处于这座集宗教、艺术、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园林式寺院之中,由白茶博物馆、朝山会馆、以及禅修会员公寓等组成。该寺自2004年开始建立“弥陀村”,在探索寺院公益养老方面进行了重要尝试。
建设“弥陀村”的构想,发源于资国寺的当家人也是“弥陀村”的负责人贤志法师少年时的特殊经历。他幼年出家,在寺院中长大,倍受长者尤其是老居士们的关爱呵护,后来外出参学所需粮票等亦全赖老居士们省吃节用而得。他学成归寺,心心念念这些无私的老居士们,发愿建造一所适合老年人修行、休养的“弥陀村”,为他们营造一个舒适清净的修行氛围,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为达成这项愿望,贤志法师经过多年斟酌和多方观摩,走访了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香港、上海等国内外各大寺院的弥陀村、居士林,相继拟定了资国寺弥陀村的平面设计图、虚拟图,并明确了“弥陀村”的基本理念,等等。
据贤志法师介绍,“弥陀村”从筹划、建设历经三年之久,其间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倾下了他以及每一个“弥陀村”工作者的大量心血。他们奔忙于“弥陀村”的筹备、募捐、施工建设、后勤配备等工作。
据介绍,“弥陀村”是资国寺慈善事业的主体部分,既是养老院,更是一所为老年佛教信众营造的专一修行道场。“弥陀村”将老年人的食宿以及修学合为一体,不仅具备生活、医疗等基本硬件设施,还设佛堂、阅览室、医务室、康乐活动室,更开设特殊的关爱、看护房间等。定期恭请法师讲解净土经典,举办精进念佛“佛七”,组织助念团,为临终者开示,引导临终者安祥往生等。在这里,有佛法的熏修;三宝的加被;完善的医疗保健;科学的营养食谱。“弥陀村”盼望入住的人:自己欢喜、子女放心、朋友羡慕、往生有望。
“弥陀村”特别为老人设置了各项功能,如:
专业食谱——食谱的安排按照素食健康的理念,以促进老年人的食欲为主,经常更换口味;根据老年人的营养需求,配制标准食品,以达到必需摄入量;以期来到“弥陀村”之后,而真正能够实行“老有所养”的目的。
合理作息——制定适合老年人早睡早起的作息时间表,六时念佛不懈;安排法师讲解净土法门,开示弥陀要义,令老年人以此生最后的一段生命来悟入弥陀的本怀;满足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以此因缘广集净土资粮,克证无生。
专业护理——建立了一支护理与医疗队伍,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护理计划。用他们的专业的护理知识,良好的心理素质,去关心、照顾这些垂暮之人。
临终关怀——帮助老人自信地面对人生,不是随着时日而消沉;不是等死,而是欣然面对这期生命的结束;不是在痛苦中死去,而是在欢乐中寻找生命的归宿。凡有临欲命终者,众等轮番为其助念,使其心不贪恋,意不颠倒,安住法菩提场中。
生日晚会——“弥陀村”每月举行一次生日晚会,同月出生的人,皆于是月十五日共度生日,邀各人儿女同庆。晚会集文、娱、教于一体,除欢庆生日外,其目的在于启迪“人身难得,佛法难闻”之理念;长养其子女“父母深恩,难报万一”之孝心;共同构筑和谐、和睦的长幼秩序。
据了解,“弥陀村”的入住条件与要求不高,只规定:60岁以上,适合集体生活;精神健全、无传染性疾病;佛教居士;能遵守《“弥陀村”制度》。目前“弥陀村”已成功入住首批老人。今后,“弥陀村”的规划可以容纳1200人的入住。“弥陀村”不仅面向本寺院的老人,而且面向社会一切以念佛为法门的老人。贤志法师有志于将“弥陀村”推广到全国,让更多老人拥有美好晚年生活。
宗教助力社会养老安老
中国传统文化崇尚孝道,孝道伦理形成了数千年来家庭养老的文化根基。在我国,尤其是广大农村,传统家庭的养老问题主要靠子女承担,以两代之间的取予反馈形成一种自然互惠均衡,从而达成代际之间的自然保障。传统家庭养老中,老年人不仅获得经济上的支持,更从子女身上获取情感慰藉。
然而,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生育率下降、人均寿命延长直接导致家庭供养资源减少。现在,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进入老年,“421”甚至“621”家庭模式作为中国今后几十年的主流家庭模式,其风险性很大。子女数量变少、子女不在身边、子女自身生活与事业压力过大、子女不再认为赡养父母是最高人生价值等等变化,都不断冲击和弱化着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传统养老功能。空巢老人的数量、范围不断增加,养老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当代家庭养老功能正在不断弱化。
而与城市相比,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显然更多更严重,面临着城市化、家庭结构小型化、计划生育和人口价值观念改变等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农村人口的大量外出导致赡养脱离,养儿难以防老,这是农村几千万留守空巢老年人面临的普遍难题。从今后发展看,随着农村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农村老年人老难所养问题将更加突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现代化社会进程要求大大提高社会养老的能力。但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实现全面的社会养老,显然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尤其是面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带来的新矛盾、新压力、新挑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任务更显艰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出,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多种问题。
举各方之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局面,形成多种养老保障方式,对国家、社会、老龄人群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9年,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普法法师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大力引导宗教界融入社会参与兴办养老事业》的提案,他写道:“(佛教界)应积极参与兴办养老公益事业,建设以老人赡养为主的专业养老机构,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学、病有所医、死有所安。”在政府承担社会养老重任的大背景下,宗教界仍愿意提供有益性的补充性养老活动。而宗教界由于其“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有深刻的信仰基础、悠久的历史传统、较高的社会公信度”,获得国家政策在参与公益养老领域的鼓励支持。
2012年2月16日,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下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意见指出,国家号召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重点支持宗教界在包括养老在内的领域开展非营利活动。
寺院开展公益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成为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下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有益补充。在国内,近年来一些地区的一些寺院已经展开了积极实践与探索。福鼎资国寺“弥陀村”的探索实践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步。
福鼎资国寺“弥陀村”宗旨明确,不但临终往生,预知时至,更提倡现实生活中的净土,主张理清当下的念头,顺应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每位老人都可以自觉适应“弥陀村”的幽静环境。在这里,老人们的精神是轻松愉悦的,身心是轻安的,所有的工作都由法工做,老人不需要插手忙碌。
显然,和一般的养老院相比,福鼎资国寺“弥陀村”更利于安养老人的身心健康。目前许多普通养老院都是人满为患,里面的老年人生活单调、枯燥,容易滋生各种身心疾病,而“弥陀村”不仅可以有一般的社会文化活动,让安养的老年人积极参与进来,过上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还可以激活和利用包括宗教信仰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增强老年人生活的意义,减轻多种身心疾病的困扰,享有体面、尊严的生活。
未来要走规范发展道路
佛教倡导的报父母恩、普渡众生等理念,与社会普遍提倡的养老、敬老、助老中华传统美德有相通之处。爱老安老,是世间一项神圣的大事业,无异于针对老年人的“希望工程”。寺庙养老,不仅仅帮助解决了一部分社会养老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寺庙的资源利用率,福鼎资国寺“弥陀村”的实践与探索是一项众望所归的善行善举。
“弥陀村”作为养老事业新方法、新思路的试验基地,也可以为中国式的社会养老模式有益补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针对“弥陀村”公益养老模式,贤志法师指出,“弥陀村”今后将要走出的,是一条规范化、长期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未来还将继续着力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借助政府的主导作用。将依托政府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导作用,解决寺庙养老的实际困难,获得政府在寺庙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各项扶持。
第二,明确相关政策与法律。明确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应政策、法律、法规给予宗教团体创办养老院以优惠和保障;了解相应的法律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院方与安养老人及其子女的纠纷;等等。
第三,设定合法明确的管理机构。在管理上可将养老院纳入正规的社会慈善或公益事业管理,同时又给予养老院一定的自主管理和运作权。
第四,继续配备、充实养老专门人才。并建立集中、统一、长效的专门人员培训机制,真正为老人提供稳定持久的专业服务。将安排专门人员对老人进行团体心理辅导。
第五,做好资金的配备与筹集。通过多种渠道为养老院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养老院的正常运行。
第六,打造寺庙养老的福建样本。努力使资国寺“弥陀村”成为养老事业新方法、新思路的试验基地,为中国式的社会养老模式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