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6页离婚上诉状--滴滴泣血-求同行人

7年前 (2018-02-22)阅读459回复0
闵涵柏
闵涵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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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状

  上诉人:刘**,女,41岁,汉族,南宁市人。身份证号码:*,无业,住南宁市圭贝路南国康城*栋4单元912号房,电话:13617715306。

   被上诉人:杨**,男,汉族,南宁市人。身份证号码:*,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1年9月30日(2010)江民一初字第1680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 依法撤销该民事判决中的第二项判决,改判: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支付上诉人因伤治疗费用2905元,同时要求被上诉人赔礼道歉;

  二、 依法撤销该民事判决中的第三项判决,其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最后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

  请求改判为:南宁市白沙大道39号锦绣江南小区*号楼3单元1108号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归杨所有,杨按该房产市价40%的比例补偿刘400000元;

  三、 依法撤销该民事判决中的第八项判决,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请求改判为:将被上诉人名下农行账户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间取得的收入152200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用以抵补分居期间各自生活费、子女教育费、物业水电、房租等日常生活费用;杨支付刘76100元,上诉人所借80000元债务不再分割;

  四、依法撤销该民事判决中的第九项判决(即被驳回部分):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改判:南宁市星光大道213号金康天和时代*栋1单元1504号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100000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十七条的规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给与一次性经济帮助50000元(若前一项即金康房产被二审法院认可,此项自动失效);

  3.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费用由各自承担,即被上诉人负担鉴定费用20000元以及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费用2200元、鉴定人员差旅费用7444元;上诉人承担鉴定费用开支4140元;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上诉人请求分割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间被上诉人隐匿的经营收益359460元。上诉人要求分得其中的60%即215676元,其余40%元归被上诉人所有;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上诉人要求多分财产150000元;

  另申请:上诉人自愿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3895元。

  上诉理由:

  一、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害赔偿40000元,支付治疗费用2905元,并当面赔礼道歉,理由如下:

  原判决:原告杨赔偿被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因经济问题起争执,进而发展到肢体冲突,刘虽然并非全无过错,但杨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本院酌情支持10000元。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赔偿额度过低,也没有对因伤治疗费给予安排;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没有尊重过错全在被上诉人这一客观事实、没有全面看待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没有正确认识被上诉人自我、冲动、粗暴,道德水准低下等性格及人格上的缺陷,没有对除家庭暴力之外的软暴力所致伤害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综合考虑对上诉人伤害的深刻程度以及对上诉人未来工作、生活所造成的潜在损失和影响,所以造成措辞不恰,结论失当。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精神,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赔偿额度明显偏低,不能真正起到精神抚慰的作用,本人不予接受。理由如下:

  ①从被打原因看,上诉人无过错:

  首先被上诉人对上诉人进行殴打根本不是因为经济问题的原因。第一次暴力是因我盘点公司的库存,而我之所以盘点库存是因为发现被上诉人有转移财产迹象。2009年9月2日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正式提出分手,希望大家和平解除夫妻关系。不料9月4日被上诉人即转走账户资金,将上诉人一直使用的网络转账U盾藏匿,同时更改了网上银行登录密码;然后将公司的账目私自转交给中介公司(以上是上诉人日常工作常用的东西),又更换了办公室门锁,明显将我架空,无情剥夺了我工作的权利和自由,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我发现以上异常后,才与员工盘点了公司库存,后被他得知,然后对我大打出手。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第二次是2009年10月24日晚,上诉人在家中二楼洗澡,被上诉人乘机偷走我的皮包,然后急速下楼跑出家门。我听到异常声音从卫生间走出,发现皮包不见然后报警。后来在警察的通知下,他才返回家里,在路上被警察拦下,手中刚好提着我的皮包。趁人洗澡之际偷走皮包这是一个大男人的所为吗?请问这正常吗?拿我皮包做什么呢?其实是在寻找那份锦绣江南补偿协议。回家后我发现手机不见要他还我,他不仅不还,还口出狂言,嚣张至极;在此情况下我们发生争执,进而他对我拳脚相加,至我休克。。。

  对此行为一审法院非但没有给与批评教育,却表述为“刘并非全无过错”,结论不当,上诉人表示强烈反对!

  2009年12月9日我又得知,早在2009年9月9日也就是被上诉人转移资金之后,还伪造了60万的巨额债务并取得了法院的调解书;难怪第二次他对我施暴的时候就叫嚣:“你什么也别想得到!你以为我每天晚上去我妹那里干什么?那里有强大的智囊团!现在夫妻债务已经生效,我要让你负资产!”当时我还觉得奇怪。。。在上诉人无过错的前提下,被上诉人2次家庭暴力,手段残忍,第一次一拳打在眼镜上,造成女方眼睛青肿并被镜片划伤眼脸,险些失明;第二次拳打脚踢,最后一脚至我的肾部,导致休克;时至今日经常腰痛腰寒,留下了严重后遗症。他的暴虐丝毫不加掩饰,第一次是在员工面前,第二次是在家里在我小孩面前,这一切对本人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上诉人的的身心带来了难以修复的伤痛。

  ②被上诉人数次故意对上诉人进行变相精神折磨:2009年10月初被上诉人其哥来南宁助阵,被上诉人指使哥哥、女儿对上诉人进行辱骂,鼓动他的女儿向我示威和宣战,小女孩公然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猪!当时气的我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以上种种致上诉人精神几近崩溃。更为无语的是在我受伤分居期间,被上诉人多次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为了不影响到小孩的学习,也为了保护自己,避免其他更严重的后果发生,万般无奈之下我带领我的儿子搬出了家门,租房在外举债度日。请问一审法官,我还有住在里面的必要吗?这还是家吗?我到底错在哪里?。。。

  ③被上诉人恶意拖欠上诉人名下银行按揭款,至上诉人信用受损:上诉人提出分手后,被上诉人故意拒付金康天和时代的购房按揭款,该房一直被上诉人作为办公室使用,由他付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被上诉人占用着家中一切财产,为了逃避被我分割财产的可能,他还隐匿了经营收入。因我个人搬出家门后一直举债生活,实在无力偿还。期间银行多次催我缴款,我也多次与银行协商,银行信贷部主任也曾致电与他,可是他以按揭名字不是他为由拒绝支付。该房购于婚后,本属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导致上诉人个人信用严重受损,求职因此受到影响。而正是通过华夏银行求职经历失败后,我才得知其中原因,我才了解到信用系统的存在;所以不能否认信用损失和我本次求职失败之间的必然联系。合适的工作机会不多,稍纵即逝;而一审法院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妄下断言,否认其中的必然联系过于片面。信用不良还将对我将来购房按揭产生较大影响,也就是上诉人无法再取得银行按揭贷款,这意味着离婚后就算我有能力支付首付,都无法取得贷款,漂泊流浪的生活尚需持续一段时间。。。而这一切都是因被上诉人造成的,而这些隐性损失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予以关注。

  ④被上诉人公然在相亲网征婚并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同居生子。本来被上诉人自己过错,却反咬一口。被上诉人在起诉书中声称,无意中在上网时看到了上诉人在珍爱网上的征婚资料,请问被上诉人无缘无故跑到相亲网上做什么?之前我们就是相识于这个征婚平台,这个网站的性质他不可能不知。被他污蔑后,我去网站查找原因,发现曾被我屏蔽隐藏(无删除功能)的个人资料已被公开,肯定是他所为,因为只有他知道我的密码。而且资料里的一些信息也被他杜撰和篡改,尽管如此仍然留有蛛丝马迹说明该资料为我在深圳时所注册的信息,比如5000元-8000元的月收入的确是我在深圳的收入水平;我又发现他早在2009年十一期间多次登录该网站和其他征婚网站,并且已经通过身份认证,购买了高级会员服务,发表了数篇博客,浏览过数十位美女的相亲资料。后来听说他带过几个女人回家同居,再后来听说女人怀孕了,又得知今年九月女人生了。。。有几次我曾站在锦绣江南熟悉而今异常陌生的门前,徘徊在走廊透过厨房的玻璃还可清晰的看到我装修过的一切,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有几次看着那个女人放下卫生间的窗帘,听到他们在我精心购买的浴缸里打情骂俏,泪水夺眶而出。。。我多想纵身一跃,也许从此可以解脱,我想用死来抗议他对我所做的一切,可是我不忍将年幼的孩子一个人孤零零的丢在这异乡的土地上。。。

  ⑤被上诉人诋毁上诉人的名誉,致使上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被上诉人为掩饰自己内心的惶恐,达到少分财产给上诉人的目的,不惜用诋毁上诉人名誉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险恶用心。起诉书声称我常常夜不归宿,这一点如同一把刻刀深深刺痛着我的心。我接受的是传统教育,一直以来相夫教子,循规蹈矩,尽心扮演着自己贤妻良母的角色,周围邻居也有目共睹。一直以来我把他当皇帝一样的侍奉,像小孩子一样的宠爱。在一起生活的几年来他没有擦过一次地,没有炒过一个菜;每天他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天我不停穿梭于公司---菜市---家之间,每天总是准时将饭菜准备好等他下班回来;晚上他躺在床上看电视,我还要给他按摩、给他做面膜;他有灰指甲,我为他洗脚、泡脚、修脚、涂药;每晚他就像是个孩子一定要我陪在身边才肯睡去;他的女儿9岁来南宁时我给她洗澡,女孩发育了,我给她去买内衣,并教她洗内衣等基本的生活技能。可是每次她都洗不干净,我都要再悄悄拿到2楼重新洗过。女孩喜欢吃豆角、香菇、肉夹馍,我都会买来材料做给她吃;家里下水道堵了,是我修好的;热水器坏了,是我联系厂家来人的;我也是人,一个女人,我的亲朋好友都在北方,我只身投奔他而来,我多么渴望他和家人也能够给我和孩子多一点点关心、呵护和尊重啊!可实际上呢?一起生活的4年我成了他的保姆、私人财产,他已经习惯了对我无条件的索取。我的善良和宽容他非但不懂得疼爱和珍惜,反而他依旧自私、任性和无理。几年来他不同意我回北京看望父母一次,因为他不能没有我的照顾 。2007年初我小孩来到南宁,当时只有10岁。只因陪在小孩身边2个晚上,他就对我大发雷霆;有一次2个小孩因为争抢电视,他一拳打在我儿幼小的胸口上;同是生日他的女儿就要下饭店、买学习机,我儿子的生日却被忘记了;一起生活的4年中严禁我给父母孝顺钱,他说父母是儿子管的,不是女儿管的。因为忙到半夜第二天早上没有准时起床给婆婆做早餐就遭来婆婆非议;买了水果,婆婆居然要偷偷藏在女孩的房间。。。两个小孩子如此天壤之别的对待,对我如此的不尊重,这一切让我失望。也许我做的还不够,可是我已经尽力了。我累了,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换来他们家人的一视同仁;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换来他的珍惜;我想放弃,我想留一点爱给自己难道不可以吗?好聚好散就那么难吗?夫妻一场只有诋毁对方才能心安吗?请问他的人性和良知在哪里?曾经的付出让我深深的懊悔,得到不公的待遇也就算了,没想到最后换来满身伤痕,换来诋毁和羞辱。。。如果我真的做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我也认了,可是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谁能告诉我!!我不解,我愤懑,我痛苦,我困惑;搬出家门以来我就像一只受伤的流浪小猫,躲在角落孤独地舔舐着自己的伤口,我好失败!!无数个失眠的夜晚,泪水打湿了枕巾;我变得自闭,自卑,我对自己的眼光、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怀疑,挫折感深深折磨着我的内心,让我痛苦不堪、肝气郁结、失眠健忘、身心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这样的状态能够活下来已经不错了,请问如何有心思和精力出去工作?

  上诉人认为,正是被上诉人的以上种种行为不仅深深伤害了上诉人的身体,也给上诉人的心理、精神带来了极大的创伤;当今的社会是个弘扬真善美的法治社会,我希望法律不要让我流血又流泪。对这样的人如果不能从法律上给他强有力的惩罚,如何服众?把他人打伤了,赔偿尚不止万元,何况是对一个女人,一个对他付出太多太多的妻子。。。一审法院对我的医疗费用避而不谈,只是象征性的给了一点赔偿;对他,无疑是纵容,何以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对我,何以安民心,平民愤?又何以实现精神抚慰的本来初衷?以上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表示强烈不满!若二审法院不予支持我的诉求,不如将这万元捐给希望工程,我宁愿要他只给我一个道歉!

  二、改判锦绣江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

  原判决: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9号锦绣江南小区*号楼3单元1108号房归杨所有,杨补偿刘人民币103135元。

  计算过程:1000000/480323*99075.9=103115元,其中1000000元为法院折中确定的房价,480323元为原房价,99075.9元为已归还按揭款(见判决书P25第一段末尾处);

  一审法院判决理由简要概括如下(详见判决书P23页最后一段至25页上):

  1.推定为该财产属于被上诉人婚前个人财产;

  2.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协议即{证明}定性为赠与合同,认为被上诉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认定该房产属于杨个人所有。

  3.对司法鉴定的态度和观点:

  ①鉴定人的判断能力有高低之分,笔记伪造能力也有高下之分,可见鉴定结论包含鉴定人极强的主观性判断;

  ②由于司法鉴定工作具有专业性和专业性的特点,本院无从自行判断哪个鉴定机构的结论更具有可采性。

  上诉人认为:此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多处适用法律不当。理由如下:

  1.假设该房属杨个人财产,一审法院对补偿计算存在3处错误:

  ① 一审法院作价基础失当,没有以市价1254500元(193平米*6500元)作为计算依据。采用折中并靠近杨所报价格1000000元作为计算补偿基数的做法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补偿款计算错误。

  南宁房价居高不下大家众所周知,包含装修5100元一平米的空房在南宁哪里有卖?虽然双方当事人自报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被上诉人认为价值950000元,上诉人认为是1100000元。在报价时被上诉人故意压低价格,上诉人已经作出了较大让步,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去伪存真,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补偿,而不是采取折中又明显靠近男方报价的做法。虽然双方不愿意做评估,但是现代社会信息高度发达,房产市价的取得对一审法院来说并非难事。同时婚姻法的精神是以市场价为分割依据,一审法院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要求按照市价6500元/平方的标准进行定价(装修费用近20万元,另有近2万元的瓷砖款)。

   ②补偿额计算错误,补偿额应包含两部分内容,即增值部分以及已付按揭部分,一审法院只考虑前者,而忽视了后者的分割,实际应为:

  补偿款={(1254500-480323)*116167.15/480323+116167.152}/2=151702元

  (注:至2010年10月共计支付按揭款99075.9元, 至2011年7月15日已归还总额为116167.15元)。

  ③照顾女方没有体现。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管是从同居期间财产关系还是婚姻的追溯来看,以上房产均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虽然该房购于结婚登记之前,但是当时双方当事人不仅共同生活还共同经营管理通瑞公司,而且买房、选房、交款整个过程都有上诉人在场,装修由上诉人一个人全权负责跟进。虽然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该条例明确婚姻关系与同居关系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男女当事人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但是人身关系不等于财产关系,婚姻关系无效不等于财产关系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法律精神,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一审法院的判决,忽视了2006年1月至2006年7月当事人同居期间上诉人对家庭、对事业所付出的心血和贡献;没有对上诉人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给与应有的保护,缺乏法律依据。

  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参与购房情况反馈如下:

  ①共同劳动,分工协作:2006年1月22日上诉人从深圳来到南宁,上诉人不仅要和被上诉人一起经营管理公司事务,同时还要帮被上诉人洗衣做饭,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为了帮他分担更多,我就像在和时间赛跑,房子的卫生、买菜做饭、公司的事情……因为公司只有一个外聘职员,我只能是身兼数职,即要负责处理资金收付、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申报纳税、购买发票、年审、办理工商事宜;耗材的采购和销售、回答客户咨询、管理仓库、负责配货打包、发货等所有琐碎事情。我希望为他分担更多 ,只有这样他才有更多的精力放在设备销售上。我们商量好一起攒钱买房,所以同居期间他没给过我一分钱的劳动报酬。当时正值销售旺季,为了实现买房的目标,节约成本开支,集中精力打拼事业,考虑到把小孩带在身边多有不便,所以当时我又委托家人把小孩从深圳转回东北老家读书……。

  事业上我一直在全心全意的帮助他,有一次他出差去外地安装设备了,公司只有我一人,北海的客户急要10块40cm*60cm规格的奖牌木板等材料,木板很重,刚巧外面下着大雨,而发快巴只能去琅东站。为了防止雨水打湿材料的外包装,我只能让雨水淋湿自己,待踉踉跄跄的把沉重的材料抱到公车上时,头发上脸上已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狼狈极了。没想到刚从琅东汽车站赶回公司,又有客户要发快件,然后配货、打包,再次匆忙赶往北大客运站,错过吃饭时间那是家常便饭;后来他回复短信说:你真是综合型人才,我想找的就是你这样温柔、贤惠、能干的好老婆!而如今这一切他都忘了吗?

  还有一次正值经期,强忍着身体上的不适和他一起配货忙到半夜2点多……

  ②购房过程,全程参与:选房、看房、交款等所有流程都是我们2人一起参与完成的;

  ③独自完成装修:该房整个装修过程都是上诉人一个人完成的,这一点通过装修合同以及装修单据都可以证明。找装修公司、谈设计方案、跑建材市场、现场监理,可以说家中每一处设计都有我的创意,家中每一个角落都有我的汗水。装修时附近连个小店都没有,买瓶水都难,实在口渴的时候只能喝新房的自来水,这些他也忘了吗?

  ④被上诉人根本无婚前财产,至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首付款为被上诉人个人婚前财产所支付:2006年1月22日我来到南宁后,被上诉人名下没有银行卡,所使用银行卡户名为杨青,开户行为农行新城支行。为方便耗材采购和销售等业务办理存取款的需要,当时存折归我使用,银行卡归他保管。那时卡内根本没有什么余额,也就是说即使被上诉人有婚前个人财产并没有与我分享。虽然被上诉人的自有公司注册于2004年9月,但是2006年1月公司账户上余额所剩无几,相关证据已经提交。期间他一直租住在民族宫华银阁1807号不到100平米的房子里,条件相当艰苦,办公居家于一体,直至2007年2月搬到锦绣江南。

  今天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全是2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帮助他走过了人生的低谷,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光;精心照顾他生活的人是我,一直默默地支持他事业的还是我。现在他想把一切财产据为己有,同苦却不想同甘我绝对不能答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法律精神,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也就是说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换句话说不管是夫妻共有还是一般共有都是共有,而该房购于同居期间,理应认定为一般共有财产,上诉人的要求有法可依。据此,因该房首付款不是被上诉人个人财产支付,不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成立的前提条件,所以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不能判定该房产属于杨个人婚前财产。

  2)根据婚姻追溯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法定婚姻关系可以追溯至同居伊始,也就是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结婚的实质性要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即婚姻法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双方从同居开始即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换言之从2006年1月起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可以被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购房时双方当事人虽未领取结婚证,但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工作和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未领结婚证也确实存在客观原因:因为双方都是外省人,户口均不在南宁,而结婚登记必须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去办理手续。加之忙于生计,所以在公司经营淡季也就是2006年7月当事人马上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双方的结婚愿望是诚恳的、迫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最后一款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而新婚姻法之所以增加这一款内容,正是基于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要区别情况分别处理的考虑。对那些符合结婚条件,登记不便造成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简单宣布为无效婚姻,对保护妇女权益不利,这才是增加该条款的根本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上诉人认为我们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追溯至同居伊始的,因此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充分。

  3.双房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应认定为补偿协议而非赠与合同:

  ①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事实上,以上财产并非被上诉人一个人独有的财产,上诉人付出了劳动和感情,所以也不存在无偿给与上诉人的情况发生。

  ② 该协议在内容上有补偿字样,有明确的补偿意思表示;所以上诉人认为将该协议认定为补偿协议更为科学合理。

  一审法院将双方之间的协议即{证明}定性为赠与合同,并参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把相差万里的两个东西混为一谈,有生搬硬套之嫌,过于机械和牵强。

  4.鉴定结论采信问题:面对2份结论完全相左的鉴定,法院选择均不采信的态度理由不够充分,上诉人认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的鉴定结论(确为杨亲笔所签)应被采信,双方水平比较如下:

  2次鉴定对比表

  比较内容 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第二次,上诉人申请) 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首次,由被上诉人申请)

  成立历史 近80年的时间 不足10年

  业内知名度 高 无

  取得认证资格情况 CNAS/MA 2项(见鉴定报告左上角) 无

  签字鉴定人员 2名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 2名工程师,1名实习生

  完成鉴定所需时间 30天内(合规) 违反行规,历时3月有余,严重超时,

  文书规范合规性 合规 不合规:1未按规定加盖钢印;2.抠挖检材未事先征求意见,至二次鉴定受影响。

  客观公正性 公正 没有回避,不公正:

   1.在法院委托前,当事人与鉴定师刘晓剑之间私下已有手机通话往来,说明早就认识。

   2.鉴定中,电话通信异常,高达43次;与鉴定师刘晓剑手机往来34次。

  鉴定项目 3项(签名、指纹、时间) 2项(签名、时间)

  收费情况 4000元 20000元

  行规参考: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七条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4.《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第十二条第一款: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钢印处加盖钢印(2007年12月1日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可见司法鉴定是非常严肃的一项技术性的工作,有着严格的试验室操作标准和要求,有着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不能因为存在鉴定人的判断成分而认为鉴定结论有着极强的主观判断。照此推理法院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依靠法官的判断,是不是就意味着存在较强的主观判断而应该予以否认或不予采纳呢?一审法院因以上诸多认识偏差的存在,导致最终结论产生方向性错误,侵害了上诉人的权益。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无论从资质上、鉴定人专业技术级别上、以及遵守行业规章上都存在明显的差距,显现出了不专业、不规范、不严肃的一面,所以上诉人认为应该认定该鉴定结论无效。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首付款为其个人婚前财产的情况下,仅凭一些形式上的东西就确认该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实在欠妥。将当事人同居期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混为一谈,否认了同居期间上诉人对双方取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享有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忽略了婚姻可追溯的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对当事人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进行追溯至同居伊始;对鉴定结论的认识前后矛盾,一方面承认司法鉴定工作具有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一方面又说包含鉴定人较强的主观判断。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定性错误,将补偿合同定性为赠与合同,故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无论是从同居期间财产关系属于一般共有还是婚姻关系追溯属于夫妻共有、无论是{证明}协议的定性上还是鉴定结果看,都足以证明以上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公司成立于婚前的客观事实,同意该房产判归杨所有,但是要求按该房产市价的40%分割给我,即补偿金额为400000元。(193*6500-235394.83)*40%=407682元;

  三、上诉人要求对被上诉人个人账户经营收益所得152200元进行平均分割,用以抵补分居期间各自的生活费、子女教育费等日常开支;上诉人放弃80000元债务作为共同债务分担的请求。上诉理由:

  原判决为:

  1. 原告请求(实为被告请求)分割152200元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见判决书27页第八行);

  2. 被告刘所欠债务20000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原告杨和被告刘各负担10000元(见判决书31页第八项)。

  一审法院认为:

  1. 原告账户收入152200元,有收入的同时,亦同样有支出;且从支出的情况看,不存在产生怀疑的不合理支出,故应认定为自然消耗。

  2. 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收入支出分开,刘因生活困难向他人举债,本应由其自行负责,但考虑实际情况,只认定2009年10月25日的借款2万元为共同债务;刘并非没有劳动能力和谋生能力,故其余60000元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明显将个人收入和公司经营收入相混淆,将个人开支和公司经营成本相混淆,将个人开支和夫妻共同开支相混淆。

  一方面就收入而言:虽然被上诉人开有公司,但是其个人名下收入应视为公司经营收益对个人的分配;因此它不是公司收入,所以也不能将其开支认定为自然消耗,而更应认定为个人生活消费。另一方面就支出而言:此期间双方当事人已经分居,被上诉人已与他人同居生活,如果认为其支出不存在产生怀疑的理由,无疑等于将成本转嫁到上诉人身上,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事实上资金去向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晓,可能是生活、可能用于和其他女人消费;可能是故意将支出分解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转移至隐匿账户、可能累积用于高消费等等存在多种可能性。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断言“不存在足以产生怀疑的不合理支出”过于主观臆断。判断支出是否合理不能因为有收入存在,就完全肯定其支出的合理性。支出是否正常合理应结合当地消费水平、资金的具体流向、取款总额等进行综合判断。被上诉人带领女儿是2个人生活,我带领儿子也是2个人,他开支150000元没有值得怀疑之处,我的80000元生活开支却被否定这合适吗?换言之,夫妻分居期间,被上诉人个人花费不属于夫妻共同开支,我不予认可,所以不能将其支出从收入中进行抵减。

  同时上诉人认为“分居期间各自收支分开,上诉人借款理应由自己负责”违背了立法的宗旨。此判决没有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没有对分居原因以及上诉人的实际困难给与全面认知,没有对上诉人的实际困难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法律依据不足,违背了法律扶弱济贫的精神实质。虽然是分居期间,但是夫妻关系仍然存在,何况分居原因过错全在被上诉人。上诉人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需要继续,被上诉人有责任和义务照顾上诉人和小孩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包括支付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虽然上诉人的小孩不是和他所生,但是根据国家法律,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被上诉人一直占有和使用公司、家庭的一切资源,生活环境、市场、客户群已相对稳定,可以按部就班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对上诉人而言,人生地不熟,一切等于从零开始。不仅要承受身体上伤痛的折磨,更要承受心理上的巨大痛苦和煎熬。特别是人格、自尊的深深伤痕非一日所能抚平。而且日常生活开销,小孩上学,房租水电物业(所有票据都有保留,只是出于安全考虑一直没有提交,随时可以提供给法官审查)等等一切开支都需要解决,目前南宁房屋出租的市场行情:2房在1500元左右,加之其他费用、生活开销等等,2年时间的花销10000元哪能应付得了?一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只分担我和小孩2个人10000元的债务,平均下来不足南宁最低生活标准;何况他是生意人,我们是夫妻,不能参照社会救济的标准,这一点点分担甚至不足以支付我2年的房租成本。官司的审结尚需一段时间,漂泊流浪的生活还在继续,借款额度还在增加。。。。因此这样的分割对我和孩子而言是不公平的,也是我不能接受的。

  虽然我的确具备劳动能力和谋生能力,但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快速、顺利找到工作,找工作也受到诸多现实条件的制约,北大清华名校的莘莘学子失业都屡见不鲜,何况与我?自食其力没有错,但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

  求职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①上诉人虽为财务专业人士,但来南宁几年因一直忙于生意和照顾一家四口的日常起居,脱离职场太久,没有与时俱进,进行知识更新。而这期间由于国内、国际经济的巨大变化,国内、国际接轨步伐的加速,导致这几年税法、会计核算准则、会计制度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② 人才过剩:人才市场竞争激烈,大学生遍地都是,特别是财务、行政、人事等传统专业一直是供大于求的局面。

  ③专业的特殊性:由于财务直接接触企业资金,最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商业秘密等,所以在广西很多企业老板更喜欢熟人介绍,特别是管理人员,而不愿意接受我这样一个外地人。虽然这期间也有过机会,但因要求提供南宁市亲属或者朋友的房产担保、家访等附加条件而失之交臂。

  ④年龄劣势:职场上的人都知道,女人职业生涯的黄金年龄是35岁,而我已经挂4,所以面临太多的实际困难。

  ⑤广西人才市场的特殊性:广西地处内陆,不像广东等发达地区人才市场那么活跃,所以跳槽的人很少,也就是说企业人员基本饱和和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招聘财务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加上前面种种问题的限制,我的机会可想而知。

  我一直在调试自己,试着走出阴影。一直都在努力寻找工作机会,我所发送求职简历数量之多已无法统计(若需要可以提供相应证据)。我何尝不希望通过工作来转移注意力,来改善自己的心情和生活?张口借钱的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巨额债务已经压的我喘不过气来。就业愿望没能实现,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分析和判断的目的是了寻求真相,当真相摆在面前,任何推测都是不可取的,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之规定个人经营收益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收入,所以上诉人要求分割以上财产有理有据。

  四、依法撤销该民事判决中的第九项判决,改为:

  1.南宁市星光大道213号金康天和时代*栋1单元1504号房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100000元。

  原判决:刘可另案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因该房屋权属登记在刘和案外人杨扬名下,杨扬并未放弃其权利,在本案中进行分割同样不利于案外人主张权利,故本院不予受理(见判决书第28页第二段)。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前后矛盾(与锦绣江南相比较而言),为了保护一个不该保护的人的权利而去伤害上诉人的权利是极不可取的,面对如此明显的赠与合同,一审法院无视我的任意撤销权而不予处理,令人费解,理由如下:

  ① 权属问题:首先杨扬是被上诉人的侄子,购房合同上的签名由被上诉人代签,并不是本人签名。上诉人认为仅凭购房合同上具有杨扬的签名,还不足以完全确认权属。

  ② 杨扬已出庭接受质询,庭审现场已明确其没有出资的事实:庭审内容如下:被上诉人称第二笔首付款50000元为杨扬出资,杨扬称是自己放假时带着50000元现金乘火车到南宁交的款项。而事实上,第二笔款的收据时间并不在学生放假期间内,同时如果杨扬本人带现金过来付款应该本人在合同上签名而无需被上诉人代签。另外在签署正式合同前,曾签署过一份购房协议,当时上面只有我个人的签名,后来添加上杨扬的名字,纯属被上诉人的临时决定。

  ③ 有杨扬亲笔签名的声明,该声明明确说明其没有出资,也不参与该房产的分割与分配:声明里已表明购房时添加其名字的原因,即是出于给他落户南宁的需要;

  ④ 售楼小姐的证言:证明签署杨扬之名是为杨扬落户南宁提供方便。

  ⑤ 上诉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该赠予无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上诉人行使任意撤销权随时可以取消对杨扬的赠与,并不存在一审法院所云“不利于案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⑥ 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前后矛盾:在锦绣江南房产处理中,一审法院将补偿合同牵强定性为为赠与合同,并且表示原告行使任意撤销权,符合合同法的现行规定,从而将该房产认定为被上诉人的个人婚前财产;既然如此,上诉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对杨扬更无侵权一说。而面对金康天和时代房产再明显不过的赠与行为,一审法院却采取了回避态度,以不能侵害另一个当事人权益为由给出另案处理的答复。合同法的规定此时却搁置一边闭口不提,适用法律前后自相矛盾,做法大相径庭,明显有失偏颇。

  本案已时有2年,迟迟没有审结,其中的煎熬无以言表,用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来形容绝不为过。上诉人认为:既然杨扬已经出庭,案情已经清楚明了;重复审理只会占用法院的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的浪费;从考虑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也实在没有精力再去耗在无休止的官司中。特别是上诉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我恳请二审法院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本着高效求实的原则,结合本案案情看确实没有另案处理的必要。所以请求给与并案处理,将以上房产判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150000元。

  四 2. 要求被上诉人一次性给与上诉人经济帮助50000元;

   原判决为: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前提条件是一方生活困难。刘属于专业人士,具有较强的谋生能力;且在本案中可获得补偿的财产约19万元,不符合给付经济帮助的条件(见判决书28页第三段)。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对一方生活困难的认定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没有综合考虑整个案情以及我本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求职中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理由如下:

  ①求职实际困难,见诉求三,此处不再赘述。

  ②19万元的补偿款并不是实实在在所得,扣除借款,剩余100000元不足以维系上诉人今后的生活。

   虽然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可得补偿近19万,但是扣除未被一审法院认可的债务(借款还在继续中)所剩无几,如何买得房产?即使买房也无力支付装修、契税等其他费用,买房有何意义?换言之就算买房,而就业期望不知何时才能实现,那么未来的生活将没有着落,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我的情况显然符合上述规定。如果不买房子将10万元留作生活开支或者投资谋求生活来源,那么就意味着要继续过无房、漂泊流浪的生活。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同样属于一方生活困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就是说100000元对我而言要么买房,要么生活,只能选择其一,但是不管如何选择,两种情况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给与经济帮助的条件。

   所以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不符合给付经济帮助的的条件是错误领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四十二条一方生活困难的内容,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十七条的规定。

   四3. 请求: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费用由各自承担,即被上诉人负担鉴定费用20000元以及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费用2200元、鉴定人员差旅费用7444元;上诉人承担鉴定费用4140元;

  原判决:鉴定费20000元,杨负责16000元,刘4000元;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费2200元、以及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差旅费7444元,原被告各负担一半,即4822元。

  以上判决再一次忽视了我的开支情况,侵犯了我的权益。理由如下:

  1.如果需要共担费用的话,不能只是单方面要求上诉人分担对方的支出,而上诉人的开支避而不谈,显失公允。上诉人也有为鉴定支出4140元(鉴定费4000元,指纹取证费100元,资料邮寄费40元)的事情被一审法院遗漏,不知何故。何况2份鉴定均未被采信,各方当事人申请鉴定造成的不利后果自然应由各自负责,从这个角度说一审法院的判决没有道理。

  2.被上诉人与公明鉴定师刘晓剑之间早已熟识,收费异常,上诉人不予认可。期间被上诉人杨与公明鉴定师刘晓剑之间私下手机通话往来高达34次,而且早在法院委托之前,双方之间已有手机电话往来记录(有电话清单为证),说明2人早就认识。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申请鉴定一次,鉴定内容相雷同,可是两个鉴定机构收费迥异,一个几千,一个过万。因以上诸多异议存在,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的高收费令人费解,是否存在退还当事人回扣等我深感怀疑。公明鉴定是为被鉴定人负责,结论并没有被一审法院采信,该费用理应由被上诉人自行负担。让上诉人一同分担缺乏令人信服的根据。

  3.被上诉人要求鉴定人出庭产生的其他费用,上诉人不予认可。被上诉人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并没有征求过上诉人的意见,事先我毫不知情。纯属被上诉人个人费用,其为实现自己的某种期待而提出的额外要求,非法定程序,那么此费用损失的风险自然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现在一审法院要求上诉人共同承担被上诉人因鉴定产生的费用,而对上诉人支出的费用避而不谈,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本人明显感觉:一审法官对被上诉人情况记忆尤其深刻,关注度明显偏高,对上诉人的事情几次出现疏漏(如前所述,精神损害赔偿治疗费问题被遗忘),让我无语。

  四4. 请求分割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间被上诉人隐匿的经营收益359460元(公司经营收益为399400元,被上诉人持有股份比例为90%)。上诉人要求分得60%即215676元,其余40%归被上诉人所有;

  原判决: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理由:对杨因股东身份所享有的收益和分红,刘未能举证,本院不予处理(见判决书27倒数第二行)。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已经足够,证据目录五中销售合同、收据、物流公司收发货单以及设备销售清单;以及2010年11月利润表后面所附设备销售清单均证明本人已经提交相关证据。而判决书16页最后一段表述正是以上证据内容的反映,说明以上证据法院已经收悉。

  为便于法官断案,本处将公司运作模式做一简单介绍:

  公司背景简介:通瑞公司本为被上诉人一人所有公司,见证据七第四项。公司注册于2004年9月,为回避独资公司可能带来税务成本(定额纳税)增加的风险,所以选择了有限公司(根据经营成果纳税,若亏损则无需缴纳所得税)这样的模式。但是根据国家规定至少要2个股东,故增加一虚拟股东杨青(杨之妹,一直无业),虚拟股份10%。,而杨青本人并未实际出资,也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利润分配。2006年至2007年初使用杨青名下农行账户,锦绣江南购房、装修,以及日常消费、购销现金部分均在此账户中;2007年搬至江南以后开立杨名下农行账户,后将杨青账户销户。

  公司主营短版印刷机,即大型商务打印机经简单改装后而成。公司所售耗材专供购机客户,也就是说只要在我司购买耗材的客户一定存在购买过设备这样的一个前提;因为改装后设备所具有的独特性,从而要求相配套的专用耗材,如墨水、打印介质等不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这也正是公司不需要以店面形式经营仍然占有市场的原因。同时为保护客户的利益,一般会划定一个区域,即一定范围内不再销售第二台设备给他人;由于客户转款一般采用就近的的原则,所以基本不存在不同客户到同一银行转款的情况,也就是说一般一个银行就对应着一个客户。销售价格分28800元至42800元不等(见公司宣传彩页),购机成本在10500元至24000元之间,供应商多为广东和华东;一般先支付少量定金,货到南宁后由物流公司作为中间人配合验货后,再通过个人网银转帐才能提货。客户群主要为文印店、印刷厂、超市、影楼、图文公司等,销售旺季是在春节过后,有投资意愿的人开始寻找投资项目。多以现金交易,现金收入部分从07年开始存入杨农行账户。通过对公账户结算的一般为大型商场或者大型印刷厂,并要求开具发票。

  之所以认为被上诉人有隐匿收入、另立账户并要求分割该收益的理由:

  1. 被上诉人个人账户收支明显异常(见法院调阅的杨账户明细):

  2007年9月至2008年10月即夫妻关系正常期间,入账收入是614594元,而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间入账则速降至152200元。2008年全球发生金融危机收入尚过600000万,此2009年至2010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经济环境并没有重大变化,不存在导致经营收入突发锐减的客观原因(而变动的只有家庭,如果认定其收入骤减合理,是不是说我对家庭的的贡献巨大呢?如此说来,锦绣江南房产更与我脱不了干系)。设备销售是公司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设备售价和进价均在万元以上。之前常有超万元收支发生,而在离婚问题提上日程后,万元收入仅1笔进账,而且账户显示随进随出的特殊规律,前后反差巨大,显然是被上诉人故意为之。一审法院所称“经营收入锐减有各方面的原因,刘仅凭数字进行推测(见判决书P27中部)”的结论是错误的。

  2.采购设备无转款记录:2009年10月18日通过德邦物流收到打印机2台(见证据五P14);

  3.采购耗材无转款记录:2009年10月9日、10月24日2次从广州采购墨水,有物流公司货运单(见证据五P13);

  4.销售耗材无入账记录:

  ①2009年9月27日、2009年10月29日等通过4家物流公司发货(见证据五P11-12);

  ②2009年9月20日收严艳芳耗材款2600元(见证据五P3-5);

  5.销售设备无入账记录:

  ①2009年9月19日收防城港防城区北部湾文化服务中心设备款33800元(见证据五P2);

  ②2009年9月30日销售南宁盈佳包装设备一台28800元(见证据五P6);

  ③2009年12月销售桂林蓝光公司唐辉设备一台28800元(见证据五P18);

  ④2010年1月销售递彩数码设备一台28800元(见证据五P17);

  ⑤销售玉林鹏鴻广告公司设备1台(见被告2010年11月提交的聊天记录P1,客户答:差点了!意思是说差点就给上诉人提供合同和收据了,无疑等于承认有购买设备的事实。);

  ⑥其余见隐匿设备清单(见证据目录五P16,以及利润表后附设备销售清单)。

  6.其他大额开支未见银行记录:

  ①鉴定费等开支29644元;

  ②2010年7月港澳游消费支出;

  ③支付锦绣江南按揭款;

  ④被上诉人其父2010年8月生病住院开支3万余元。

  上诉人要求分割被上诉人经营收益数据(见证据五序号2内容、利润表后附销售清单及法院调阅的对公账户明细)汇总如下:

  2009年9月-2010年10月通瑞公司隐匿经营收益一览表

  摘 要 收 入 支 出 备 注

  对公账户收入 114,000.00 其中:3台设备收入86400元,耗材收入27600元;对公转账(见北部湾银行账户明细)

  隐匿现金收入 641,200.00 22台(含9月2台)设备,其中一台33800元,其余为28800元/台;另有耗材2600元(见证据目录五)

  设备成本 262,500.00 25台

  耗材成本 15,100.00 27600+2600

  基本工资 35,000.00 (1500+1000)*14月,2名外聘员工

  设备提成 15,000.00 300元/台/人

  耗材提成 604.00 (27600+2600)*2%

  车费 14,000.00 1000*14月

  物业水电 2,800.00 200*14月

  网络及电话费 7,000.00 500*14月

  税金 3,796.00 均为流转税:114000/1.03*3%*1.1;企业外帐是做成亏损的,故无所得税支出。

  合 计 755,200.00 355,800.00 利润=399400元,90%为359460元

  另,上诉人在取证过程中,遭到被上诉人的非法阻挠。为取得销售设备的合同以及收据作为证据,我将老乡刘跃华公司的传真号码提供给了客户。杨知道后公然带人到刘所在公司进行挑衅,并强迫其写下保证书。后又逐个通知客户佯称上诉人索要合同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谎称是木马所为(见其提供的聊天记录)。至此部分设备销售合同的取证无法继续进行;被上诉人所称上诉人属非法取证,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上诉人通过登录公司办公常用QQ(之前一直是我使用,我设置的密保问题)取得的客户电话、QQ、地址不属于非法取证;同时结合公司耗材销售的特点(即只要在我司购买耗材的客户一定存在购买过设备这样的一个前提,加之区域保护因素,致使客户和银行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以及通过对杨银行账户进账信息,即对出账银行进行分析,又可与QQ里取得的客户信息形成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形成了证据链。比如:2010年3月开始被上诉人农行账户有来自平果支行营业部(代码6161)转账收款记录,也就是2010年3月有新增平果客户,同时QQ好友合作伙伴分组(已签订设备销售合同的客户放于此,未签合同的放入咨询组)中刚好有新增客户平果丰万鑫印刷厂,这就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说明有新增平果客户的事实。

  我一个女子身单势薄,已经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来完成取证。而杨在我提交了隐匿设备销售清单之后,没有提出任何相反证据来推翻我的证据。鉴于此,上诉人恳请法院对以上事实给予认可!

  综上所述,上诉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杨确实存在另立账户、隐匿收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现恳请二审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分割被上诉人隐匿经营收益359460元,上诉人要求分割其中的60%即215676元,其余归杨所有。

  四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上诉人要求多分财产150000元;

  原判决:无此内容;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存在家庭暴力、转移资金、伪造债务、隐匿财产等多种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属于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而一审法院在实际判决中对以上未有所体现,故上诉人要求多分财产150000元。

  另申请 :案件受理费3895元由上诉人全额承担。

   原判决:被上诉人杨承担1895元,上述人刘承担2000元。

  理由:

  被上诉人杨在转移资金、伪造债务、隐匿收入、家庭暴力之后先行起诉离婚至法院,起诉状中称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待上诉人提交了大量证据后又拿出了60万的伪造债务出来,严重歪曲事实,人为设置障碍,致使案情变得复杂,其行为无疑是蔑视法官的办案能力、藐视法律的存在。鉴于此,案件处理费由其全部承担并不为过,对其也算是一种批评和教育。

  可是我不想因为和他之间的纠纷而否认法官的劳动,考虑在本案中法官的确付出了更多的精力,本案无论从心理素质还是办案专业技术上对法官来说都是极大挑战和考验,对此我个人深表歉意和谢意。虽然目前我经济能力有限,但为了表达感恩之情,特申请案件处理费我本人全额负担!

  此致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刘**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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