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
同工不同酬
②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对我国人大国来说,临时工绝对是占工作人口的主流地位。可这些主流地位的生力军,前线员工国家又给了怎样的保障呢?结果这些保障又是如何大打折扣的落实下去呢?
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也有延续可能,但要双方达成共识。从这样打马虎的字眼中我们就能看出国家是如何看待临时人员的,也能相信出下面是如何落实政策的。
临时到底是多久?1年?3年?5年?10年?甚至更多,一个人的一辈子满打满算一百岁,或许很多还活不到这么就,除了成长期,衰老期,工作在位时间通常是四十年或五十年,那么,5年就占用了十分之一或八分之一,甚至更多。10年呢?
如果一个人在同个单位工作达10年以上可以说他用去了一辈子工作时间最少5分之一的时间,如果这也能算是临时的话,那国家领导人一届或两届也都能称为临时坐坐。一届也就5年嘛!
这些长期临时工通常为一线人员多数,比如,
马路上的清洁工:正式工是负责巡视的,临时工才是干活的,但做不好挨骂,顶嘴的确是临时工。
协警:交警是喝茶的,协警是站岗的,当然,一些中大型城市并不这样,而是:新交警是监督协警站岗的,领导是公干的,可公干的水一直比较深。
以上2个例子不知道看出些什么来没?反正我个人认为,既然有前者的岗位了,那要后者来干嘛?现在的中国依然不是帝王时代,更加不是奴役社会,为什么还纯在这么多劳役不解和的现象?或许是因为劳动者没文化的原因吧,又或者是管理人员太有文化。
中国千百年来流程一句话“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管不了。
我看不对,正是这样的一句话将那些大权在握的领导一个个培养成高高再上的帝王,并将他们的良心慢慢磨灭。
“吃饭是,领导不敬,回家生病”我看说这句话的人才TM的应该生病。
“领导说你行,你就行,领导说你不行,你干死了还是不行”这些在官场中长长说的话,无疑不证明了领导的权威性和下属的无奈。
我个人觉得,正是这些无奈的下属将领导慢慢培养成一直“鱼”为什么说领导是鱼?
我个人见过许多大领导在位的时候,一般下属马屁是神一般的拍,领导闭着眼说一句错话,他们都能拍成圣纸,拍成明君。
举例:
有一次听一位做预算的老员工说,县里修一条路,那时候早,我们做好预算后交给领导审批,当时领导就问:这路要2年这么久?不行,半年就要弄好,这些地下的管子没必要弄,先把路铺好。
预算人员就问:这水管,线路不弄以后还要翻工会很麻烦的。
领导当时就回答到:“那是下届的事,你的任务就是给我做好预算半年完工。
此话一说,边上的人立马迎道:领导说的对,这水管要那么多干嘛?这乱七八糟的线路搞那么多干嘛,道路才是致富的关键。
多年后,那条路不断的翻工,水电,线路,每次都要挖开在铺。那位老职工多年后是这么说的:“当时对他来说是一句话,可后面能省去多少力,多少钱?”
其实国家在对待临时工的话题上一直在不断改进,也曾发出过很多文件,保护临时工的利益,可据我了解目前还是很多临时工辛苦几十年却被什么一刀切的政策弄的下岗。下岗后又因工作劳累而引起的一些病症没钱医治,谁工作不是图一个安逸呢?那些临时工你以为他们爱干?他们就不是人了是机器了?他们就能不要命的加班?他们就有用不完的体力?他们就不用吃喝,不用睡觉?
一个为岗位奉献青春几十年的人却被一刀切,我们不说他们还有没有时间在将自己奉献给其他单位或岗位,切说说他还刚不敢将自己的劳动力奉献给国家
劳动法很完善?不,没人刚说它很完善,同样,它一直在改进,一直在维护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可那些制定法律的人又有多少领导想过:“落实性?”
劳动法的落实性:
一, 新闻上长长爆出一些机关单位,国企的丑闻,而上榜的人物恰恰都是临时工,这难道不奇怪吗?随便去些机关单位都能看到临时工的权利与待遇,可为什么犯事的临时工却都有钱,有权呢?难道临时工的生活真的好过头了吗?
二, 新劳动法中一条大概意思是,在一个单位签订合同3次以上的将终身被此单位录用,当然犯法或大错的除外。本条一出下面是如何落实的,
我来举例下:
1.加长合同,五年,十年一签。(对那些无关紧要的职位如:打扫卫生,保安等。很多时候,在第二次签约的时候就找借口裁了)
2.外迁人员,将临时工转入中介公司,那么这些人美名其曰不为本单位人员,而是归中介公司统一管理,即便签了3次合约,也这能成为中介公司职员。
那么这些中介为什么这么好去替机关国企承担责任呢?天下没有白痴的饭,当然是收费的,每月,每年按人头计算。这些岗位一般为:文员,司机等。
个人觉得,这办法的创始人真应该满门抄斩。为什么?你说临时工的待遇本来就很低,你有钱给中介都不愿意多给他们一些?你TM还是人吗?为了逃避责任简直是灭绝人性,你做领导是为了什么?为了摆脱责任?为了欺诈劳动力?为什么选你做领导?领导就应该有作为,有敢当,要是连个临时工你都管不好,你还能管的了什么?你把人当货物一抛,每月给点钱就没责任了?笑话,这简直就是掩耳盗铃的举动,这样做的人根本不配领导群众,更加不配做人民的官员
以上两种解决方法在社会上是普遍情况,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道理。
其实个人感觉,除了公务员以外,其余的什么编制,内编,外编,事业编制,企业编制,长凭人员,短凭人员根本就没必要存在,都是在为党为人民办事,为什么要分三六九等?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编制中的水太深了,就比如一个事业编制中还分为行政事业编制,文化事业编制等多个不同的编制,当然不同的编制待遇是不一样的。其实如果将这些编制看所是职位的话也没什么,比如职员升助理,助理升经理一级一级爬这并没有错,可错就错在,它的升值机制不是工作,而是………………关系。
一个普通临时工在一个岗位干死了或许也进不了事业编制,可一个有关系的人甚至不用上班也能是在编人员,这是为什么?
千百年来,国逼民反,反的都是泥腿子,哪怕新中国谁敢说不是泥腿子打下的。他们为什么要打?因为三六九等的不公平待遇,为什么不公平?就是因为领导权利过大,百姓权利不平衡。如果这样分析这难道不是国家存在的危机吗?
关系在我国真的就如此重要吗?那些靠着关系升上去的职工,领导,会为百姓做什么?是为百姓干实事,还是为百姓拉拢跟多的关系户?
那些没有关系的一线临时工他们又该何去何从?又该如何向上爬?当有一天他们爬上去后,又会如何对待手下的临时工呢?
就今年, 的一句关心一线员工,该给他们加待遇,反腐败,吃光盘,很多眼皮底下的地区确实落实到位,可远处的很多小机关,小国企呢?
1. 公开待遇不发放,那是曾对一线员工,一线临时工的。如:原先领导过年1000超市卡,在编的800,正式的500,临时工200过年的福利,现在变成领导暗地里2000,在编的1000其他购物卡,正式300的年货,临时工没了。这政策是如何理解的或许很多人都无法理解……
2. 加工资,首先领导带头加工资了,在职的也加了,可临时工没加啊,我见过最搞笑的是一些地方这样加工资的
某临时工:月收入1800,年底往年杂七杂八年货卡什么的发发大约2000人民币。从 一句话后,每月加100工资,而过年的那些福利全变成了反腐,没了。
换言之,这为临时工美名其曰是每月加了100工资,但年却没了2000的年货,那800的差价到底是涨了还是跌了?
这上面反映了什么?如果国家领导能够明白,请不要在一味的颁发那些无用的劳动法,请不要在纸上谈兵,请真实的落实一句话,胜过定上百条法。
想要真真实实的保护好临时工这个人群,不是光加工资能解决的,而是要给他们权,让他们有地方能反映,有地方能申述,有地方能维权。
我说的维权绝不是那些官官相护的机构,绝不是农民上访不召集百人闹事,领导绝对不见的地方。我说的维权是大众化,就像检验食品安全一样,如果检验站和房产中介一样多,那么还会存在食品隐患吗?百姓还会发现不了食品中的问题吗?还会有宝宝喝成大孩子后才发现奶粉有问题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