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信访局:
与我同屋场居住的有李金远,李春远,李元忠,李银远和我五户人家,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们这个地方就开始大量采煤。
在我们李家屋场右下角70米左右的沟心处,有张绪科原采煤的第二个井口,沟右边是李元忠的自留山,左边是李银远的自留地,而我的竹园地就被他的煤矿的煤渣占了大部分面积。
在我们李家屋场右略斜下角90米左右沟心处,有张绪科原采煤的第三个井口,煤洞口在李元忠的自留山里,煤坝在沟心,煤渣轨道路在李春远自留地田下坎,煤渣堆积处为李道新的自留地。
在我们李家屋场正下方约100米左右处,有张绪科原采煤的第四个井口,煤洞、煤渣、煤坝全在李道新的自留山里。
在我们李家屋场左略斜下方约150米左右处有陈在军2002年前采煤的一个主井口,2004年至今成了张绪科采煤的风井口。
依着那个沟心下去还有数个煤矿。
一千个老百姓可以指证的同一事实:“山都挖空了,不坍不塌何飞呀?”不如有权人的一句话那样生效有用。如县长罗平烺,县委副书记周功彪在与我村交界的两河口镇谭家河村蛮子岭处检查因采煤而造成当地老百姓房屋财产损失的一句话,和县委副书记周功彪在与我同组李德春处说的同一句话:“与采煤无关。”
所以,我们这些因采煤造成房屋财产损失的灾民没有得到煤矿老板一分钱的补偿钱。
在2005年3月16日,梅家河乡干部张继新在调查我因采煤造成三年没屋住的情况时说的一番话:“就算县长罗平烺亲自来,他也不可能直接说你这是采煤造成的。就做算你这是采煤造成的,在我们秭归县范围内,十三个乡镇中有十一个乡镇有煤,也还没有因采煤给老百姓造成房屋财产损失的给予补偿损失的先例!如果国务院有这项政策,你找国务院去呀?”
为了事实有个真想,为了人间有个公道,为了我们这些因采煤造成灾难灾民的尊严,我毫不犹豫的于2005年4月20日去了国务院。
我承认在2005年我的上访思想过激,行为不对,方法不当。
我保证在2006年我将依法上访,正当上访,力求正确解决事情。但是,如果对我的上访反映的事件不理睬或是在处理问题中动不动就叫我去找胡锦涛呀,温家宝呀,我不否认,我可能还有再次去国务院的胆量与勇气。我个人认为,国务院并不是阎罗殿、鬼门关,我再去就算被判刑、坐牢砍头,那么我相信罗平烺,周功彪,张绪科等人也不可能就过得那么安宁和自在。
上不上访,怎么上访,如何上访,我可以主宰。对于我上访过程中如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我有勇气来承担。处不处理问题,如何处理问题,有无原则性的处理问题,我肯定没有权力来决定。但是,处理问题的干部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我的上访方式。我希望象杜开恒、张继新这类讲政策是本行,讲法律是专长,讲事实之乎者也,讲道理尽显混账的社会无赖性干部尽量避免掺和进来。
反映事件一:
一 在2005年5月10日,县联合调查组到我处调查,当时我不在家,县信访办主任杜开恒给我留下了一个便笺,上面白纸黑字的写到:有关问题于5月30日前答复于我。可是到了7月7日才由乡信访办宋仕虎,派出所周鹏,乡干部郑之浩,村干部王世恒给我送来了一个注有6月10日日期的答复书。
二 在秭归县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给我答复了两个问题。
1 关于我的房屋问题。他们没有问询下我居住的山前岭后,左邻右舍的任一老百姓,问问我的房屋成为危房是否与采煤有关?他们仅仅只照搬了下乡政府的文件,这叫“深入实地,认真调查”吗?
2 关于水源问题。他们查证属实,并报经县政府研究处理如下:a 新建庙草池100立方米蓄水池。b 改造阴坡蓄水池。c 改建水窖110口。d 新建水窖80口。他们用上了“迅速制定,积极落实。根本解决”等字眼儿,可是已经过去了半年多的时间了,就是一件也没有落实。
三 我上访反映的很多问题都没有给予明确答复:如:在秭归县范围内为何凡是有煤的地方都成了自然地质灾害区?既然是自然灾害区国家为何还允许煤矿老板采煤?在坍山滑坡区内采煤工人安全是否有保障?(当然,按县信访办主任杜开恒,梅家河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张勇,副乡长梅云山,信访助理、司法所长张继新等人的说法是:采煤是被国家允许的,是合法的,他们采煤也是在为国家捞收入。就算出现安全事故,不管死多少人,绝不会让老百姓拿一分钱出来。)为了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那些拆掉房屋的老百姓的窝棚为何都建在险区内?在险区内住窝棚为何就不危险?在险区内220伏的低压线就危险,为何上万伏的高压线就不危险?……等等。
四 关于湖北省水文地质专家鉴定书的事情:
在2005年3月16日,梅家河乡民政干部宋艾君就出具了一份湖北省水文地质专家鉴定书,并拣中间主要几点念给我听。
4月22日,在秭归县信访办我就要求给我一份鉴定书的复印件,以便以后请律师或打官司时作为凭证,当时在场的干部都口头表示可以。
4月26日,乡干部对我这一要求表示同意,并答应在给我处理结果时一便给我。
6月9日,在秭归县信访办主任杜开恒办公室我才第一次正式亲眼过目这份湖北省水文地质专家鉴定书。当时,我就那一个模糊公章产生质疑,杜开恒给我的答复是:那是一份复印件,公章模糊是复印机的问题,同时也答复给我送上访问题结果时一定给我一份。
7月7日,梅家河乡信访办宋仕虎等人给我送答复书时却没有专家鉴定书。当时他表示他不清楚,回去就反映。
7月26日,县国土资源局姓许的局长给了我一个明确答复:湖北省水文地质专家鉴定书是政府文件,我没有资格拥有它,不管我告到哪一级,哪个部门,如有需要,他会迅速提供给他们,不用我操心。
按这份鉴定书上当时陪同专家的干部有:乡干部邓兴雅,现调外地工作,村主任张绪科,六组组长李金远。我问过李金远,他根本就不清楚来过什么省地质专家,也没有陪同过什么省地质专家。到是县里曾来过干部检查王家屋场右下角那个滑坡体他是在场。那个约一万平方米的滑坡体是有目共睹的。滑坡体内就有邓光才挖烧煤的一个小井口,也就是张绪科现在主井处,张绪科现在矿里的炸药库就建在那个滑坡体的遗址上。
没有一名老百姓听说来过什么省地质专家,也没有相关新闻报道过陈家淌村还来过什么省地质专家。为什么湖北省水文地质专家比特务间谍还神秘,不敢光明正大的来鉴定呢?
我可以直截了当地说,与我居住的陈家淌村六组共界的两河口镇谭家河村的蛮子岭因采煤造成七八户人家的房屋要倒塌时,县长罗平烺,县委副书记周功彪亲自来检查过,他们不顾采煤给老百姓造成灾难的事实,而强制按扶贫而搬迁。
紧跟着陈家淌村六组的李德春房屋出现裂缝后,就把电话打到县政府办公室,反映李财远采煤,张绪科修路造成他的房屋要倒塌了。接电话的就是县委副书记周功彪,当时他就叫梅家河乡党委书记郑重祥来检查,后也亲自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