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高校某教师的学术不端
——《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基于“专业性”的视角》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由于一直对教育体制研究和教育改革发展感兴趣,笔者对相关话题较为关注。近段时间,开始在寻找国内有关美国学位教育研究的资料。一天,笔者在旧书网上发现一部基于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学博士论文的专著——《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基于“专业性”的视角》(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广告语为“某师范大学青年燕京学者培育对象科研支持费”“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关系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5JYC038)”,顿时觉得这部书既然是博士论文,又是学者培育计划和项目研究成果,质量肯定差不了,更关键的是售价便宜才13元,算上快递到手不足20元,索性收入囊中。可是,不巧的是,捧读之下,笔者发现书中很多内容颇有“似曾相识”之感,遂到知网查询,发现果然是此前读过的内容,让人顿觉上当受骗!笔者思量许久,是写下来,还是沉默?要是沉默,就等于花了冤枉钱,默认这种学术不良风气;要是写下来,可能会得罪人。同样不巧的是,正好北京大学博士后翟天临事件如火如荼,引发了教育管理部门零容忍的态度,那想着要不就顺便再添一把火吧。
在正式分析这本书的学术不端行为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作者。网络时代有一大好处,就是不论想要找什么,只要进入任何搜索引擎,都可以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们先登录某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作者所在单位),查看作者的官方介绍,截图如下:
如图,作者信息为2012年以来的信息,并未包括有关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基于“专业性”的视角》(下文简称《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或同名专著、首都师范大学青年燕京学者培育对象、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5JYC038),以及2012年之后的科研成果信息。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到翟天临不知道的“中国知网”数据库,查询作者历年的期刊成果信息。为了表明我们使用的是科学方法,以“作者(张秀峰)”为查询条件,然后选择作者单位,获得该作者自2008年以来的16篇论文,因2014年以前论文数据与我们分析的主题(作者基于博士论文的同名专著)关联度小,故将2008年至2014年初的6篇论文排除掉,如下图所示:
那么,从内容上看,排除剩下10篇论文中一篇与主题不相关论文,也就只剩下9篇论文了(参见下图),但《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2016)出版之后的3篇论文是否与专著内容有所关联,让我们产生了疑惑。要解惑,我们就必然要将这9篇论文与专著对照,做文本分析,依据国家出台的学术规范加以判定。
为了脉络清晰,我们在逻辑上以《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为轴心,2016年以前按照从前往后(bottom-up)的顺序加以对照,2016年以前按照从后往前(up-bottom)的顺序加以对照。
第一篇论文“美国教育博士培养‘学术化’问题的改革和探索——以范德堡大学教育学院为例”(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如图),引言部分(第18页)第七八行“美国约220家……博士学位”原封不动地出现在专著第93页上数第4行,应该是专著所用该问内容比例第三少的部分;专著所用该问内容比例最少的部分为论文第一节“教育博士培养的‘学术化’”,位列第二少的部分为该问结语;而该文第二节“范德堡大学的教育博士培养”部分除了(1)将论文原标题改为“范德堡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专著第93页);(2)专著第97页第7行未如同论文第20页倒数第3段倒数第7行标注引用;(3)专著第97页倒数第二段经论文第21页术语“顶峰体验课程”改为“高峰体验课程”;(4)专著第98页正数第1段第4行删除论文第21页倒数第2段最后103字的引用内容;(5)专著第98页正数第2段省略论文第22页正数第1段的70字小结语内容;(6)专著第99页“学位授予”部分将论文第22页同样标题下的一段内容换为三段内容,同时将论文同一部分的结语部分前后调换,改换一下措辞,添加了一个例证。那么,也就是说,专著《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自93页至100页主体内容来自论文“美国教育博士培养‘学术化’问题的改革和探索——以范德堡大学教育学院为例”的第二节(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二部分为主体)。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作者在使用这部分内容时,在博士论文或后期成书之时,在章节开头标明为博士论文前期成果,曾以什么标题发在什么刊物,博士论文这一章节如何使用,同时将原始出处放在引用文献之中,那就没问题了。但是,可惜的是,作者并没有这么做,而且书后参考文献中也没有出现这一文献。那么,这属于什么性质呢?首先,如果这篇文章为专著作者所写,所用内容原封不动照搬,就属于作者自抄袭问题;其次,如果这篇文章为第二作者所写,所用内容原封不动照搬,就属于作者的他抄袭问题;再次,即便是专著作者所写,论文的项目标明为“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批准号:13JJD880002)的研究成果”(参见论文第18页底部),专著作者又将这一成果用作以专著形式作为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关系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5JYC038”的结项成果,是不是存在学风和欺诈之嫌疑呢?
第二篇论文“再论美国第一级专业学位(FPD)的属性和特征”(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参见上图)的主体信息(除了国内研究成果综述以外),基本上融入到专著第27页倒数第1段、第29页正数第1段、第38页正数第2段、第58页整个一段、第65页下半部分,也就是说融入到专著第27页至65页的内容之中,看起来比较零散,但均未出现该文的文献信息。相对于第1篇论文而言,这篇论文的使用度不那么严重,但就专著第65页的图表而言,原封不动照搬仍属于剽窃性质。
第三篇论文“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文化动因探究”(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参见上图),引言部分(第153-154页)前三段原封不动地照搬如专著第52-53页,论文第三节“美国实用主义文化传统对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影响”中有关“拓展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促进了实用性和专业性课程的开设”和“形成了美国专业学位教育多样化的发展特征”三部分内容(论文第157-159页),除了改换措辞以外,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入专著第53-56页,同时将论文159-160页表格原封不动地照搬,放在专著第69页。相比第1篇和第2篇论文,这篇论文除了第二节“美国的实用主义文化传统”(第154-156页)仅一页半内容没有照搬,而是融入专著有关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例程之中。作者既没有引用,也没有声明,而是原封不动地照搬此前自己发表的论文内容,在学术规范和有关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上,属于自我剽窃和自我抄袭行为,此乃当前利弊和惩治的学风不端行为。
第四篇论文“美国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结构及其专业性特征”(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参见上图),引言部分(第114页)为专著第57页第四章前言,论文第一节“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层次结构”的标题、第1段、第2段、第3段、第4段、第5段以及论文第115页图表1分别为专著第57页节标题、第1段、第2段、第60页倒数1-2段和第61页正数第1段,以及第61页图表,属于原封不动照搬类型,仅在措辞上多少几个字而已;论文第二节“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类型结构”标题、第1段、第2段、第3段,以及第115页图表2和第115-116页图表3,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专著第61页第二节标题和前两段、第62页中间一段等,也就是说论文的第二节全搬到专著第61-65页了;论文第三节“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学科群结构”整体内容(包括标题、表6和各段落,即论文第116-117页),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专著第66-67页,期间作者添加了专著第66页的学科群表格,这算是作者的唯一一项创新;论文第四节全部(第117页)照搬到专著第69页(第68页和第70页可视为作者原创内容);论文第五节“美国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的专业性”主体内容为专著第71-72页的本章小结内容。该文与专著之间的内容关系(抄袭或剽窃)可以一目了然,但责任归属于专著作者还是论文第二作者,这是无法说清楚的,那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了。
第五篇论文“美国法学教育中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以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和法学博士培养为例”(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同样参照前面截图),除了论文引言第1段(第64页)和结语两段(第68-69页)没有照搬,论文其余部分(第64-68页最后一段除外)均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专著第83-92页,专著仅第82页第一段和第84页表5.9与论文内容有所不同,明显属于抄袭或剽窃行为。因涉及两位论文作者,责任归属问题虽然难以确定,但抄袭或剽窃问题还是昭然若揭的。即便是专著作者所写,论文的项目标明为“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项目批准号:13YETP1639)”(参见论文第64页底部),专著作者又将这一成果用作以专著形式作为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关系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5JYC038”的结项成果,是不是存在学风和欺诈之嫌疑呢?
第六篇论文“美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历程及其特点分析”(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同样参见上面截图),引言部分(第31页)为专著第44页第三章“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历程”前言(不足五行)和第一节“美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历史阶段”引语“不足三行”的内容,除了论文第三节“成熟和完善期(20世纪初—20世纪40年代)”以条目形式呈现专著第48-49页内容外,论文主体部分内容基本上是第44-52页内容,论文结语部分(第36-37页)三大特点六个段落内容完全是专著结语第一部分(第145-146页)内容,因而论文和专著作者抄袭或剽窃现象明显。但是,有关到底是专著抄袭或剽窃论文,还是论文抄袭剽窃专著,似乎不好界定,但若以出版和发表时间来看,专著在前,论文再后,可不论先后两部作品均存在抄袭或剽窃的学术舞弊现象。此外,论文和专著均标注为项目成果,论文标注较为详细,为“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关系的国际比较研究’(15JYC038)”;专著仅标注为“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标号15JYC038)”。暂且不说,内容重复和抄袭或剽窃行为,以两部相同内容的作品作为一个项目的结项成果,是否存在欺诈舞弊的作风问题?
第七篇论文“我国教师专业标准与教育硕士课程体系协同对接的探析与反思”(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同样参见上面截图),少许用到了专著中有关美国教师专业标准的知识,但应属于共有知识内容,不属于抄袭或剽窃行为,在内容上应当属于专著作为博士论文的“联系现实”的内容,故该文与专著内容无关。
第八篇论文“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的协同衔接研究”(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参见上述截图),从发表时间看,该论文抄袭了专著的内容。具体来说,论文第二节“欧美国家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的协同衔接的发展”(第101页)第一段第7-14行为专著第128页中间段落内容,第2-4段内容和表格为专著第128-129页内容的剪切与融合;论文第三节“美国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的协同衔接”(第102-103页)有关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医生执业准入资格衔接部分,为专著第131-133页和专著第78-81页内容的剪切和融合,尤其是将专著第78-79页四个学年的课表去掉英文后合成一个“哈佛大学医学博士课程设置”(可能是是应刊物编辑要求所致);论文有关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与律师执业准入资格的协同衔接部分(第103-104页)为专著第83-85页、第89-91页和第134-136页和内容剪切和融合。总体来看,这篇文章的主体内容和思想抄袭了专著的内容,属于专著内容的剪切和粗暴融合,但论文的第一作者却并非是专著作者,而专著作者仅是第二作者,二者共同发表这一有着浓重思想抄袭和表格剽窃的论文到底为了什么呢?恐怕我们就要从抄袭论文的内外部两个层次来分析了。首先,经网络查询可知,第一作者白晓煌为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副主任,是否因为两人的交情而使她能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基于第二作者张秀峰博士论文出版专著内容的文章?其次,如文章首页底部(第100页)所标注,该文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2015年青年项目‘专业学位教育与执业准入资格关系的国际比较研究’(15JYC038)的研究成果”,证明了文章内容为第二作者张秀峰的专著内容,也是第二作者的博士论文内容;可是,一篇博士论文原封不动地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同时有重复发表,更用作两人评职称的作品,合适么?也就是说,采用抄袭和剽窃的成果来结项,来评职称,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最后一篇论文“世界一流医学院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以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为例”(刊物、发表时间和作者信息,参见前文截图),引言部分第一段(第7页)为新添加内容,第二段为套话性质的带入内容;论文第一节“哈佛大学医学院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第7-8页)除了图表外,文字内容完全是专著第76页内容;第二节“哈佛大学医学院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第7-9页)包括引语、培养目标、招生要求、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师资构成、学位授予部分,均为专著第76-82页内容,包括第76页最后一段承上启下的内容,以及第77页培养目标、招生录取,第78页课程设置,第80页教学模式,第81页教学师资和学位授予,仅是在措辞和承上启下部分有所更动,大多地方连标点符号都一致;论文结语部分可以算是该文最大的创新内容了。
为了便于清楚地了解专著《美国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存在的不端状况,我们用表格形式呈现相关的页码,同时也可以一窥该书作为专著还剩下多少内容尚未被重复开发:
论文序号 专著页码 论文序号 专著页码 论文序号 专著页码
1 27,29,38,58,65,93-100 2 27-65 3 52-65,69
4 57,61-65,69 5 83-92 6 44-52,145-146
8 78-81,83-85,89-91,128-129,131-133,134-136 9 76-82
专著前27页为绪论,涉及选题背景、问题提出、研究意义、核心概念、文献综述、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不适合单独发文章,故得以幸免。
如果说自己的成果可用于相关论著的话,唯一的方式是或引用,或作为前期成果加以标注,但不论如何,作者也不能也无法不加说明就据为己有,因为已经发表和出版的内容属于出版机构,尤其是2016年及以后发表的3篇论文均抄袭自专著,不论怎样都存在学术不端的问题。根据网路上搜集到的数据,张秀峰作为党员、党支部书记张秀峰且还曾获得北京市党建项目,白晓煌作为党员、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党支部书记,在党中央三令五申党性原则、学习法律知识、紧抓高校学风建设的当下,理不应当出现学术不端的问题,但前文所涉8篇文章和一部专著恰恰就是他们违反党员操守、违反党员干部纪律、违反高校学风建设规定的证据。
作为读者,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何在紧抓学风的当下还要顶风作案?搜集资料的时候发现此前,网路上也曾出现过反映首都师范大学某教务处长抄袭的讯息,但最终不了了之。难道作为一所双一流学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有关党风廉政、学风建设的教育和学习都这么不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