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表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当然我们也要遵循一些原则,如果这个数据能让用户受益,他们又愿意给我们用,我们就会去使用它的。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基本标准。”此言一出,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和争论。为了方便,用户真的愿意用隐私为代价换取吗?到底是愿意还是无奈?
关于“大数据”这样的新鲜事物,在各种便利公众生活的同时,一定也包含着涉及隐私的隐患甚至危险。在这里,我们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主要是那些大数据公司,他们在采集大数据的时候并没有充分告知和给与公众足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甚至“代为做主”的强制捆绑公众以“隐私”换取产品本应提供的免费或者收费服务,而且往往没有给公众在使用产品服务后"关闭或者拒绝"隐私泄露的权利。这种“替人民当家作主”的自作主张的霸权,严重的侵犯了用户的相关权益,这,才是广大大数据用户最为关切和反对的关键。
同样,世界上也有一些大数据公司的产品,比如谷歌公司的安卓系统,除了标准的隐私协议告知之外,还在安卓系统里提供了相关的“隐私”开关,以便用户后期自行决定是否开启和关闭。充分的给与了用户选择权和自主决定个人相关隐私是否分享公开。
而在这方面,国内腾讯、阿里、百度等大数据公司往往采用的是强制和捆绑式的用户隐私采集,比如用户安装使用他们的软件服务,就必须默认开放个人隐私,而且无法关闭。这就是显得不够人性化和强制窃取数据的嫌疑了。
所以,在一个公开透明化的信息社会,这些大数据公司采集数据,首先要“不作恶”不能打着为用户的旗号,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违背商业规则的行为,同时应该本着公开透明的商业精神,给与顾客充分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这才是一个可以长久良好用户形象的公司应该秉承的精神。在这方面,国内的众多公司,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