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报讯(撰稿/吴秀华)2月15日,扬州京华城御景苑“聚众斗殴”事件中,吴秀华在梳理事件过程和“聚众斗殴”罪法律条款时发现,邗江法院对于该事件的裁定量刑较重,而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不是非常准确。
首先根据判决书以及齐长江一方多人庭审当中描述,2018年的5月16日,因为和邻居颜俊在停车位中发生了邻里纠纷,又在下午发现颜俊家有几个“描龙画凤”的人出现,误以为自己的人生安全受到了威胁,由此做出判断,让其大舅子王运东叫上厂里的工人,带上榔头撬棒等工具,来给自己“撑场子”。
当聚集了将近二十人过后,共有三四把榔头,一起到达了齐长江的家门口聚集。这时候,齐长江觉得自己有底气了,才去颜俊家敲门,要颜俊出来“谈谈”。于是,因为言语不和,齐长江说了一句:“那就没得谈了呗,给我打,打死算我的。”等话语,作为大舅子的王运东听了这话,就开始动手。当时,在院子里一窝蜂的簇拥出来,才有监控视频拍到的一幕,王运东举起榔头,捶打岑传波的时候,并不是很顺利。后来,岑传波被打伤,跑到颜俊的家里找来菜刀水果刀和棒球棍发给了“以不同理由喝茶”的几个好友,并且岑传波挥刀的时候,被颜俊妻子张莉拦住,就停止了。
颜俊捡到了一把砍刀(警方定性来源不明)冲了出来,王运东担心妹夫齐长江吃亏,所以从齐长江家里拿出了一把菜刀,挡在前面发生互砍,也由此受伤。后来,警方到达现场。
在庭审期间,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邹扬,播放监控视频的时候,跳过了齐长江等人如何进入颜俊家院子等镜头,不断的拉进。对此,审判长朱爱军也要求邹检察官不要拉进,但是遗憾的是,庭审中所看到的只是部分节点镜头,对于庭审中为什么是由邹扬播放监控视频,又为何将紧紧几分钟的镜头去掉开头部分和其他节点,目前无法证实。
不过,对于以“聚众斗殴”罪量刑,作为专业的邗江法院来说,似乎不是十分准确。首先,可以看下“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从这里的理解,认为齐长江虽然有聚集人的行为,但是主要用于“撑场子”,而他也没有和颜俊有过“约定时间、约定地点”等行为。更值得一提的是,在齐长江召集来的人当中,不少以为是给齐老板家搬家的,从工具方面来看,只有四把榔头,很多人也没有带工具,颜俊一方在家里,就是“以不同理由喝茶”。主要是看见颜俊的朋友是描龙画凤的,才误以为是威胁,这点在齐长江的笔录中,也认为是一个“误会”。
另外,如果法院一方或略上述“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将齐长江、王运东、颜俊、岑传波等人纳入“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也是欠妥的。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笔录中,齐长江一方少部分人知道是“撑场子”,给老板壮胆,而大部分人如口供中所说,就是以为老板要他们来搬家。从这里,齐长江并未有策划组织如何打架的行为,也没有分配打架任务。而颜俊一方无论是从警方还是检方都是“以不同理由喝茶”,更无聚集、组织、策划等行为。
再者,即便是邗江法院错误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成立,在量刑上也极不准确,主要表现为,在条款中,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按照条款,齐长江一方除了所谓三个“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之外,其余十几个作为一般参与者,只能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由此,这十几人应该是行政拘留处罚,而不是判处缓刑处罚。
作为聚众斗殴罪和群众中因民事纠纷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相关司法解释也提到,民事纠纷而相互斗殴主要表现在不具备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从该司法解释条款中,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邗江法院的定性不准确,量刑严重偏高。综合颜俊和齐长江是邻居关系,是因为停车位引发的纠纷,再到齐长江看到颜俊家有描龙画凤的人出现,误以为是受到威胁,纠集工厂里的工人给自己“撑场子”。可以判断,这是民事纠纷引发的冲突,而并非是组织、策划的“聚众斗殴”性质的流氓行为。更值得一提的是,齐长江找过来的都是厂里的打工人员,也不具备流氓习性。当然,齐长江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由此,因为岑传波和王运东属于受伤人员。作为一般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中,如果伤者进行谅解,一般对相关人员行政拘留处罚为主。另外,岑传波通过律师表示,他对于王运东给他带来的伤害,愿意谅解。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在冲突中,被打之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升级,才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对此也表示认识自己的错误,在被打之后不应该立即还手。
那么,这个事件究竟如何破解呢?目前案件在进入上诉阶段,如果扬州中院意识到量刑失当,或应该发回重审,这样也让邗江法院能通过完整的监控视频做出新的定性,从“聚众斗殴”转化为纠纷打架行为。不过,也的确是考验智慧。对于这个事件,将继续讲述。(校对/杨雨馨 编辑/黄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