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冶公安曝光一批
行人闯红灯
交警部门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
大冶市公安局路口
姓名:彭某源
年龄:19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胡某学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胡某进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卢某正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吴某山
年龄:*9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街道
姓名:曹某花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
大冶市人民医院路口
姓名:卢某杰
年龄:*2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刘仁八镇
姓名:毛某芳
年龄:*9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
姓名:余某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
姓名:陈某明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
姓名:徐某许
年龄:*9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
大冶市雨润路口
姓名:程某敏
年龄:*9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柯某红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曹某香
年龄:*9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
姓名:徐某航
年龄:27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殷祖镇
姓名:华某发
年龄:*7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
姓名:马某枝
年龄:**岁
户籍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
交警提醒市民
对行人初次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且未造成违法后果的行为,警方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口头教育警告处理黄石。对经教育不改再次违反信号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湖北省实施〈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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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来源 | 综合大冶交警大队
本期编辑 | 侯泳兰责任编辑 | 董瑾瑜
值班主任 | 张 雯 本期监制 | 陆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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