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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森警)
近年来,海东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强化职能职责,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广大群众自发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警民携手用实际行动保护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海东。
2月*日凌晨*时许,乐都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岗沟街道李家村一村民家的鸽舍中有一只猫头鹰被困,疑似受伤,请处置”海东。接警后,森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与岗沟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处置。经初步查看,该猫头鹰栖居在一居民家鸽舍内,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遂于当日上午将其放生至湟水河南岸天然林地带。
2月7日,互助县公安局南门峡林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台子乡养老院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请求处置海东。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南门峡林区派出所吉印通互助县野生动物保护管护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经台子乡养老院工作人员介绍,一周前此幼鸟飞至台子乡养老院门口,被发现时该幼鸟在左五趾处有轻微受伤,通过近一周的悉心救治,其各项指标已达到放生条件。经野生动物保护管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该野生动物为苍鹰幼鸟,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并于南门峡水库林缘处成功放归自然。
供稿:海东市公安局森警支队
编辑:才 秀
审核:邢小菲
审定:刘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