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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对通行巴马路(晋高一级路、巴马路交叉口至大阳旅游路、巴马路交叉口)路段的重、中型货车实行限行管控晋城。
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
巴马路部分路段实行重、中型货车
限行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大阳旅游区域道路环境晋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增加通行效率,依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通行巴马路(晋高一级路、巴马路交叉口至大阳旅游路、巴马路交叉口)路段的重、中型货车实行限行管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限行路段
巴马路(晋高一级路、巴马路交叉口至大阳旅游路、巴马路交叉口)路段
02
限行车辆
重、中型货车
0*
限行时段
全天
0*
绕行线路
由S227路段前往大东沟、下村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绕行大阳旅游公路或南牛线;由东大路前往大阳、巴公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绕行大阳旅游公路或南牛线晋城。
0*
其晋城他规定
(一)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餐饮经营、市容环境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可向县公安交管部门申领通行证;
(二)外埠车辆需临时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就近到县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晋城。办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运输易遗洒物品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抛洒晋城。
特此通告
泽州县人民政府
来源 | 今日泽州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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