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江苏。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江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江苏。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江苏。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江苏。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777.** 元,同比增长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90*,**9.0*元,同比增长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2,2*7,9**.**元,同比增长*0.1*%。
(1)电池材料业务
公司生产的电池材料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江苏。在“双碳”目标引领和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随着产品性价比不断提升,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储能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上游锂离子电池及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预计全球绿色发展政策频出,将对此给予持续的积极影响。
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根据研究机构EV Tank统计,2022年中国电解液出货量达到*9.1万吨,瑞泰新材和天赐材料、新宙邦及比亚迪处于第一梯队;随后的吉印通化学、中化蓝天、法恩莱特和珠海赛纬四家企业之间的竞争处于胶着状态江苏。
公司作为该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已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江苏。
B、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江苏。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江苏华盛、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
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江苏。此外,公司正在浙江衢州和江苏张家港进一步完善添加剂产品的布局,实现品类的多元化以及生产的进一步规模化。作为中国首家量产新型锂盐添加剂二氟磷酸锂的领军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工业用二氟磷酸锂》团体标准(标准号:T/CIESC00*1-2022),该标准于2022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
C、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与电解质的配套生产能力,主要企业包括新宙邦以及瑞泰新材等江苏。
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出货量目前在中国排名靠前,获评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中国超级电容器优秀材料供应商企业”江苏。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超级电容器材料的行业标准《超级电容器用有机电解液规范》(SJ/T 117*2-201*),该标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有机硅业务
硅烷偶联剂又称为功能性硅烷,是有机硅的一个细分领域,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江苏。公司的硅烷偶联剂产品主要包括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环氧烃基硅烷等,用于高档涂料、玻璃纤维等领域。公司所生产的硅烷偶联剂产品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其中1种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9种产品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作为国内高端有机硅材料供应商,已经进入了杜邦、GE、道康宁、欧文斯科宁、米其林、钟渊、PPG等国际大型化工企业的供应商名录,能较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目前国内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布局完善,全球已逐步转移到国内,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硅烷生产基地江苏。目前我国形成了江瀚新材、宏柏新材、晨光新材等规模较大的硅烷生产企业。随着全球新兴经济体的需求带动和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的开发,功能性硅烷市场一直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根据 SAGSI 的预测,未来五年内,传统消费领域如橡胶加工、粘合剂、涂料和塑料加工等的需求仍将构成功能性硅烷消费需求的绝大部分,并保持稳定增长。受新能源行业需求拉动,复合材料领域将以较快速度增长。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江苏。
(*)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条相关规定,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持有的江苏国泰股份合并计算后,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股权比例不低于**.*0%江苏。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021yin.com)《江苏国泰: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江苏。
021yin.com)《江苏国泰: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的公告》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及 《瑞泰新材: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21yin.com)《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年*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年*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江苏。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江苏。
021yin.com 《瑞泰新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021yin.com《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77.**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91%;实现营业利润1,02*,*0*,*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0*,**9.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77*,90*,**9.0*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297,9*1,11*.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7,9*1,11*.2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9,79*,1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7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9**.*2元江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江苏。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江苏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拟续聘公司2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江苏。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11、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以下简称“国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及结算类非存款金融服务江苏。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需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江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及张健先生回避表决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12、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查验了国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江苏,查阅了国泰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制度建设、风险控制及运行等情况,对国泰财务公司的资质、业务与财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意见如下:
(1)国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2)未发现国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江苏,国泰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国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的风险评估报告》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及张健先生回避表决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了防范和化解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公司制订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针对相关风险提出了解决措施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江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及张健先生回避表决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年*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年*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江苏。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021yin.com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2、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
021yin.com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77.**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91%;实现营业利润1,02*,*0*,*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0*,**9.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77*,90*,**9.0*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297,9*1,11*.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7,9*1,11*.2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9,79*,1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7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9**.*2元江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江苏。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江苏。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江苏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江苏。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021yin.com《瑞泰新材: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江苏。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021yin.com《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江苏。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江苏。
021yin.com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江苏。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江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苏,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0.*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0*9,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1**,0*9,0**.**元江苏。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月1*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月1*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江苏。
(二)本次募集资金2022年年度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1日江苏,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印通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江苏。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江苏。2022年*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吉印通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吉印通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吉印通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吉印通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吉印通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吉印通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吉印通(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吉印通(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吉印通(以下简称“宁德华荣”)、衢州瑞泰新材料吉印通(以下简称“衢州瑞泰”)、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吉印通(以下简称“张家港超威新能”)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吉印通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吉印通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吉印通福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吉印通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20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吉印通(以下简称“自贡华荣”)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吉印通自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日江苏,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江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江苏。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自有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江苏。截至2022年*月1*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1,**7,*91.17元。其中,2020年10月2*日至2022年*月1*日投入的自有资金为***,7**,*1*.**元,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1*.**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置换金额是指公司2020年10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至2022年*月1*日止的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江苏。
2、以自有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为12*,2**,**0.*7元(不含增值税)江苏。截至2022年*月1*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发行费用人民币*,797,*27.0*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7,*27.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9,***,1**.*0元江苏。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江苏。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江苏,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江苏。
截至2022年12月*1日江苏,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江苏,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项目明细及本年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1,27*,***,**9.11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292,210,000.00元江苏。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江苏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江苏。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江苏,并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7*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江苏。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江苏。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江苏。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江苏。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江苏。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会计师、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江苏。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江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第ZA121*7号)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泰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特别提示: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21〕** 号、财会〔202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 号》”、“《准则解释第 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江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1月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
2022 年 11 月 *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江苏。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江苏。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要求执行江苏。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江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江苏,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江苏。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江苏。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江苏。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江苏。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江苏,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江苏。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江苏。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江苏。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江苏。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江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江苏。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号》、《准则解释第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江苏。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021yin.com)江苏。
021yin.com)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兼总裁马晓天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晓斌先生,财务总监黄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保荐代表人康昊昱先生江苏。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021yin.com/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年*月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年度审计机构江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江苏。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2年度,公司给予立信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江苏。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名、注册会计师2,*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名江苏。
*、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1*亿元江苏。
2022年度立信为***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江苏。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江苏。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2名江苏。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云锋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伟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江苏。
2020 年 12 月 *1 日,冯蕾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江苏。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江苏。
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江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江苏。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江苏。同时,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在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工作客观审慎,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江苏。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事项的有关文件后,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江苏。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年*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江苏。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审计委员会20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关于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往来需要,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江苏。
2、公司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拟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不包括存款业务江苏。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合同双方履行决策程序并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江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以下简称“国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贷款及结算类非存款金融服务江苏。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本次拟与国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不超过一年,所约定的交易限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
2、关联情况说明:公司与国泰财务公司同受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江苏。
*、履行审批情况说明:本次关联交易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202*年*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张健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苏。
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江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年9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0**207*29*2**N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9H**20*0001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江苏。
股权结构:国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江苏国泰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占*0.00%;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吉印通出资人民币*0,000万元,占20.00%,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吉印通为江苏国泰全资子公司江苏。江苏国泰为国泰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国泰财务公司于201*年9月*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7号),201*年9月1*日取得江苏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201*年9月27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江苏。202*年2月1*日,国泰财务公司取得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作为江苏国泰内部归集、结算、融资和管理中心,秉承国泰精神,在有效驱动集团产业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种金融职能,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泰财务公司立足集团产业链,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2020-2022年度,国泰财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万元、*,*29.*1万元、*,122.*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72.2*万元、2,*7*.**万元、2,9*2.*0万元。(以上数据经会计师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审计,202*年 1-*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江苏。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泰财务公司同受江苏国泰的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泰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江苏。
*、其江苏他说明
经查询,国泰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江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国泰财务公司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及结算类非存款金融服务江苏。本次协议有效期不超过一年,所约定的交易限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服务: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国泰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国泰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江苏。
结算服务:国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国泰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江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服务原则及服务价格
服务原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在本协议有效期及综合授信额度内,自主选择贷款金额以及贷款期限江苏。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贷款服务:国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国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江苏。
2、结算服务:国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国泰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江苏。
(二)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国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江苏。在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需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江苏,有效期为一年:
1、公司、国泰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按《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江苏。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江苏。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一)国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二)未发现国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泰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三)国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泰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江苏。
七、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国泰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及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为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江苏。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旨在满足公司开拓融资渠道、节约费用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江苏。
公司拟与国泰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江苏。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九、20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泰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国泰财务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江苏。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的风险状况江苏。此外,公司按要求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关于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成立于201*年9月27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吉印通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江苏。国泰财务公司拟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非存款金融服务。
公司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就合作内容、服务原则和服务价格、交易限额、双方承诺等作了约定江苏。
(2)公司拟与国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江苏。
(*)公司对国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的风险评估报告》江苏。我们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风险状况。
(*)公司已制订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能够充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泰财务公司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具有可行性江苏。
(*)该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江苏。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关于公司拟与江苏国泰财务吉印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金融服务协议》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江苏。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拟增加至*0*,000万元(含本数)江苏。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江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江苏。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202*年*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江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江苏。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拟增加至*0*,000万元(含本数)江苏。
*、投资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江苏。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江苏。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江苏。
*、资金来源: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江苏。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年*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江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年*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江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江苏。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江苏。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江苏。
(二)针对投资风险江苏,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江苏。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江苏。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江苏。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江苏。
*、持续督导机构进行核查江苏。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江苏。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江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不超*0*,000万元(含本数),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江苏。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0*,000万元(含本数),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江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江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吉印通出具的《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11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江苏。
*.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
*.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年*月1*日(星期二)1*:*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年*月1*日9:1*-9:2*, 9:*0-11:*0和1*:00-1*: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年*月1*日上午9:1*,结束时间为202*年*月1*日下午1*:00江苏。
*.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年*月11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江苏。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江苏。
*. 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号国泰大厦2号楼*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021yin.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吉印通行述职江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江苏。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江苏。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江苏。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年*月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办公室)江苏。
2. 登记时间:202*年*月1*日9:00-11:00、1*:00-17:00江苏。
*.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号国泰大厦*0楼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联系人:王晓斌
联系电话:0*12-***7**11
传真:0*12-**91119*
与会人员费用自理江苏。
*.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江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021yin.com)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江苏。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江苏。
特此公告江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12**江苏。
2. 投票简称:“瑞泰投票”江苏。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江苏。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江苏。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年*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9:2*, 9:*0-11:*0和1*:00-1*:00江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江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年*月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9:2*, 9:*0-11:*0和1*:00-1*:00江苏。
021yin.com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021yin.com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江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2022年度股东大会江苏。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江苏。
证券代码:*012**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吉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