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国今报】;
有些人喜欢在朋友圈或者*群
通过一些言论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这很常见
但如果涉及到辱骂人民警察
这不仅是给别人带来一种负能量
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
结果就是:拘留!!!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接到市民举报:这个人在*群公然侮辱柳州警察,希望严查柳州。
从市民提供的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被举报的“这个人”*名字为K**,其在*群发布了极其恶劣的言语,网友友情提醒其发布此等言论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K**不但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继续嚣张发布:“1*天我都坐过”柳州。
接到市民举报后,机动大队经进一步核实,确认恶劣信息发布人系柳州市柳南区居民胡某(女,*2岁)柳州。*月21日晚,柳州交警城中大队开展夜查整治,有几辆电动自行车在经过龙城路卡点时,强行闯卡、撞伤辅警,*月22日,胡某在*群中发表辱警言论,机动大队接到线索后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结果胡某拒不接受传唤,并扬言:“有本事你来找我”。
*月2*日,机动大队经过研判分析,锁定嫌疑人胡某落脚点,于当天下午17时许将其抓获,并将案件移交中南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柳州。据了解,胡某是一名快递员,之前因交通违法被处罚,对交警心怀不满,于是在*群以辱骂交警的方式来发泄情绪。
根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依法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柳州。
交警,这个被大家定义为“马路吸尘器”的群体,每天冒着诸多危险站在道路中指挥交通,保障道路通行秩序;不管白天、黑夜,查处交通违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所有的执法工作,目的就是为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柳州。没有违法就没有处罚,希望大家对交警的工作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获得能量,让我们把文明交通的意识植根到心中,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共同传递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