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83批次不合格药品 涉及海南惠普森医药、菁华药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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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2019年第75号)显示,不合格药品涉及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南菁华药业有限公司、琼海健平医院。
一、标示为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80402的藻酸双酯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二、标示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海南菁华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号为181101的补骨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三、标示为江西药都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琼海健平医院使用的批号为20181101的防风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可见异物、含量测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的目视条件下能够观察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微米;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