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能心怀侥幸来宾!来宾一男子高速路上被查
众所周知,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来宾。如果当事人同时又是无证驾驶,并且车辆还处于脱审状态,那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月*日,广西高速交警就查获了这么一起“无证+醉驾+未年检”的交通违法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晚9时1*分,广西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在G72泉南高速的来宾北收费站内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在对一辆桂A牌别克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来宾。
经检测,驾驶员莫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 已经远远超过*0mg/100ml的醉驾标准,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来宾。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莫某出示驾驶证进一步核实情况时,莫某却支支吾吾,含糊其辞,经民警多次询问后,莫某才如实交代其没有驾驶证的事实。原来,莫某因为家中办白事,已经连续喝了几天的酒,*月*日他从小平阳赶回来宾市区,侥幸地认为晚上可能交警不查车,没想到刚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了。随后民警将莫某带至来宾市人民医院由医务人员提取了其血液样本,并于次日将其血液样本送往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
经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莫某驾驶的桂A牌小型轿车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属于未年检状态来宾。更令人诧异的是,莫某曾于2020年在广东佛山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当地交警当场查处,并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未曾想莫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而且这一次又因为醉酒驾驶被查。
最后,民警根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莫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未年检等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1**0元,可以并处1*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除此之外,对于莫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根据司法鉴定所出具的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结果作为最终依据来宾。如果莫某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还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了解到,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到麻醉抑制作用,因此人在喝酒之后驾驶车辆,会出现注意力、判断力以及操作能力降低的情况,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伤害,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来宾。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能心怀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