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接到了山东省临沂市兰陵法院的电话(号码为0**9***70*7),要求我申请把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理临沂。
我明确告知对方:不申请临沂。理由如下:
1、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诉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本身就是从郯城法院移送至兰陵法院的,一审于2019年1月立案临沂。总不能一个案件移送两次吧?总不能这么经过长时间,现在才让我们申请回避吧?
2、这起重审的案件临沂,于2021年*月*日立案,*月1*日开庭,今天是2021年10月1*日,超过审理期限12天,现在兰陵法院让我申请移送其他法院审理,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
*、本案不存在法定的回避事由临沂。
*、申不申请移送,是我的权利,法院不能要求我申请移送临沂。
本案在开庭前,我方就要求反诉,要求评估,并提供书面材料,可承办法官刘军一直不准许,事后,我方以电话、短信、书面、口头、给大法官留言等方式,向承办法官刘军、兰陵法院院长侯磊多次表达自己诉求,可一直未获准许临沂。无奈之下,我求助于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巡视组。9月1*日,兰陵法院刘军庭长、政研室主任孔主任,找我方谈话。最后达成一致协议:我不提反诉可以,但我的反诉诉求必须在下一步审理中体现出来。可时至今日,我等来的是这种结果。
一起简单、常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起一看就知道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案件,后来还在我方提够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数份政策依据、数份案例的情况下,从2019年1月,一直打到今天,近三年的时间,历经败诉、发回重审,重审,现在不仅没有结论,还想继续移送临沂。这样折腾我们老百姓,是想彰显兰陵法院的法威浩荡、全心全意司法为民的吗?还是因为原告是一级政府,就想保持和政府的共同站队,从而想方设法对平头百姓无情打压?亦或是我方没有资金表示,而对方做了?还是。。。。。。。面对简单的案情,复杂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有这样想法。
我面对党中央充满了信心,再次恳请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督导组,关注该案,查清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尤其在向巡督导组反映遭遇之后,我方还一再被刁难的真正原因临沂。只有找到幕后黑手,才能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社会主义法治朗朗乾坤。
魏英彬
2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