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用地保障“五条措施”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出台用地要素保障“五条措施”,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求进龙岩。
围绕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和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前期规划选址引导、用地指标研究等前期工作,积极服务中心城市南部新城、北部新城新片区项目及时落地龙岩。对已完成农用地转用报批的批而未供用地,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土地招商力度,全力盘活存量用地资源。做好部、省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将重点产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由上级直接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解决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对未列入“两个清单”的一般项目,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加快形成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一般项目用地报批需求。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结转至202*年使用,202*年县(市、区)在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可按上一年度本地用地审批总数的20%先行预支用地计划指标。指标确实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梳理全市拟用地报批的产业项目,积极与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对接,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谋划生成“成片开发”区域并安排区域内项目,提前做好征地相关工作,做到用地报批组件工作和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同步进行龙岩。将省、市政府确定的“开门红”重点服务项目列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清单,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主动上门、提前介入,摸清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地指标需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加强与发改、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问题,积极提供“提前提醒告知”和跟踪服务。对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组卷上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建立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建立进度跟踪制度,定期通报项目用地保障进度情况龙岩。继续吉印通发改、工信、交通、水利、项目开发中心(重点办)等部门,把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用地摆在突出位置,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