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张国亮 被举报人:辽阳市宏伟公安分局 举报请求:追究违法办案民警苏大伟等人
举报人:张国亮
被举报人:辽阳市宏伟公安分局
举报请求:追究违法办案民警苏大伟等人渎职不作为的责任辽阳。
举报事实:2020年12月2*日范学武到我店里骚扰我媳妇儿冯华,后范学武又找来几个人到我店里寻衅滋事,恶意妄为辽阳。民警苏大伟颠倒黑白,闹事的人成了证人,他们说啥是啥。我提供的证人不问,有监控不调。事后一个多月才找人作证,程序违法先处罚后调查。篡改笔录。2021年2月2*日给我下行政拘留决定书。当天我赶到市公安局去复议,2021年*月20日复议决定撤销宏伟分局对我们的处罚,认定宏伟分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令宏伟分局重新调查处理。
案子还是苏大伟办,先是苏大伟要我赔钱给范学武,我不同意辽阳。后来宏伟分局李晓光副局长也我们说案子翻不了,认定我们打人了得赔钱给范学武,完全不讲道理,拿范学武所谓住院的事就认定我们不对,那还要你们警察干啥,干脆都上医院比谁住得时间长谁有理。我没做的事非得要我认,强词夺理。当场我媳妇儿冯华被120送到辽化医院,后经辽阳市中心医院转到沈阳市医大一院确诊肾癌右肾切除命差点没了。
出院后宏伟分局维稳大队窦队长又找我说了承认苏大伟有过失要苏大伟赔钱给范学武,不追究我责任辽阳。这话说的我根本就没碰他,我们被人欺负了,我有什么责任。该处理的是范学武和苏大伟他们。我不同意,窦队长说没事有很多办法解决。
后来又到我们老家找熟人想叫我认了,给我点钱辽阳。我-不同意,
2021年12月*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做出同上次一样的处罚辽阳。我又去市局复议,市局收案后由于工作调整案子转到宏伟区司法局,司法局副局长徐晶晶弄虚作假维持宏伟分局的处罚。随后我将宏伟公安分局和宏伟区政府告到文圣区法院。
2022年*月2*日经文圣区法院判决撤销宏伟分局所做的处罚和宏伟区政府复议决定辽阳。认定宏伟分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2年11月7日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文圣区法院一审判决辽阳。一次处罚被市局和两级人民法院三次撤销,三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怎么能下处罚,这不颠倒黑白。仗势欺人吗!恳请相关领导依法追究参与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
举报人:张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