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专案组书记充当保护伞吕梁。
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纪检委存在“灯下黑”、“不作为”现象吕梁,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以案谋私,存在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问题吕梁。
二、挟私裹权,没有做到公正执纪,对举报问题核查避重就轻,当贪官的保护伞,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吕梁。
三、权利运行不规范:对违纪违法干部存在徇私包庇行为吕梁。
四、查处惩戒不及时,以党政纪处分替法律追究问题吕梁。
我于201*年11月*日向吕梁市扫黑办举报石楼县灵泉镇塔子上村干部以原支书郭海平为首的黑恶势力,后被转回石楼县纪检委,至今从上到下未给我一个回复吕梁。而且,我每次追案,两级部门人员都说没办法处理。
因此,我举报郭海平利用手中职权骗取我们的个人信息套取国家的福利彩票扶贫资金1*0.*万元,私自修改国家图纸建造不达国家标准的蔬菜大棚吕梁。因质量问题几次倒塌,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这么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两级部门的有关人员竟敢充当保护伞,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就此事,石楼县灵泉镇东卫村也存在同样问题,可是东卫村民前几年已举报到中纪委,转回石楼县纪检委处理仍然石沉大海,无影无踪。还有我家一直耕种的土地,早在2000年时就被村委干部已经偷偷的办了退耕手续,去年才知道了,多年的退耕款不知谁在领取?由于石楼县纪检委领导多年充当郭海平的保护伞,进一步助长了郭的贪欲心,使郭不但不缩手,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个小小的村支书,竟敢一次贪污1*0.*万元。 以上这么严重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案件,至今,塔子上村民多年举报到石楼县纪检委及吕梁纪检委数多份材料。有关部门不但没有调查处理,从未有过一次向举报人回音或答复。对党中央“三严三实”的指示精神背道而驰。这样的纪检干部不但辜负了党中央(特别是中纪委)对各级纪委和纪检干部反腐败和从严治党的重托。
2019年7月*0号石楼县纪检委又成立了专案组,薛艳平负责人办理原支部书记郭海平贪污1*0.*万元扶贫款,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我每次去追案他们就是要和郭海平商量,违纪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还能商量吗?他们就是用各种理由欺骗我,分明就是在拖延时间,继续充当保护伞吕梁。
11月*号我又去见薛艳平,他说不让我找他,他不管,我要办案接果,他说不可能,把我拒之门外,我有通话记录证拒吕梁。
举报人:山西省石楼县灵泉镇塔子上村民谢永梅
手机号: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