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山西吕梁方山县县单位强占危房宅基地修建热源厂的保道!
安置房作为政府的惠民工程,深得老百姓的赞许吕梁。然而在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却出现了背道而驰的事件,公然打着“安置房”的幌子在明目张胆的违建。
在未与我们村民沟通、也未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我们的危房宅基地被县政府修建热源厂项目占用,我们被告知在津良庄村三十亩坪修建安置房来安置我们吕梁。
该“安置房”项目于2019年动工,通过我们走访方山县城建局、审批局、国土局、执法局、发改委、及分管城建的领导了解到:方山县津良庄村所谓“安置房”工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吕梁。工程没有相关的许可证就没有相关的单位对质量、技术、安全、规划、施工、验收等予以监督、监管,工程质量等等就得不到保障,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安置房”属于违法建筑。
在村民给有关网站的反应下,记者调查了相关单位,证实了该“安置房”确实属于违法建筑,进行了网站曝光,但曝光十余日工程仍在继续施工,是严重藐视相关法律法规、还是相关监管单位不作为,亦或是存在腐败保护伞问题?严重侵害了我们村民的危房宅基地户主的利益吕梁。
事情是这样的:200*年,方山县津良庄村支两委根据上级安排,为解决危房村民居住困难,为纳入危房改造的110多户村民,在本村南沟湾 规划危房宅基地吕梁。按村集体要求每户向村委先缴纳10000元宅基地费用,随后村委又收取办理房产证费用**00元,部分危房村民的旧房产证也被村委收回,2010年一期工程按排号规划了四排**户,剩余村民交了钱但未安排宅基地。其中有几户村民开工进行了修建,大部分村民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紧张未进行修建。
201*年村支两委引入开发商在南沟湾进行商品房开发,201*年*月*0日,村委作为甲方与已规划了的**户(乙方)的部分户主签订合同,涉及建房与宅基地的内容为:由甲方占用乙方的危房宅基地,甲方无偿给乙方2-*层建筑面积90平米的一套房屋,另加地下室1间吕梁。如开发商中途停工开发失败,所抵押的100万抵押金 作为违约赔偿金,(有关合同手续公正后抵押金由圪洞镇政府负责管理)、*0多户个体的宅基地由村委(甲方)负责以原来的安排号数为准交付给原有户主(乙方)。不料商品房项目开发失败,开发商溜之大吉,村支两委也未进行善后处理,承诺给*0多户村民交付的原有宅基地甲方村委也长期未按原来安排号数为准交付给乙方村民,向每户收取的**00元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也不知道当时的干部花到哪里去了,也未上缴村委财务、也未给村民退还, 承诺给户主办理的房产证手续一直没办下来。100万的违约金也不知去向,未赔付给村民。
几年来村民一直上访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吕梁。
2019年方山县政府启动城北热源厂建设吕梁,把原先安置给**户村民的危房宅基地纳入建设范围,实行征用并已 开工修建,当时县政府、津良庄村委也未给我们任何说法、任何补偿,把我们苦苦等了十多年的危房改造项目彻底摧毁了,村民们多次与村委、政府交涉也未能得到合理的答复,最后津良庄村委决定在本村三十亩坪 给危房户村民修建所谓“安置房”,把我们的宅基地占用了每户还要出十六、 七万买他们盖的无人监管的违建房,得知这一消息村民们犹如天塌下来了一般沉重,我们都是贫困农民,都靠种地为生,哪来那么多钱?原有宅基地地段位置好,在201*年的时候村民就以9万余元的价格出售交易,随着近几年的房价持续走高,热源厂占用我们的宅基地估值约12万余元,现在把我们的宅基地强行占用不说,还让我们花那么多钱买房,公道何在,法律何在,难道我们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难道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就应该忍气吞声吗?天理难容啊!
对于方山县人民政府启动的城北热源厂工程项目吕梁,作为民生工程村民并无意见,但政府的每一项决策在考虑宏观大局的同时,也应对建设热源厂使用土地范围内涉及村民建设危房改造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予以考虑,以避免为设施大的民生工程而出现损害村民的利益 ,这有违政府关注民生的初衷!
所以我们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为民伸冤以事实为依据,办实事打击腐败伸张正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 所系,利为民所谋……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马上停止施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及相关监管单位的责任!合理解决我们危房宅基地遗留问题吕梁。在工程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有相关的监管单位监督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