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食品不合格 山西临汾发布通报
1月10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期)临汾。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期)
近期,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批次食品不合格临汾。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销售的淡水鱼(活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销售的淡水鱼(活黄鳝),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临汾。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进行调查临汾。经查,该批次淡水鱼(活黄鳝)共购进*公斤,货值*70元,已销售*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在购进该批次淡水鱼(活黄鳝)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临汾。整改措施:1.产品召回,2.建立台账。
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于2022年7月19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于2022年*月29日提交整改报告临汾。
(四)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2年7月1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临汾。经调查,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违反了《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予以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并处*000元罚款。
二、大宁县大宏商贸吉印通销售的椒盐味南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风险控制情况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宁县大宏商贸吉印通进行调查临汾。经查,该批次椒盐味南瓜子共购进10公斤,货值210元,已销售1.*公斤,封存*.*公斤,该椒盐味南瓜子除抽样检测外剩余*.*公斤已于2022年9月20日退回临汾开发区张魁荣副食干果批发部。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大宁县大宏商贸吉印通在购进该批次椒盐味南瓜子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临汾。整改措施:规范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9月27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于2022年9月2*日提交整改报告临汾。
(四)依法处罚情况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临汾。经调查,大宁县大宏商贸吉印通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椒盐味南瓜子的行为违反了《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三、永和县美易佳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风险控制情况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永和县美易佳生活超市进行调查临汾。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2*公斤,货值11*元,已销售2*公斤,韭菜属于鲜活农产品,已经被食用完毕,故无法召回。
(三)排查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永和县美易佳超市的日常监管,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培训临汾。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于2022年9月2*日提交整改报告临汾。
(四)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临汾。经调查,永和县美易佳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的行为,依据《吉印通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