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式经济其实是很典型的河中做派,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和纳格什班迪教团在河中的第三代谢赫奥贝德拉的做法几乎如出一辙哈密。他们都喜欢聚敛地产和其他财务,比如说庄园、磨坊和商店等。
这一段话说得非常明白了,自己的世袭领地里分成两类哈密。第一类算是直辖地,而第二类算是“合作地”,因为里面还有弟煮、各色官吏,所以不可能在土地产权上实际的归属回王,而这些统称为回王的“世袭领地”,其实是值得玩味的,不是那种典型的庄园,庄园一般都是归属和卓或者王室的,而不会在里面再出现分化。这么说有点突兀,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哈密回王的发端。
根据《哈密回王史料》中的记载,传说在公元1*0*年,阿拉伯的伊斯兰最高组织第三次派出先驱者(前两次都失败了)木罕买提夏和加(和卓的另一种译法)率领维吾尔教兵1千多人在哈密五堡的布古尔桥附近同当时的蒙古族统治者卡兵进行了战争,战争持续了一年多,双方都有很大的死伤哈密。在一次蒙古头目带领部分卫兵到布古尔桥西的杜湾井观察战情的时候,木罕买提夏和加事先知道了消息,于是派兵埋伏在桥下和附近的山洞,等蒙古人来到桥上的时候发起突然袭击,当场击毙蒙古头目,其余的蒙古兵一部分投降,一部分逃往西藏。投降的蒙古人在二堡的阿克乔卡衣地方举行集会,欢迎木罕买提夏和加,皈依伊斯兰教。之后蒙古人和维吾尔人会合,拥护木罕买提夏和加进入哈密城,推举他为哈密的“阿奇木伯克”。
这个传说有不尽真实的地方,据《哈密王族家谱》的记载,木罕买提夏是秃黑鲁帖木尔(成吉思汗的第七世孙,察合台汗国王,是第一位信奉伊斯兰教的蒙古汗王)的第七世孙,他从伊犁来到哈密后,受到当地维吾尔的拥戴,成为该地的首领哈密。木罕买提夏和加依靠伊斯兰教在哈密立足,建立起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统治。至于传说他是来自阿拉伯的圣裔(伊斯兰教的圣裔有两种说法:一是指穆罕默德德后裔,一是指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三位哈里发的后裔),估计是他为加强自己的威望而编造的谎言,就如同汉人做了皇帝后常常会编造自己出生时的祥瑞以证明自己是天之所命一样。木罕买提夏和加做了哈密的统治者后,曾在王府镌刻了一块石碑,上面镌刻的汉译文中称自己是“穆罕默德的圣裔”,木罕买提夏和加之后,他的儿子额贝都拉继续标榜自己是圣裔,待其家族在哈密的统治地位稳固下来后,虽然不再反复标榜自己的圣裔身份,但仍然认为自己的家族是有着高贵血统的“白骨头”,非王族的人都是“黑骨头”。为了维护其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回王家族不与非王族的“黑骨头”通婚。
所以我觉得传说中把本是蒙古血统的木罕麦提说成是维吾尔人乃至阿拉伯的圣裔就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不过也有迹可循,这和中亚河中等地的假托突厥出身是一样的,只不过这种假托是一种贴近被统治者的方法,他作为汗王单纯搞蒙古小圈子不好,但是完全投向畏兀儿也是不行的,所以采取一种“超然”的态度,做一个神王合一的君主哈密。“第三种人”在这里就是一种人事政治上的暂时超然角色,这和中亚的游牧部落改变自我的身份认同意思差不多。而且这样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谢里夫教团等的外来教团无处分走利益,他的情况和别的教团还不一样,因为他本身就是“地头蛇”,你赶也赶不走他,他也不往外扩张,不像其他的纳格什班迪或者额什丁一样开“分店”,他自己蓄养着族人的直辖领地,其实意义不在于保持经济的能力,而是私家部曲的大号版本。
在王家领地上的弟煮、教士等,都有各自的采邑之类的地产,他们就是“加盟”的成员,这些人员的财产实际所有权并没有什么变动,但是却在这个“依附”过程中获得了回王的武力保护,也跻身他的决策圈,在进行重大的利益改革时必然会考虑到他们的声音,所以很多弟煮也乐意加入,这种地头蛇本位就是只求自己的实控与加盟两个指标,而不求疆域大小的“庄园国家”,到20世纪*0年代,耕地扩大到**200余亩,而阿帕克和卓在喀什噶尔一地就拥有***70亩,其他地方的“分店”还没有算上,但是和卓庄园等宗教地产在全社会中仅占有2.0*%,所以阿帕克和卓反而不如哈密回王在哈密的势力强哈密。喀什噶尔家族后来分裂成白山和黑山两派,甚至自相残杀,在西域的资产几乎纷纷各自另立门户,而哈密回王的资产和统制力则不断稳定上升,甚至在民国时期也是如此。
承认自己的实控力不足,巩固自身的财产优势,但是不强行开设“分店”,吸引其他教俗封建主“加盟”,这是哈密王得以取得2**年江山而不倒的秘诀哈密。除此之外,哈密王还很善于见风使舵,在大气候改变的时候投靠不同的“恩主”,最早是叶尔羌汗国,其次是准噶尔,最后是清廷,这种大战略上的审时度势与内政上的务实开放相结合,使得他们避免了像额什丁、谢里夫和奥贝德拉、两山派一样的命运,自身的势力没有式微,甚至在不断扩容,直到金树仁在*0年代初改土归流为止。关于改土归流这一点,在上一篇从19世纪晚期西域叛乱看改土归流和教门多元化的影响也有所涉及,这里不再赘述。